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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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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表一 建设项目说明
建设项目名称 | 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龙感湖区环境保护局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P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主要产品名称 | 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 | |||||
设计生产能力 | 20万吨/年 | |||||
实际生产能力 | 20万吨/年 | |||||
环评时间 | 2017 年03 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7年 04 月 | |||
调试时间 | 2018 年11 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8 年12月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黄冈市龙感湖 管理区环保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 评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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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300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457万 | 比例 | 1.52% | |
实际总投资 | 300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457万 | 比例 | 1.52%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办环评函[2017]1529 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 号,2017.10); 4.《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鄂环[1996]41 号); 5《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2017.3); 6.《关于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农环函【20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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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 |
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排放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修改)中Ⅰ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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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本项目工人来自原有湖北邦业饲料有限公司,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原有湖北邦业饲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龙感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因此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
表二 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街道 建设单位: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 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建设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本项目用地200亩,年仓储农产品20万吨,日加工谷物1800吨;主要建设平房仓11栋,600吨/日大米精加工生产线一条,1200吨/日的谷物烘干线一条,并辅助建设10000平方米的物流配送及电子商贸信息平台。 本项目属于“N 轻工 94 粮食及饲料加工”和“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54 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类别,由于项目生产规模不足 25 万吨,且无发酵工艺,也不是属于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3月14日并取得黄冈市龙感湖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农环函【201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湖北华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有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厂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 30000 万元,规划用地面积 78600.1m2,建筑面积 43951.56m2,主要建设仓库、大米加工车间、烘干车间、粮食整理中心以及附属配套设施;新建一条 600t/d 的大米精深加工线,一条 1200t/d 的谷物烘干生产线。 项目建设内容详见下表2-1。 表2-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主要原辅材料组成及消耗详见下表2-2 表2-2 主要原辅材料组成及消耗一览表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2-3。 表2-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本项目位于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街道。项目东侧为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东侧 350m 为 G70 福银高速,项目北侧临近园区路,隔园区路有四家纺织公司,东北侧相距 290m 为龙感湖非凡纺织有限公司,东北侧相距 165m 为湖北济丰纺织有限公司, 正北侧隔路为湖北省祥昇纺织品有限公司,西北侧 50m 为湖北兴泉纺织有限公司,西北侧400m 为项新圩居民点,项目西侧紧邻湖北省龙感湖帝龙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南侧为大面积农田,南侧 220m 为龙感湖支流。 项目选址于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龙感湖工业园内,周围无学校、医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见附图2。 2、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 本项目不在黄梅生态红线保护红线区内,也不在黄梅县流域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本项目与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5。 四、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位于黄冈市黄梅县龙感湖管理区,用水为自来水厂供应,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要;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食堂用水、生产用水和绿化用水。 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 36 人,其中 25 人在厂区住宿。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局部修订版),员工生活用水 200L/人·d,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5m3/d,1750m3/a;生活污水经原有湖北邦业饲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龙感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食堂用水:本项目员工在厂区就餐,食堂依托原有食堂,每天三餐。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局部修订版),餐厅用水为20L/人·次,本项目食堂用水 2.16m3/d,756m3/a;食堂用水经原有湖北邦业饲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龙感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抛光阶段,类比同行业项目,用水量约为大米产量的 0.4%-0.9%,本评价取 0.5%,本项目年加工大米 21 万吨,则抛光阶段用水 1050m3/a, 此阶段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绿化用水: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局部修订版), 绿化用水 2L/(m2·d),本项目绿化面积为 11790m2, 年浇灌 100d,则绿化用水量为 2358m3/a。 综上,本项目年用水量为 5914m3。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排污系数取 0.85,则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 4.25m3/d,1487.5m3/a;食堂废水的产生量为 1.836m3/d,642.6m3/a。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流入污水管网进入龙感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运营期年用水水平衡表见表2-4、年用水水平衡图见图2-1。 表2-4 年用水水平衡表
图2-1 年用水水平衡图 ![]() 2、供配电 项目供电由黄梅县龙感湖管理区电网提供,主要为工业用电和生活用电,可满足供电需求,预计年用电量为 20 万 kW·h。 3、供热、制冷 本项目无供热供冷设备,厂房较通透,自然通风。 五、工作制度、劳动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 36 人;设有大米精深加工生产线一条,年工作 350d;谷物烘干生产线一条,年工作 180d。 |
表三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图 3-1 运营期大米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 工艺说明: 烘干:此过程会产生粉尘以及部分杂质、噪声,蒸干稻谷中水分约 15%; 筛选:主要是去除稻谷中的体积较大的杂质,避免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此过程会产生杂质、粉尘、噪声; 去石:经过筛选处理后的稻谷通过去石机,可以有效去除石沙等颗粒物此过程会产生粉尘、砂石及噪声; 砻谷:砻谷工序的主要任务是利用砻谷机将净谷脱去外面的颖壳,获得纯净的大米, 并使分离出的稻壳中尽量不含完整颗粒,此过程会产生稻壳、粉尘、噪声。砻谷工段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净谷——砻谷——稻壳分离——谷糙分离——调质——净糙 碾米:碾米工序主要任务是,碾去糙米表面的部分或全部皮层,制成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成品米,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 分级:分级的作用是利用分级筛将白米分成整米、大碎以及小碎等各个品种,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 色选:由于大米中通常都不同程度地含有黄粒米、异色粒等,即不良品,其粒度和比重与大米相差无几,所以需利用色选机将其在整米中分出,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和不良米; 抛光:抛光工序主要是利用抛光机使米表面淀粉糊化和胶质化,使米表面光洁细腻; 项目采用的抛光方法为湿式抛光:即米在进入抛光室前,喷入雾状的水,此过程会产生粉尘、米糠、噪声。 白米分级:抛光过程中会产生碎米,利用分级将白米分成整米、大碎以及小碎等各个品种,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噪声和碎米; 称量打包:经色选后的大米经计量打包,之后经检验,送入成品库,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噪声。
![]() 农作物仓储整个工艺包括:粮食的接收作业、仓储、平房仓散粮上车或者打包装车发放作业。 A.进粮 汽车运来的粮食在原收储地经过初检, 在入库前再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29890-2013)对粮食进行取样化验确定其品种、水分、杂质含量、等级,粮食杂志超过 1%不接受,保证入仓粮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原粮经过项目区的地衡计量后,再人工拆包后倒入皮带运输机进入清理筛(带有除尘器)除杂后,再通过移动式皮带运输机进入粮食储备库制指定的位置。局部通过移动式补仓机从仓房窗口处进粮(或补仓),卸粮后空车返回地衡计量,核实每车粮食的实际重量,累计进仓粮食总数。 B.仓储 仓储技术最重要的是做好粮食保管,防治粮食虫害,杜绝粮食霉变。本项目建成将采用粮情检测系统、机械通风环流熏蒸和谷物冷却“四合一”储备技术。 ①平房仓通风系统设计 本项目主要用于长期储粮,为保证储粮安全,设置有完善的通风系统。设计的平房仓通风系统包括粮堆通风降温系统和粮面空间通风降温系统。 粮堆通风降温系统由移动式通风机、风道、风量调节装置、通风控制装置、空气分布装置等组成;每栋仓设有地上笼通风道,风道直径 0.5m,开孔率 30%,开孔大小以不漏粮为限,并选用移动式离心通风机。作业时打开平房仓的窗户开启通风系统,空气通过离心风机进入仓内,经风道和空气分配器均匀进入粮层,通过窗户排出,同时带走粮堆内的空气热量和湿气。 粮面空气通风降温采用轴流风机完成,在每栋平房仓仓檐墙上,设有通风机,当仓内粮面温度超过规定要求时,开启通风机,进行强制通风降温。 ②平房仓熏蒸系统 根据《磷化铝环流技术规程》(LS/T1201-2002),磷化氢环流熏蒸作业程序为:基本情况调查、制定方案、施药前准备、熏蒸施药、熏蒸过程检查与问题处理、散气与效果检查和善后工作。 基本情况调查:保管员、保管组长和防化员对准备实施磷化氢环流熏蒸的储粮进行认真检查,了解粮食的种类、产地、水分、杂质、数量、用途、已储藏时间、堆放形式、粮温、仓温、气温、仓内温度和大气湿度以及天气预报;查清害虫的种类、密度、发生状态和部位,并了解以往熏蒸处理的情况。 制定方案:防化员根据调查情况制定熏蒸方案,按照安全、经济、有效的原则,以杀死粮堆中全部虫种和虫态为目的,确定施药和维持熏蒸浓度的方式,用药量、熏蒸密闭时间等。 熏蒸施药前准备:要落实熏蒸人员和安全防护人员,准备并安装连接好仪器,做好安全防护和检测检查工作。 熏蒸:本项目磷化氢熏蒸系统由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及检测装置三部分组成,本项目施药装置采用仓外磷化氢发生器。仓外磷化氢发生器由可定时定量投药反应器、过滤净化器、磷化氢气体与二氧化碳混合器、二氧化碳减压释温装置、感应压力表及控制器组成,欺磷化氢发生速度可控制,使磷化氢气体与二氧化碳气体混配后磷化氢气体含量达到1%~2%。 磷化氢发生器化学反应式:AIP+3H2O--→PH3+AL(OH)3 环流装置由环流风机、环流管道、施药检测口及必要的调节控制装置等部分组成,可分为移动式和固定式,本项目拟采用固定式环流装置。固定式环流装置指将环流风机、管件等部件分散安装在仓房上的环流装置。固定式环流装置在风机的正压段应设有施药口和磷化氢浓度检测口,并同时适用于钢瓶施药装置与仓外磷化氢发生器施药。与各个通风口连接的环流管道的风量可调节,能保证环流熏蒸过程中进入各个通风道的风量基本一致。磷化氢环流熏蒸设备的安装、使用、试验须按照《粮油储藏磷化氢熏蒸装备》(GB/T17913-2008)和《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LS/71201-2002)。 按照《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LS/71201-2002),磷化氢密闭杀虫不少于 21 天, 采用自然通风 5-7 天,或采用机械通风 3-5 天,经过磷化氢报警仪确定磷化氢气体浓度为 0.3mg/m3 以下,人员方可进入储备库内。 ③粮情监测系统 该系统采用传感器件随时或定时采粮温数据,并按粮油中心局颁布的《储粮机械通用技术规程》具体要求,采用获得国家专利的粮情分析技术,能有效的进行粮情预测,提供保粮方案,避免人为操作误差。同时可以完成不同的通风目的(降温、降水、调质);可以用于不同粮种,选择不同的粮温参考点,可以连续监测,捕捉通风时机,启动和关闭通风设备,同时亦可以在通风过程中随时观察通风计算的结果及粮温、大气的变化情况。 C.出粮 将仓门挡粮板出粮口打开,自流部分粮食,经移动式皮带运输机和移动式自称重灌包机联合作业,打包发放。待挡粮板移动开后,由扒谷机、移动式皮带运输机将粮食运输至仓外装入汽车发放。 (3)谷物烘干工艺 本项目设有 1200 吨/日的谷物烘干生产线一条,年工作 180 天。本项目主要利用热风炉加烘干塔对谷物进行烘干,输送设备把待干燥的粮食送入烘干塔中进行干燥,干燥后的粮食再送入粮库中储存。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图 3-3 运营期谷物烘干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 工艺说明:湿粮经汽车运输至烘干车间,倾倒于卸粮坑,再流入提升机,然后进入清理筛对原粮进行初清,去除大杂和部分小杂,再通过运输带送入到烘干塔进行烘干,烘干后的粮食经过皮带运输机输送至运输车运到平房仓内。 本项目使用烘干塔进行烘干。空气经过热风炉加热后送至烘干塔内,进入顶部空气分配器,热空气呈螺旋状均匀进入干燥室,其中的湿粮经过与热空气接触可以在短时间内干燥为成品。 二、项目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进行大米精深加工、谷物烘干以及农作物仓储。 三、产污环节说明 1、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用于抛光阶段。作为助抛光剂且是以喷雾的形式加以利用,该部分水在抛光机摩擦热的作用下全部挥发,因此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生活污水主要为食堂废水。 2、废气 主要来源于:大米加工粉尘、仓储粉尘、熏蒸废气、热风炉烟尘、运输扬尘、谷物烘干粉尘、运输车辆尾气、食堂油烟 3、噪音 项目噪声主要为大米加工车间内设备的噪声以及风机噪声。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四、项目变动情况 1、原环评建设内容:共建有仓库 17 栋。 变动情况:共建有仓库 11 栋。 2、原环评要求:仓储粉尘通过引风机将各阶段粉尘引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15m 高烟囱排放。 变动情况:没有建设,根据国粮局、中储粮总公司文件精神,每栋仓按照每15 -20万kg的仓容安装1台直径500 -600 mm、额定排风量150 m3/h、功率为0.6 kW的排风扇。风扇装在高于装粮线0.5 -0.8 m的仓墙或山墙上,分布均匀。经检测,粉尘无组织排放符合国家允许标准。 3、原环评:热风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30m 高排气筒排放。 变动情况:不需建设 30m 高排气筒,热风炉主要燃料是谷壳,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热空气经过热风炉加热后送至烘干塔内,进入顶部空气分配器,热空气呈螺旋状均匀进入干燥室,排烟系统:管道800,粉尘通过高压变频风机将风送到灰房经过七级沉降后集中收集处理。热空气循环利用不外排。 4、原环评: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变动情况:工人大部分是本地人不在厂食宿,用餐人数很少,不需安装食堂油烟净化装置。 五、变更后的环境影响分析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的预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其周边厂界最大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
表四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流程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流程 1、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用于抛光阶段。作为助抛光剂且是以喷雾的形式加以利用,该部分水在抛光机摩擦热的作用下全部挥发,因此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主要为食堂废水,本项目工人来自原有湖北邦业饲料有限公司,员工办公生活食宿产生的废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龙感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大米加工粉尘,通过引风机将各环节产生的粉尘引入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 15m 高烟囱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是大米加工车间内设备的噪声以及风机噪声,声源强为75~85dB(A),通过对本体加设防震垫,减轻震动传声及对风机房采取相应隔声、消声措施处置后,厂房外噪声可降低20~25dB(A)。
表4-1 主要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环保总投资457万元,占总投资30000万元的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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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1.项目概况 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 万元建设20 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本项目用地 200 亩,年仓储农产品 20 万吨,日加工谷物 1800 吨;主要建设平房仓 20 栋,600 吨/日大米精加工生产线一条,1200 吨/日的谷物烘干生产线一条,并辅助建设 10000 平方米的物流配送及电子商贸信息平台。 2.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项目所在地 SO2、NO2、TSP 等常规污染因子 24 小时平均值均符合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其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地表水体东港各项水质监测指标监测值能够满足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昼间夜间都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功能区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3.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物达标分析结论 ①废气 本项目大米加工过程粉尘产生量为 378t/a,环评建议将各个生产设备连接在一起,为避免粉尘外泄至车间内,设备尽可能密闭,并通过引风机将各环节产生的粉尘引入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收集效率 98%,除尘效率 99%,风量 3000m3/h,粉尘经风机引进脉冲除尘器处理后, 经 15m 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 在仓储区作业过程中由于粮食的频繁运输、粮粒的运动和摩擦而产生粉尘污染,在进出粮运输、提升、打包过程中也会有粉尘泄露出来,本项目仓储粉尘产生量为 100t/a。环评建议通过引风机将各阶段粉尘引入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 99%,风量 3000m3/h)收集,收集效率可达到 90%。粉尘经风机引进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在谷物烘干时由于振动、筛选会产生较多粉尘,通过计算,谷物烘干粉尘产生量为 2592t/a。本环评建议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的集风罩收集后,其中有机杂质收集效率以 100%计算,无机杂质收集效率以 99%计算,送至刹克龙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排入集尘室进一步沉降,刹克龙除尘器沉降效率以 90%计算,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以 95%计算,沉降收集后的废气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3#排气筒)排出。 本项目热风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30m 高排气筒(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运营期的运输扬尘包括仓储阶段运粮进仓出仓时产生的扬尘、大米加工过程运粮进 出加工车间时的扬尘以及谷物烘干阶段运输谷物进出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降尘,定期进行地面清洗,加强厂区绿化,汽车运输扬尘除尘效率可达 9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运行时各种谷物的出入均需要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车辆间歇进入厂区,会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其中包含 CO、HC 化合物、NOx 等污染物,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空气对流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仓储采用环流熏蒸方式,该技术是密封粮面,将 PH3 和 CO2 气体通过风机送入粮仓内的环流气体分配装置,气体自下而上缓慢上升,由内环流气体分配装置上部的支回气管上的气孔吸入,进入分配装置,再进入风机,在风机的作用下,气体往复循环,在粮仓内进行内环流熏蒸粮食。待粮食转运开仓时,打开谷仓的通风机和轴流风机,通过强制换气将 PH3 排放到环境空气中去,换气后低温仓内 PH3 的浓度低于 0.3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效率 60%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量约为 2.12kg/a,油烟排放浓度 1.01mg/m3,其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本项目饮食油烟对周围环境较小。 ②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经过龙感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港最后进入龙感湖。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周边水体无影响。 ③噪声 本项目场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大米加工过程的沙石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建议用于铺路或者买给砖厂进行再利用;大米加工过程的谷壳以及烘干阶段产生的谷壳、瘪子,收集后部分用于热风炉燃烧,剩下的可作为动物饲料处理;热风炉生物质灰渣用于周围农田做肥料使用。 生活垃圾包括普通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生活垃圾由分散式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无害化处理。 本项目仓储熏蒸杀虫所使用的熏蒸药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反应后的残渣主要为氢氧化铝和极少量残留的磷化铝,以及磷化铝罐,属于危险废物,本环评建议交由药剂提供公司定期回收处理。 本项目维修或日常擦拭机器使用后的手套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修订版),可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进行大米精深加工、谷物烘干以及农作物仓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本项目大米精深加工属于鼓励类中十九项 31 条中的“营养健康型大米、小麦粉(食品专用米、发芽糙米、留胚米、食品专用粉、全麦粉及营养强化产品等)及制品鼓励类的开发生产”,谷物烘干及农作物仓储属于鼓励类第一项 32 条“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土地利用和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龙感湖工业园,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龙感湖工业园内,项目北侧紧邻园区路,东侧 350m 为福银高速。本项目整体呈“L”型,其中大米精深加工车间和烘干车间位于项目西南侧,仓库在其他位置均为分布;项目的主出入口位于北部临近园区路,厂区内道路环形分布。 厂区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充分考虑了工艺流畅性与完整性。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生产车间布置紧密,工业线路短,运输方便,并符合环保、防火、安全、卫生等要求。 5.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可行性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评价认为本建设项目符合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据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可以在拟定地点按照拟定的规模实施。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关于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龙环函[2017]8号 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规划目标,对该项目环评的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内容和结论。项目选址湖北省龙感湖工业园,占地面积78600.1平方米,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457万元。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认为该项目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生产车间和仓储粉尘各环节粉尘经引风机引入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谷物烘干粉尘通过密闭集风罩收集后经刹克龙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再排入集尘室沉降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不得使用含煤燃料,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2、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龙感湖污水处理厂。 3、机械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安装吸音板等 隔音、降噪措施。 4、砂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于铺路或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大米加工谷壳、糠、谷物烘干谷壳、瘪子等用于热风炉燃料或作为饲料,不得外排;熏蒸药剂及装罐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擅自处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并纳入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检查内容。 6、该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7、龙感湖管理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核实检查本项目批建的符合性、施工行为环境达标、环保“三同时”等内容。 2017年3月14日 |
表六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项目资料收集、实施踏勘论证的方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为依据,对项目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一、验收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方案,详见下表6-1 表6-1 废气监测方案
2、厂界噪声监测方案,详见下表6-2 表6-2 噪声监测方案
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本次验收监测实施全程序质量保证措施。 1、监督生产工况,保证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有关要求;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采样仪器应用标准流量计进行流量校准,并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4、采样点的布设、样品的采集、保存、分析测试均按有关国家标准方法及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和《水和废水监测标准分析方法(第四版)》的技术要求进行; 5、全部监测分析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分析人员均持有上岗合格证; 6、每批样品分析严格按照质控要求采取平行双样和质控样品等措施进行; 7、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四、质控结果统计 详见下表6-4,表6-5 表6-4 标准滤筒/膜称重结果表
表6-5声级计校准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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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验收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厂区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3日)湖北华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的委托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 二、厂区废气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设4个监测点位,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监测点位示意图见检测报告。 监督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监督因子:颗粒物。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详见下表7-1。 7-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 7-2 气象要素记录表 ![]() 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表明: 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3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三个下监测点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94 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点:1.0 g/m3)。 三、噪声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外1米外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检测报告。 监测频次:连续2次,每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详见下表7-3 表7-3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 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3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2#、3#、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0.8-58.3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3.3-48.5dB(A),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总量控制污染源指标监测与核算 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本项目工人来自原有湖北邦业饲料有限公司,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原有湖北邦业饲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龙感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因此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
表八 环保检查结果
二、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
表九 验收结论及管理要求
一、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监测期间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三个下监测点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94 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点:1.0 g/m3),热风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热空气经过热风炉加热后送至烘干塔内,进入顶部空气分配器,热空气呈螺旋状均匀进入干燥室,热空气循环利用不外排。 3、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没有生产废水。本项目工人来自原有湖北邦业饲料有限公司,员工办公生活食宿产生的废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龙感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噪音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砂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于铺路或综合利用,没有外排;大米加工谷壳、糠、谷物烘干谷壳、瘪子等用于热风炉燃料或作为饲料,没有外排;熏蒸药剂交由药剂提供公司定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固废排放为O。 二、结论 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和监测结果,《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20万吨粮食烘干仓储加工物流项目》未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时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时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三、日常环境管理要求 1、现场的日常环境管理 ①设专人进行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并记录设施运行情况; 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设备保养,维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2、日常环境监测 项目在运行期应实行环境监测,以验证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 监测计划如下表9-1: 表9-1 日常监测方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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