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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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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18-08-28
  • 浏览次数: 859
 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煤改生物燃气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
 
 
 
 
 

表一  建设项目说明
建设项目名称 煤改生物燃气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P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主要产品名称 生物质燃气锅炉
设计生产能力 新建1台8t/h 生物质燃气锅炉替代原2台6t/h 燃煤锅炉
实际生产能力 新建1台8t/h 生物质燃气锅炉替代原2台6t/h 燃煤锅炉
环评时间 2018 年03 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8年 04 月
调试时间 2018 年05 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 年08 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江苏虹善工程科技    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4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万 比例 2.5%
实际总投资 4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10万 比例 2.5%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办环评函[2017]1529 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 号,2017.10);
4.《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鄂环[1996]41 号);
5.《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燃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国环评证乙字第19101 号,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018.03);
6.《大冶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燃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冶环批字[2018]45号,2018.03.23)。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
  • 废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695-1996)一级标准。
2.废气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排放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修改)中Ⅰ类标准。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全厂核定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36t/a、氮氧化物7.52t/a、颗粒物0.88t/a、COD 0.016t/a、氨氮0.026t/a。

表二  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煤改生物燃气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大冶建福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变更名称见附件1),位于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下方村大金省道旁(见附图1),主要利用长江淤沙、粉煤灰、石膏、水泥和铝粉膏生产蒸压灰砂砖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现有年产蒸压灰砂砖12000万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30万m3的生产线,配套建有2台6t/h的燃煤锅炉。该项目于2011年9月14日经大冶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于2015年5月20日完成建设项目工环保验收,原锅炉设计为一备一用。
原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详见表2-1
序号 名称 环评批复情况 竣工验收情况
1 大冶建福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墙材项目 治环函(2011)182号 治环审函(2015)130号
表2-1 原有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137号)文件:为了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锅炉达标排放改造等工程建设, 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降低燃煤消耗量,因此提出了本次锅炉改建项目的建设。
本次锅炉改建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针对原有燃煤锅炉进行煤改生物燃气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为生物质燃料(竹木废料、木材厂家具厂边角废料、果壳、药渣、食用菌废渣)通过低温热解技术(不直接燃烧)产生生物燃气,不属于高污染燃料。
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在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下方村本公司现有锅炉房进行煤改生物燃气工程建设,淘汰原有两台6t/h燃煤锅炉,新增一台8t/h燃气锅炉和辅助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黄石建福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湖北华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厂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增一台8t/h燃气锅炉配套生物质气化炉和辅助设施,淘汰原有2台6t/h燃煤锅炉。
项目建设内容详见下表2-2。
表2-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项目 名称 环评报告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是否一致
主体工程   拆除原有两台燃煤锅炉(6t/h) 燃煤锅炉已报废停用
燃气  锅炉 新增一台8t/h生物质燃气锅炉,配备一套生物燃气制备系统。 新增一台8t/h生物质燃气锅炉,配备一套生物燃气制备系统,主要设备包括气化炉、螺旋送料机、螺旋喂料机、铲车、引风机、鼓风机、燃气净化系统、出渣系统、低氮燃烧器等。
贮运工程 物料仓 将现有的煤料堆场改造为生物质原料仓存储燃料,增加自动供料传送设备。 封闭式生物质原料仓21m × 22m,增加半自动供料传送设备
公辅工程 供水 由市政管网供水 依托现有
排水 雨污分流+污水处理 依托现有
供电 市政10KV电源供电+配电房 依托现有
环保工程 废水 锅炉废水进入车间制浆工序,不外排。 依托现有
废气 停用麻石水膜脱硫除尘,采用燃气净化系统+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多管陶瓷除尘器(依托现有)+水沫波滚除尘器(新建)除尘,通过15m高排气管排放 依托现有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停用多管陶瓷除尘器;燃气锅炉配套燃气净化系统+低氮燃烧器;
固废 木炭渣外售 作为副产品外售给物资公司
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收集外运 生物质原料无外包装袋,无需处理
除尘器收尘回收生产再利用 依托现有
噪音 设备采取加设防震垫,减隔声、消声等措施 设备采取加设防震垫,减隔声、消声等措施
项目仅在现有锅炉房内对原燃煤锅炉进行锅炉改造,未新增人员,未新增占地,不改变厂
区其它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
 
2、项目原辅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组成及消耗详见下表2-3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组成及消耗一览表
序号 主要原材料名称 年消耗量 主要组成成份 备注
1 温度不超过30%的  生物质燃料 8000t/a 竹木废料、木材厂家具厂边角废料、果壳、药渣、食用菌废渣 当地采购,一般工业园固废
 
 
 
本项目采用的生物质原材参数详见下表2-4
表2-4  生物质原材料主要参数一览表
原料组成 热值 水份 堆积密度 灰份 挥发份 固定碳
竹木废料、木材厂家具厂边角废料、果壳、药渣、食用菌废渣 ≥3000Kcal/KG ≤30% 0.2~3.5t/m3 ≤10% ≥ 80% 2%~8%
 
 
3、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淘汰原有两台6t/h燃煤锅炉,新增1台8t/h燃气锅炉。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2-5。
表2-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备注
1 燃气锅炉 1 SZS8-1.6-Q改进型 新建
2 气化炉 1 HY-LG1Q2000-B-1-1 新建
3 铲车 1 / 依托现有
4 引风机 2 / 新建
5 鼓风机 2 / 新建
6 燃气净化系统 1 / 新建,内置配套
7 出渣系统 1 / 木炭渣
8 低氮燃烧器 1 / 新建,内置配套
9 离子交换树脂 1 / 依托现有
 
 
  •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
1、周围环境
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下方村,此次煤改生物燃气工程项目位于厂区原锅炉房内,项目北侧、西侧均为空地,东侧为大市明荣粉体石材有限公司拟建厂址(现为空地),南侧毗邻大金省道,大金省道南侧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与南厂界的最小距离约40m。
项目选址于现有厂区范围内,周围无学校、医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见附图2。
 
2、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
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雷山森林公园(湖北省级),位于本项目西侧约6km处;本项目东侧约9Km处为大湖生态红线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不在其保护区内,也不在大湖流域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本项目与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3。
 
四、公用工程
1、给排水
1)给水
本项目在原有锅炉房进行锅炉改造,属于技术改造,不新增员工,不改变厂区现有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因此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
2)排水
    本项目生物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排水系统,进入车间制浆工序,不外排。
公用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汇流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依托原有项目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水体,最终汇入大冶湖。
2、供配电
项目用电由市政变压器引至厂区内配电房。本项目用电主要为设备及照明用电,项目年用量为50万KW.H,依托现有项目供配电系统。
  1. 供热、制冷
项目未设置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室安装分体式空调。
 
五、工作制度、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6人,每年生产300天,实行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全部为现有项目锅炉房工作人员,不新增新员工,依托现有项目厂区住宿和食堂。
 
 
 
 
 
 
 
 
 
 
 
 
一、项目运营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
本项目淘汰原有燃煤锅炉,新增一台8t/h的生物质燃气锅炉,同时配套生物燃气制备系统,主要工艺流程详见下图3-1
 
图3-1 项目运营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外购的生物质原材料经铲车加入到料斗,再通过输送带和提升机将料斗送入生物质气化炉上方的入料口,在一定的热力学环境下通过低温燃烧,依次进行干燥、热解、氧化、还原等物理化学反应,产生CO、H2、CH4、N2等成分的可燃气体,经净化系统(内置旋风除尘和除焦油)后进入燃气锅炉;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焦油以粒径较小的液滴状析出,经净化装置捕集后由喷雾系统加压雾化喷入燃气锅炉
可燃气体和焦油通过导气管进入燃气锅炉,并在锅炉内充分燃烧,转化为CO2、H2O,锅炉烟气经除尘系统(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后排空。
表三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二、项目原辅材料的物料平衡:
本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竹木废料、木材厂家具厂边角废料、果壳、药渣、食用菌废渣等生物质燃料,并非直接燃烧,而是将这些生物质原料经气化后进入燃气锅炉,气化后的产物有三种:木炭渣、焦油和燃气,产生的比例及平衡详见下表3-1。
表3-1 生物质原料气化工序物料平衡表
进入(t/a) 产出(t/a)
生物质燃料(竹木废料、木材厂家具厂边角废料、果壳、药渣、食用菌废渣) 可燃气体           (CO、H2、CH4、N2) 焦油 木炭渣 合计
8000 90% 0.5% 9.5% 8000
7200 40 760
备注:焦油经由管道喷入燃气锅炉燃烧,不外排;木炭渣作为副产品外售给物资公司。
 
三、产污环节说明
1、废水
本项目在现有锅炉房进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改变现有厂区其它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因此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不新增生产废水。
燃气锅炉运营期间产生废水。
2、废气
主要来源于燃气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G1。
3、噪音
主要来源于燃气锅炉运营过程中设备噪音。
4、固废
主要来源于生物质燃料气化后产生的木炭渣S2,以及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S1。
 
四、项目变动情况
  1、原环评要求:新增自动供料传送设备。
变动情况:手动上料到料斗,经输送带和提升机半自动传送料斗到气化炉。
2、原环评要求:将原有项目锅炉配套的多管陶瓷除尘器+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设施改造为多管陶瓷除尘器+水沫波滚除尘系统。
  变动情况:本项目除尘系统依托原有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停用多管陶瓷除尘器。
  1. 原环评要求:废包装材料合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变动情况:生物质原料无外包装袋,无需处理。
 
  • 变更后的环境影响分析
  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建的燃气锅炉废气主要为生物燃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颗粒物)、SO2、NOX,技术改进后,产生的废气依托原燃煤锅炉配套的除尘系统(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即可达标经15m高排气管排空。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湖北华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现有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期间,燃气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废气总量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2)
  1.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锅炉改建项目,燃气锅炉所使用的原材料为生物质燃料(竹木废料、木材厂家具厂边角废料、果壳、药渣、食用菌废渣)通过低温热解技术(不直接燃烧)产生生物燃气,不属于高污染燃料;同时生物质原料不需要包装袋,直接整车拖运至项目原料仓封闭储存,因此无废包装袋产生,无需清运,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
 
 
 
 
 
 
 
 
 
 
 
 
 
 
 
 
 
 
 
 
 
 
表四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流程
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流程
1、废水
本项目在原有锅炉房进行锅炉改造,属于技术改造,不新增员工,不改变现有厂区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因此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 不新增现有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物燃气锅炉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项目排水系统,进入车间制浆工序,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燃气锅炉运营期间产生的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除尘系统(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后达标,通过15m高排气管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是锅炉房内钢炉本体、风机、除尘器、循环的噪声,声源强为75~85dB(A),通过对锅炉本体加设防震垫,减轻震动传声及对风机房采取相应隔声、消声措施处置后,厂房外噪声可降低20~2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燃气锅炉原材料为竹木废料、木材厂家具厂边角废料、果壳、药渣、食用菌废渣等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燃料气化后产生的木炭渣作为副产品出售为物资公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生产利用。
项目运营期污染因子汇总详见下表4-1
项目 主要污染物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备注
废水 锅炉排水、去离子水 锅炉排水系统 COD、氮氨 进入车间制浆工序,不外排
废气 锅炉烟气 生物质燃气燃烧排放 颗粒物、SO2、NOX 达标排放
噪音 设备噪声 锅炉房设备运转 等效连续A声级 厂界达标
固体废物 木炭渣 气化炉 木炭渣 副产品外售
除尘器粉尘 烟气除尘系统 粉尘(颗粒物) 车间回收再利用
4-1 项目运营期污染因子汇总一鉴表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下表4-2。
表4-2 主要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产生量 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废气 锅炉烟气 二氧化硫 1.31t/a 26mg/m3,1.31t/a
氮氧化物 3.90t/a 75.9mg/m3,3.90t/a
颗粒物 0.78t/a 16.7mg/m3,0.78t/a
固体废物 木炭渣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760t/a 0
除尘器粉尘 18.13t/a
噪声 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声源强为75~85dB(A),经减震、隔声、消声处理后,厂界噪声减少20~25dB(A)后达标排放。
 
二、环保措施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保总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400万元的2.5%。
环保设施情况详见下表4-3所示
项目 内容 减缓措施 处理设施规模 费用
/万元
备注
废气 二氧化硫 低氮燃烧,除尘系统 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 5 新建
氮氨化物 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 依托现有
颗粒物
固体废物 木炭渣 外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依托现有
除尘器粉尘 生产回收利用   依托现有
噪声 设备噪声 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     ②采用厂房隔声,生产设备安装减振、消声设施 5 新建
合  计 10  
表4-3  环保设施一览表
 
 
 
 
 
 
 
 
表五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节内容引自《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燃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根据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各项指标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
大冶湖内湖Ⅲ类水质项目达标率85.7% 。超标项目为:BODTP和氟化物。内湖水质现状与9月及去年同期相比水质均有所变差;外湖(磊山湖)ⅡⅣⅤ类水质项目达标率90.5%。超标项目为:BOD5TP,主要为周边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入导致,大冶市己经逐渐规划建设周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线,随着大冶市污水处理工程遂步落实,污水处理量不断增加,大治湖水质将逐步改善。
2、环境影响及污染物达标分析结论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燃气锅炉烟气,本项目采用生物质燃料气化后生成的可燃性气体进入燃气锅炉燃烧(低氮燃烧),烟气经过多管陶瓷除全器+水沫波滚除全器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根据预测结果,各项目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即本次技改实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同时,由于淘汰原有燃煤锅炉,各项目污染物指标均有削减,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的改善有正效。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增加废水排放,锅炉系统排污均可回用于生产。根据现有环评项目结论,全厂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水体,最终进入大湖,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对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值噪声值都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的要求,即昼间60B(A),夜间50dB(A),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少量的包装材料、木炭渣、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等。废包装材料依托现有项目的环卫清运系,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木炭渣外卖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粉尘车间回收再利用。
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1)从原材料入手,选择质量优良的生物质燃料,可以减少灰份的产生,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产生。
2)在生产设施中采用低氮燃烧并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排放达到相应标准。
从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做到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4、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本次技术改造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且技术改造完成后,项目厂区污水总量不变,因此本评价不改变现有厂区COD、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
本次技改污染物的排放量:
颗粒物0.88 t/a、二氧化硫1.36 t/a、氮氧化物7.52 t/a
本次技改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
有组织:颗粒物0.88 t/a(减排量1.22 t/a)、二氧化硫1.36 t/a(减排量12.47 t/a)、
氮氧化物7.52 t/a(减排量5.98 t/a)、粉尘3.23 t/a
无组织:VOCs 0.07 t/a (减排量1.33 t/a)、粉尘0.87a(减排量0.87 t/a);
水污染物排放量:COD 0.16 t/aNH3-N 0.026 t/a
固体废物:0
因此,本次技改实施后,全厂总量可控制在现有总量指标范围内,不需要新增总量指标。
5、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类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求(2011年本)》(2013年修正),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汰类以及限制类,可视为允许建设项目。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类型的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
[2014] 1207号)“未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划分为高污染燃料”: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大气函[2017] 1886号)《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中对直接燃用生物质等问题的复函》指出,“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本、秸科、锯末、稻壳、蔗渣等)和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组分上没有区别,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燃料参照《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大气[2017] 2号)中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黄政发[2016] 31号)对于禁燃区的划分范围,本项目位于大冶市金湖街办下方村,不属于禁燃区域,且使用生物质燃料(秸秆、废木片)通过低温热解技术(不直接燃烧)产生生物燃气,也不属于高污染燃料。因此,本次技改项目设置生物质燃料气化炉产生可燃性气体进入燃气锅炉,不违背当前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政策 。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士资源部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以及禁止用地范围。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和用地规定。
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可行性结论
综上,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与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实施后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当地大气环境改善有正效应,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以新带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允许范围内。
据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可以在拟定地点按照拟定的规模实施。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燃气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冶环审函[2018]45号)
 
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燃气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对《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燃气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下方村,为技改项目,淘汰现有的2台6t/h燃牒锅炉,新增1台8t燃气锅炉配套生物质气化炉,并将现有项目锅炉配套的多管陶瓷除尘器+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设施改造为多管陶瓷除尘器+水沫波滚除尘系统,技改完成后,项目生产工艺、规模均不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大冶市金湖街办总体发展规划,我局认为《报告表》的评价内容和结论以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依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生物质气化炉燃烧废气经多管陶瓷除尘器+水沫波滚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简排放,尾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
2、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置于隔声厂房内,并采取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处噪声需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3、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生产;废木炭合理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木材、废包装材料合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本次技改不増加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放指标。
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金湖环保分局要加强项目现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完善各项环保设施,落实环保“三同时”。
七、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表六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项目资料收集、实施论证的方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为依据,对项目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一、验收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方案,详见下表6-1
表6-1  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类别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说明
有组织排放废气 1# 锅炉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次/天*2 正常工况,产能达75%以上。
无组织排放废气 1# 车间上风向外2m处 颗粒物 3次/天*2
2# 车间下风向外2m处
3# 车间下风向外2m处
 
2、厂界噪声监测方案,详见下表6-2
表6-2  噪声监测方案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说明
1#-4# 依据声源颁布特点,在厂区厂界外1米处布设4个测点 等效连续A声级 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2天 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5
 
  • 验收检测方法
  1.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详见下表6-3
类别 检测项目 标准方法名称 检测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5468-1991 JF1004 电子天平
(HY-FX021)
--
二氧化硫SO2 固定染源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3012H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HY-XC019) 3mg/m3 
氮氧化物NOX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JF1004 电子天平 (HY-FX021) 3mg/m3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JF1004 电子天平 (HY-FX021) 0.001mg/m3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AWA6228 多功能声级计 (HY-XC003) --
  备注:“--”表示方法中不涉及检出限。
表6-3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
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本次验收监测实施全程序质量保证措施。
1、监督生产工况,保证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有关要求;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采样仪器应用标准流量计进行流量校准,并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4、采样点的布设、样品的采集、保存、分析测试均按有关国家标准方法及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和《水和废水监测标准分析方法(第四版)》的技术要求进行;
5、全部监测分析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分析人员均持有上岗合格证;
6、每批样品分析严格按照质控要求采取平行双样和质控样品等措施进行;
7、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四、质控结果统计
详见下表6-4,表6-5
表6-4 标准滤筒/膜称重结果表
检测日期 编号 称量结果(g) 标准值(g) 差值(mg) 允许差值(mg) 评价
2018.08.18 7(滤筒) 0.9976 0.9974 0.2 ±0.5 合格
2018.08.18 8(滤膜) 0.3546 0.3545 0.1 ±0.2 合格
 
 
表6-5声级计校准结果表
校准时间 声级计编号 检测前  校准示值 检测后   校准示值 检测前、后
校准示值偏差
检测前、后校准示值偏差允许范围 评价
2018.08.16 HY-XC003 94.0dB(A) 94.0dB(A) 0.0dB(A) ≤0.5dB(A) 合格
2018.08.17 HY-XC003 94.0dB(A) 94.0dB(A) 0.0dB(A) ≤0.5dB(A) 合格
 
 
 
 
 
 
 
表七   验收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厂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08月16日~2018年08月17日),对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燃气锅炉进行监督,验收监测期间燃气锅炉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
具体生产负荷见下表7-1。
表7-1 监测期间项目负荷统计表
项目 日期 年生产天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工况(%)
生物质燃气锅炉 2018.08.16 300 8t/h 8t/h 75
2018.08.17 300 8t/h 8t/h 75
 
二、厂区废气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详见下7-2
   表7-2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
日期
采样点位 样品
性状
检测
项目
采样
频次
实测浓度
(mg/m3)
折算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达标  评价
 
2018.08.16
1#(锅炉废气排气筒) 固态(滤筒) 颗粒物 1 12.2 16.7 0.14 全部   达标
2 13.6 18.2 0.15
3 12.8 17.2 0.15
气态 二氧化硫SO2 1 26 32 0.26
2 19 24 0.21
3 22 26 0.25
氮氧化物NOX 1 61 75 0.70
2 58 73 0.64
3 68 81 0.77
 
2018.08.17
1#(锅炉废气排气筒) 固态(滤筒) 颗粒物 1 11.4 15.0 0.12
2 10.6 14.4 0.12
3 13.8 18.3 0.16
气态 二氧化硫SO2 1 18 22 0.20
2 20 24 0.23
3 23 28 0.26
氮氧化物NOX 1 69 84 0.75
2 60 71 0.69
3 58 71 0.65
备注:排气筒高度15m。
本项目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15米,颗粒物排放速率为3.5kg/h,严格50%为1.75kg/h)
 
锅炉排气筒烟气参数详见下7-2
 表7-2 锅炉排气筒烟气参数
采样日期 采样
点位
燃料 采样
频次
标干流量
(m3/h)
含氧量(%) 烟温(℃) 含湿量(%) 流速(m/s)
2018.08.16 1#(锅炉废气排气筒) 生物质 1 11432 11.2 78 6.8 8.9
2 11026 11.4 80 6.3 8.6
3 11347 10.9 79 6.4 8.9
2018.08.17 1#(锅炉废气排气筒) 生物质 1 10932 11.1 77 6.7 8.5
2 11456 10.8 79 6.3 8.9
3 11240 11.2 80 6.2 8.8
 
 
2、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设3个监测点位,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2个点位,监测点位示意图见检测报告。
监督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监督因子:颗粒物。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详见下表7-3。
7-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日期 采样点位 样品  性状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单位mg/m3 达标 评价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2018.08.16 1#(车间上风向外2m处) 固态
(滤膜)
颗粒物 0.254 0.233 0.193 全部 达标
2#(车间下风向外2m处) 0.528 0.581 0.483
3#(车间下风向外2m处) 0.449 0.504 0.464
2018.08.17 1#(车间上风向外2m处) 固态
(滤膜)
颗粒物 0.215 0.176 0.194 全部 达标
2#(车间下风向外2m) 0.450 0.430 0.543
3#(车间下风向外2m) 0.431 0.488 0.524
 
7-4 气象要素记录表
日期 天气情况 气温(℃) 气压(kPa) 风向 风速(m/s)
2018.08.16 35.9 97.8 2.2
2018.08.17 36.2 97.7 东北 2.1
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表明:
2018年08月16日~2018年08月17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三个监测点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581 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点:1.0 g/m3)。
 
三、噪声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外1米外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检测报告。
监测频次:连续2次,每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详见下表7-5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 昼间检测结果Leq[dB(A)] 夜间检测结果Leq[dB(A)]
主要声源 检测结果 主要声源 检测结果
2018.08.16 1#(厂界东侧外1m处) 生产噪声 57.2 生产噪声 45.5
2#(厂界南侧外1m处) 交通噪声 61.3 交通噪声 52.4
3#(厂界西侧外1m处) 生产噪声 52.7 生产噪声 41.4
4#(厂界北侧外1m处) 生产噪声 53.6 生产噪声 43.6
2018.08.17 1#(厂界东侧外1m处) 生产噪声 56.3 生产噪声 44.6
2#(厂界南侧外1m处) 交通噪声 62.6 交通噪声 53.2
3#(厂界西侧外1m处) 生产噪声 51.9 生产噪声 42.4
4#(厂界北侧外1m处) 生产噪声 52.8 生产噪声 43.1
备注:1、 2018.08.16:天气状况:晴;检测期间最大风速:2.7m/s;
2018.08.17:天气状况:晴;检测期间最大风速:2.6m/s;
2、厂区东侧临近无名路,车流量少,厂区南侧临近315省道。
表7-5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
2018 年08月16日~2018年08月 17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3#、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1.9-57.2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1.4-45.5dB(A),项目东、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2#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61.3-62.6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52.4-53.2dB(A),项目南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总量控制污染源指标监测与核算
经核算,全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颗粒物、固体废物排放量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结果详见下表7-6。
表7-6  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 (单位t/a)
类别 污染物 平均排放速率 生产
时间
实际
排放总量
总量
控制方案
废气 颗粒物 0.14 kg/h 5568 0.78 /
二氧化硫SO2 0.235 kg/h 1.31 /
氮氧化物NOX 0.70 kg/h 3.90 /
固体废物 排放量0 0
 
 
 
 
 
 
 
 
 
 
 
 
 
 
 
 
 
 
 
 
 
 
 
表八  环保检查结果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序号 主要环评批复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
情况
结论
1 生物质气化炉燃烧废气经多管陶瓷除尘器+水沫波滚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简排放,尾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 生物质气化炉燃烧废气经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 已 落 实 燃气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废气总量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
2 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置于隔声厂房内,并采取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处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对锅炉本体加设防震垫,减轻震动传声及对风机房采取相应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 已 落 实 项目东、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南界临近315省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
3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生产;废木炭合理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木材、废包装材料合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收尘,尘灰回用生产,废木炭作为副产品外售,无废木材、废包装材料。 已 落 实 本项目无固废产生。
 
二、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表九  验收结论及管理要求
一、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监测期间,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排气筒(◎1#)出口颗粒物和烟气量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去离子水制备系统排水和锅炉废水回用于生产。
4、噪音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南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
5、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物质燃料气化后产生的木炭渣以及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木炭渣作为副产品外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再利用,粉尘回用生产。固废排放为O。
二、结论
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和监测结果,《黄石建福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煤改生物燃气工程项目》未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时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时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三、日常环境管理要求
1、现场的日常环境管理
①设专人进行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并记录设施运行情况;
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设备保养,维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2、日常环境监测
项目在运行期应实行环境监测,以验证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
监测计划如下表8-1:
表8-1 日常监测方案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废气 锅炉废气 1#(锅炉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每年1次
废水 此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锅炉废水不外排
噪声 设备噪声 四周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昼、夜) 半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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