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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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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变更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
表一 建设项目说明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变更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P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主要产品名称 | 生物质锅炉 | |||||
设计生产能力 | 主要将原环评中 6t/h 燃煤锅炉变更为 8t/h 生物质锅炉 | |||||
实际生产能力 | 原环评中 6t/h 燃煤锅炉变更为 8t/h 生物质锅炉 | |||||
环评时间 | 2017年01 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8年 04 月 | |||
调试时间 | 2018 年05 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8 年10 月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团风县环保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 1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0万 | 比例 | 10% | |
实际总投资 | 1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10万 | 比例 | 10%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办环评函[2017]1529 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 号,2017.10); 4.《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鄂环[1996]41 号); 5.《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国环评证乙字第2551 号,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2017.11); 6.《团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团环批字[2017]6号,2017.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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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 |
3.噪声排放标准: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排放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修改)中Ⅰ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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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全厂核定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2.88t/a、氮氧化物20.16t/a。 |
表二 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变更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团风县方高坪镇团方大道特1号 建设单位: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 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较久历史的民营企业,前身为建于 1969 年位于汉阳琴台的国营汉阳钢厂水泥厂,2004 年改制为武汉琴台知音水泥公司,2012 年在黄冈市团风县工商局注册成立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 砂加气混凝土砌块是以硅质材料(砂)和钙质材料(石灰和水泥)为主要原料,渗加发气剂(铝粉),通过配料、搅拌、浇注、预养、切割、蒸压、养护等工艺过程制成的轻质多孔硅酸盐制品。砂加气混凝土砌块是一种保温隔热、防火性能良好、可钉、可锯和具有一定抗震能力的新型建筑材料,并且具有环保等优点,广泛应用在上海国际饭店、上海大厦、福州大楼、中国人民银行大楼等高层建筑中。 在此背景下,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于 2012 年在团风县方高平镇团方大道特 1 号 实施了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 4178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144793.3m2,年生产 30 万 m3 灰砂加气砼砌块。 2012 年 4 月 9 日,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 年 5 月 20 日,团风县 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经行了评审,2012 年 9 月 5 日下达了(团环批字[2012]18 号)《关于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由于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不一致,同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中“到 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 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的规定,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对已建 成投产的“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⑴将原环评中 6t/h 燃煤锅炉变更为 8t/h 生物质锅炉; ⑵项目生产工艺发生变更,舍弃原环评工艺中石膏破碎工序,变更为将石膏与砂子一起混合磨细(湿磨)制浆; ⑶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更:①舍弃原有搅拌工序采取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措施,②将原环评中破碎和磨细工序共有一台布袋除尘器变更为破碎和磨细分别使用一台布袋除尘器除尘,③变更前锅炉采用旋风除尘器,变更后锅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 ⑷变更后舍弃原环评中原辅材料外加剂的使用; ⑸项目用地范围发生变更,将原环评中总用地面积 144793.3m2 变更为 17801m2; ⑹原环评平面布置中锅炉房、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位置发生变更; ⑺项目劳动定员由 177 人变更为 75 人,生产制度由每天三班变更为每天 2 班。 2013 年 11 月 15 日,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 号),要督促发生重大变动未办理重新报批手续、环保措施滞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施工期环保措施未落实、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和区域替代等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开展环境监理、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及时调查取证或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项目相关变更问题,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项目属于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类别,故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团风县环境主管部门意见,该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 这次变更报告的目的在于:变更后,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控制污染物总量,实现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保证环境风险可控性;保证污染防治措施的可操作性;保证企业管理统一性,实现经济与环保双赢,可持续发展。因此,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进行《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的编制。 2016 年 11 月 5 日,团风县环境保护局在黄冈市主持召开了《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技术评估会,评价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了《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并拿到批复。 原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详见表2-1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 万元,将原环评中 6t/h 燃煤锅炉变更为 8t/h 生物质锅炉,项目建设内容详见下表2-2。 表2-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2、项目原辅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组成及消耗详见下表2-3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组成及消耗一览表
本项目采用的生物质原材参数详见下表2-4 表2-4 生物质原材料主要参数一览表
3、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淘汰原有6t/h燃煤锅炉,新增1台8t/h生物质锅炉。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用量详见下表2-5。 表2-5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用量一览表
项目位于团风县方高坪镇卢家河村,京九铁路和张家大河以西,团方大道以北,项目东至硫酸锌厂、预制板厂,南边为团方公路,北边和西边为农田。 项目选址于现有厂区范围内,周围无学校、医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见附图2。 2、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 项目位于团风县方高坪镇,评价范围内无重要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等环境保护目标。 四、公用工程 1、给排水 1)给水 本项目主要在原有锅炉房进行锅炉改造,属于技术改造,不改变厂区现有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因此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 2)排水 本项目生物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排水系统,进入车间制浆工序,不外排。 公用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汇流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依托原有项目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绿化不外排。 2、供配电 项目用电由市政变压器引至厂区内配电房。本项目用电主要为设备及照明用电,依托现有项目供配电系统。
五、工作制度、劳动定员 项目年运营 300 天,劳动员工 75 人,其中 62 人为生产工人,13 人为行政后勤人员,一天工作 2 班,每班工作 8 小时。 |
一、项目运营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 本项目淘汰原有燃煤锅炉,新增一台8t/h的生物质锅炉,同时配套环保设施系统,主要工艺流程详见下图3-1。 ![]() 图3-1 项目运营工艺流程图 |
二、项目原辅材料的物料平衡: 本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竹木废料、木材厂家具厂边角废料、果壳、药渣、食用菌废渣等制作的生物质颗粒燃料。 三、产污环节说明 1、废水 本项目主要在现有锅炉房进技术改造项目,不改变现有厂区其它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因此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不新增生产废水。 燃气锅炉运营期间产生废水用于生产再利用。 2、废气 主要来源于燃气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G1。 3、噪音 主要来源于运营过程中设备噪音。 4、固废 主要来源于生物质燃料燃烧后产生的木炭灰S2,以及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S1。 四、项目变动情况 1、原环评要求:原料堆场三面围实,顶部加棚。 变动情况:改原料用塑料纸覆盖。 2、原环评要求:破碎、磨细粉尘每个排气筒高度均达到 15m;水泥筒库粉尘按要求安装布袋除尘器。 变动情况:本项目段工艺没有建设,不产生粉尘。 3、原环评要求:食堂油烟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生活废水建设二级生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 变动情况:没有建设,工人都是本地人没有在厂食宿,少量生活污水通过处理后用作绿化,不外排。 五、变更后的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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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流程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流程 1、废水 本项目主要在原有锅炉房进行锅炉改造,属于技术改造,不改变现有厂区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因此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 不新增现有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物燃气锅炉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项目排水系统,进入车间制浆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燃气锅炉运营期间产生的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产生的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35m 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是锅炉房内钢炉本体、风机、除尘器、循环泉的噪声,声源强为75~85dB(A),通过对锅炉本体加设防震垫,减轻震动传声及对风机房采取相应隔声、消声措施处置后,厂房外噪声可降低20~2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燃气锅炉原材料为竹木废料、木材厂家具厂边角废料、果壳、药渣、食用菌废渣等加工生物质颗粒燃料,生物质颗粒燃烧后产生的木炭灰作为副产品出售农户施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生产利用。 项目运营期污染因子汇总详见下表4-1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下表4-2。 表4-2 主要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
二、环保措施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保总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100万元的10%。 环保设施情况详见下表4-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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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团环批字〔2017〕6号 关于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30万立方米 灰砂加气砼砌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30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变更报告》)收悉,结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12年9月5日,团风县环保局向你公司下发了《关于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30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团环批字[2012]18号),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主要作出了如下变更:将原建设的燃煤锅炉变更为8吨生物质锅炉。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团风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变更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和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你公司按照《变更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变更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运营产生的生活废水和锅炉水膜除尘废水按照原环评文件及批复执行。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该项目废气主要是生产粉尘、生物质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生产过程中破碎、磨细、水泥筒库等工艺环节产生的粉尘,收集由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生物质锅炉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加水膜除尘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标准;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标准。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该项目固废主要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厂区合理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桶,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适当集中存放,及时清运,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生产固废包括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锅炉烟灰。不合格产品外售,用于建筑基料使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锅炉烟灰外售给周边农户,用于农田基肥使用。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该项目采取封闭作业等隔声、消声措施,并在生产区域内进行合理布局,建设绿化带,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要求。 5、厂区内生产原料堆场和生物质然料堆场,应采取防雨、防流失和防渗漏的措施,避免发生扬尘和水体污染。 三、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环保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要求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五、团风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向团风县环保局提交环境保护监察报告。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重大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
表六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项目资料收集、实施踏勘论证的方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为依据,对项目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一、验收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方案,详见下表6-1 表6-1 废气监测方案
2、厂界噪声监测方案,详见下表6-2 表6-2 噪声监测方案
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本次验收监测实施全程序质量保证措施。 1、监督生产工况,保证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有关要求;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采样仪器应用标准流量计进行流量校准,并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4、采样点的布设、样品的采集、保存、分析测试均按有关国家标准方法及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和《水和废水监测标准分析方法(第四版)》的技术要求进行; 5、全部监测分析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分析人员均持有上岗合格证; 6、每批样品分析严格按照质控要求采取平行双样和质控样品等措施进行; 7、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四、质控结果统计 详见下表6-4,表6-5 表6-4 标准滤筒/膜称重结果表
表6-5声级计校准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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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验收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厂区有组织废气、厂界噪声。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09月25日~2018年09月26日),对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变更项目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燃气锅炉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 具体生产负荷见下表7-1。 表7-1 监测期间项目负荷统计表
二、厂区废气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详见下7-2 表7-2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锅炉排气筒烟气参数详见下7-2 表7-2 锅炉排气筒烟气参数
三、噪声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外1米外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检测报告。 监测频次:连续2次,每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详见下表7-5 表7-5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2018 年09月25日~2018年09月 26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3#、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1.9-57.2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1.4-45.5dB(A),项目东、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2#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61.3-62.6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52.4-53.2dB(A),项目南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总量控制污染源指标监测与核算 经核算,全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颗粒物、固体废物排放量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结果详见下表7-6。 表7-6 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 (单位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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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环保检查结果
二、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
表九 验收结论及管理要求
一、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监测期间,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排气筒(◎1#)出口颗粒物和烟气量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去离子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和锅炉废水回用于生产,少量生活污水处理后本厂绿化。 4、噪音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南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 5、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物质燃料气化后产生的木炭灰以及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木炭灰作为副产品外售农户施肥,粉尘回用生产。固废排放为O。 二、结论 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和监测结果,《湖北方磊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立方米灰砂加气砼砌块生产线变更项目》未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时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时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三、日常环境管理要求 1、现场的日常环境管理 ①设专人进行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并记录设施运行情况; 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设备保养,维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2、日常环境监测 项目在运行期应实行环境监测,以验证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 监测计划如下表8-1: 表8-1 日常监测方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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