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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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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 年 11 月
目 录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2)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3)项目周边关系示意图;
(4)项目监测布点示意图;
(5)武穴市林地保护等级图;
(6)生产设备隔声防护措施现场图片;
(7)排土场、挡土墙现场图片;
(8)沉淀池、排水沟现场图片;
(9)布袋除尘设施现场图片;
(10)石料传送粉尘防治现场图片;
(11)表土堆放现场图片;
(12)禁采区现场图片
附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调查工作委托函(2)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3)采矿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武穴市林业局《关于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申请矿区是否有珍惜野生动植物等情况的复函》;
(6)武穴市水利局《郭冲水库简介》;
(7)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地质灾害风险应急预案
(9)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保护制度;
(10)武穴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
(11)竣工验收调查监测报告;
(12)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4)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15)公众参与调查表
(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前 言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简介
武穴市田镇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自1989年由村组集体组织开采起,至今有着30 余年露天开采的历史,起初,矿山开采点面多,规模小,自1999年-2015年,矿山已几易经营业主。原业主武穴市田镇郭冲石材厂于2002年8月向武穴市矿管局申请,首次取得了采矿权,采矿证号为4211820230071,有效期自2002年8月—2003年8月,2003年9月采矿权延续。2006年2月,因经营业主的变动、采矿权人名称变更为武穴市郭冲建材工业有限公司,由于企业发展需要,武穴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07年11月和2011年1月两次对矿区矿界范围作了调整变更,换发了采矿许可证,换发后的采矿证C421182009087120030353,2016年3月,因业主异动,采矿权人名称变更为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采矿证号未变,有效期至2017年3月18日,其采矿证相关信息见表1-1,表 1-1 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证信息表
点号 | 矿区范围(80西安坐标系)拐点坐标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
X | Y | ||
1 | 3308493.00 | 38643132.00 | 矿区面积:0.1173平方公里;开采深度标高:+192—+55米 |
2 | 3308615.00 | 38643328.00 | |
3 | 3308303.00 | 38643608.00 | |
4 | 3308124.00 | 38643323.00 | |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生产规模:70万吨/年 |
矿山已开采矿石量约为630万t,现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资源已基本采尽,矿山需重新增加可采资源量。
矿山一期破碎站能满足年产70万吨生产能力的要求,矿山需扩建二期破碎站。矿山供水、供电、交通、通信、办公场地等一并齐全,能满足矿山改扩建的要求。
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岩溶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问题。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在现有采矿权(0.1173平方公里)范围内,经查明并批准占用的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通过几十年的开发利用,已基本采尽,而矿权外北西部石灰岩矿床具有储量大,可供继续开发利用,有创造经济效益的前景,需要重新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于是,2016年8月武穴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大冶天地矿产勘查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对郭冲矿区现场指认的范围,进行勘测地质工作,勘测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平面面积0.311494平方公里,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及相关信息见表1-2,
表1-2 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勘查区范围表
点号 | X | Y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1 | 3308674.960 | 38643003.123 | 矿区面积:0.311494平方公里;储量估算标高由+260至+145米 |
2 | 3308997.624 | 38643487.976 | |
3 | 3308652.733 | 38643766.510 | |
4 | 3308276.418 | 38643606.892 | |
5 | 3308194.828 | 38643542.127 | |
矿山生产规模:90万吨/年 |
根据《湖北省武穴市田镇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矿区为山坡露天开采,设计采区的开采工艺为山坡露天分台阶开采,深孔爆破,挖掘机装矿。采区开采顺序由上而下,分台阶开采。设计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主要产品为寸口石、分口石、瓜米石、石屑。资源储量∶根据《地质勘查报告》评审意见书(黄土资储备字【2016】054号)和《资源储量分割说明》以及武穴市国土资源局以武矿划【2016】003号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矿区内建筑用石灰岩矿(122b+333)资源储量为17823.9千吨,其中∶边坡上保有122b基础储量为12077.6千吨,实际可采储量10869.8千吨。边坡压覆333资源储量为5745.3千吨。生产服务年限∶11.6年。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标高为+260米至+153米,矿区面积约0.311494km²。建设内容包括采石平台、矿石加工区(工业场地)、排土场、成品堆场、矿山道路以及配套的供电、供水设施、截、排水沟等。
项目矿区矿建项目占地面积0.311494平方公里,厂区主要设施组成包括:采石平台、矿石加工区(工业场地)、排土场、成品堆场、矿山道路以及配套的供电、供水设施、截、排水沟等主体设施,公用配套设施和生活辅助设施。目前该项目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申请该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介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国家矿产资源开采的基本程序,2010年10月11日,建设单位取得了黄冈市环保局关于《武穴市郭冲建材工业有限公司郭冲矿区7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的函(黄环函(2010)188号);2015年7月,企业更名为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5月25日,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将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变更前法人为何锦伟,变更后法人为钟晓思。2016年10月建设单位取得黄冈市国土资源局《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的评审意见》,2016年11月大冶天地矿产勘查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2016年,建设单位开始进行郭冲矿区7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1月《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郭冲矿区7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通过了审批。2019年12月企业更名为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令,受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其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为此,于2020年9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初步检查了环保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技术要求,于2020年8月20日~8月21日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监测,在调查大量资料和监测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完成项目“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
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执行,并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评估等要求认真落实《报告书》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提出的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矿山建设须合理规划工程施工场地及道路范围,控制地面工程剥离面积,减少对土地占用和地表扰动,统筹矿区资源开发的规模和时序。认真落实渣体斜坡的覆土植被措施及渣场服务期满后的覆土绿化工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点制订和落实矿山开采后的生态恢复方案,做好开采结束后的生态恢复工作,落实矿区道路、开采区、弃土及废石场等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保护矿区动植物、土地等自然资源,矿区生态环境逐渐恢复到开发前的水平。
③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钻孔粉尘、爆破烟气、爆破粉尘、破碎及筛分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运输扬尘等。采矿区对主要污染工序采取湿法生产,在矿石装卸、堆场等作业点喷雾洒水加湿,抑制粉尘产生,降低粉尘产生量和排放量。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矿层大面积裸露。定期对采场和路面酒水,运矿车辆限速,加盖篷布,通过村庄的路段在车辆通过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减少运输过程的扬尘,进一步削减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确保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及有组织排放标准矿石加工区破碎及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级标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④做好项目水污染控制工作。矿区应在露天采场、工业场地、渣土场上游设置防洪沟,周围设置截排水沟。禁止该项目生产废水以任何形式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重复利用”的原则,切实提高净废水的循环利用率。堆场淋溶水经场区截排水沟收集至沉砂池处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区除尘及运输道路洒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办公区及生活区化粪池收集,收集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⑤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维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等来实现。此外,可以在空压机基础设置避震橡胶垫,在水泵出口安装柔性接头,风机进口和出口处安装消声器等减少噪声的产生。利用自然地形合理布置以降低噪声。采用消声、隔音和减震措施,以降低噪声污染源强,减少声能的向外传播。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采用微差爆破技术,控制药量,减少爆破噪声和振动。结合矿区终采区生态恢复和绿化,种植一些吸尘、消声能力强的树种,组成多层次的降噪屏障,以达到消耗声能,削减噪声的目的。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矿区边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⑥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矿区剥离的表土在临时堆场中临时堆存,定期外运进行综合利用。机修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土石的堆放,要先在临时堆场外侧建设拦渣坝及截排水沟设施,后堆放废土石,布置植物措施护坡,避免临时堆场遇暴雨产生泥石流。
⑦加强环境风险控制。为保证矿区、堆场的稳定,防治水土流失、泥石流等灾害,防止矿区切割废水、初期雨水溢流造成郭冲水库不良影响的发生,要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演练。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警示牌,加强各项设施的日产管理、维护和巡查工作,规避环境风的发生。
⑧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原有项目情况
2010年10月,武穴市郭冲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现更名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取得了黄冈市环保局《关于武穴市郭冲建材工业有限公司郭冲矿区7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的函》(黄环函[2010]188号);2017年1月,武穴市环保局以武环函[2017]6号文《关于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郭冲矿区7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批准了该项目的验收。
据调查:现有项目生产规模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品70万吨/年,矿区面积0.1173km2,矿山服务年限7.8年,矿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192~+55m。
矿山已形成一个五级边坡开采的露天采场。采场局部坡面角大于60°,底盘标高在+127.76m左右,最高标高已达+231m。已形成东、南和北三个帮,其中南帮大致为顺层开采,边坡最高达35m;北帮为逆层开采,边坡最高达86m;东帮为主采帮,为切向边坡,边坡最高达54m。矿山已开采矿石量约为630万t,现采矿许可范围内的资源已基本采尽。
(二)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情况
据调查: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已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在矿区西南部设有两个矿石加工区,现有(一期)矿石加工区为建成生产区,扩建(二期)矿石加工区。变电所设在扩建场地依托现有,现矿石加工区建成生产区。变电所设在扩建(二期)矿石加工区的北部,压风机房设在现有(一期)矿石加工区的东部。排土场位于矿区的西南部。露天采场采矿及剥离主要由挖掘机完成,自上而下开采;排土场一个容量约65.3万m3,已购置潜孔钻机、挖掘机、运输车辆、装载机、颚式破碎机等矿山开采设备,项目配套工程已建设完毕投入使用。
原有项目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是石粉露天堆放,扩建项目“以新带老”措施为建设防风棚,将石粉堆场进行封闭防尘,并进行洒水抑尘。
(三)环境保护工程实施情况
目前项目排土场(容量约65.3万m3)、沉淀池(1座,规格为1000m3)、排土场挡土墙、防渗化粪池、道路区排水沟等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运行情况良好,符合相关要求。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前期,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现更名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8月通过了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相应环保投资;建立环境保护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矿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实现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但仍有环保措施未落实到位的地方。
四、项目验收条件
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矿山道路、排土场、工业场地等建设及开采加工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已按《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了沉淀池、排水沟、喷淋设施、除尘器、排土场挡土墙等环保设施,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 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资源、能源、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项目生产规模为 90万吨/年,生产能力的负荷已达到100%,满足验收生产负荷达75%以上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等有关规定,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已建的环保设施已建成投用,可以开展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9月,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黄冈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0年9月进行现场踏勘,收集项目建设资料和区域自然情况等相关资料,确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湖北星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同时,我公司技术人员展开了全面的现场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1 综述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
-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
- 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实施);
- 2018年1月1日实施);
- 2018年10月26日修正并实施);
- 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实施);
- 2020年4月29日修正);
- 2016年7月2日修正);
- 2020年7月1日);
- 2012年7月1日);
- 2020年1月1日);
- 2011年3月1日);
- 2018年10月26日修正);
- 2009年8月27日);
- 2014年12月1日);
- 山安全法》(2009年8月27日);
- 2009年1月1日)。
1.1.2 行政法规
- 253号,2017年7月16 日修订;
- 120号,1993 年8月1日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394号,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2000 年11月26日;
- 278号,2016年2月
- [2005]39 号,2005年12月3日;
- [2005]28号,2005年8月18日;
- [2005]22号,2005年7月2日;
- [1996]31号,1996年8月3日;
-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2005年11月9日;
-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1]26号,2011年8月31日。
1.1.3 部门规章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2001年2月21日;
- 1994年
- [2007]37号,2007年3月15日;
- 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 [2004]24 号,2004年2月12日;
-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
- 环控[1997]232号,1997年4月14日;
- [2003]25号,2003年3月25日;
- 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 <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38号,2010年9月30日;
- 1999年7月12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6号修订。
- 13号,2010年12月22日修正;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文,2000年2月22日。
1.1.4 地方性法规及规章
- 1997年12月3日;
- 1997年8月5日;
- [2003]101号);
- 59号)《湖北省矿产储量管理规定》(1994年8月27日);
1.1.5 评价技术规范
- 总纲》,(HJ 2.1-2016);
- 大气环境》,(HJ2.2-2018);
- 地面水环境》,(HJ2.3-2018);
-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 声环境》,(HJ 2.4-2009);
- 生态影响》,(HJ19-2011);
- HJ169-2018);
-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1.1.6 相关技术文件及批复
(1)《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6;(2)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黄环函[2017]181号);
(3)采矿许可证(证号:C4211822009087120030353);
(4)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FM安许证字[2019]093907号);
(5)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调查表;
(7)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8)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1.2 调查目的及原则
1.2.1 调查目的
- “三同时”措施情况,以及对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落实情况;
- 提出解决建议;
1.2.1 调查原则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原则。项目建设过程包括施工期、开采期和闭矿期,不同时期可能产生不同环境影响,本次验收为施工期、运营期竣工环保验收,针对施工期、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调查。
1.3 调查方法
- -生态影响类》,及
- “全面调查,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方法;
1.4 调查范围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参照《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评价范围,根据工程实际变化、对环境实际影响及现场踏勘情况做适当调整。验收调查范围见表1.4-1。表 1.4-1 验收调查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 验收调查范围 |
环境空气 | 根据工程生产特点,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主要表现为无组织排放。综合考虑评价等级、环境敏感因素、主导风向等因数,确定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排放源为中心,以2.5km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 与环评一致 |
地表水 | 郭冲水库 | 与环评一致 |
地下水 | 无 | 无 |
噪声 | 开采边界外200m范围及运输道路两侧200m范围 | 矿区边界及周围 200m 附近的居民点,运输道路两侧200m 范围 |
生态 | 矿区外扩1km 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 矿区外扩1km 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重点调查因开发建设活动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及直接危害范围,包括采矿作业区、工业 场地、排土场等 |
环境风险 | 露天开采厂界范围、排土场下游1000m范围 | 与环评一致 |
公众意见 | 项目建设区周边居民和镇村政府职能部门干部等 | 以工程建设直接受影响的田镇内距项目1000m范围内的村民为重点,同时兼顾相关人员 |
1.5 调查因子
②调查工程施工区范围内有无古木名树,有无移栽保护的记录。
③考察项目调查区野生动物,重点调查野生保护动物。在现场考察中,陆生动物的调查以咨询矿山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当地的居民为主。
1.6 验收调查工作执行标准
1.6.1 环境质量标准
①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类标准;②地表水:郭冲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
③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具体的环境标准指标见表1.6-1。
表 1.6-1 验收调查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要素分类 | 标准名称 | 适用类别 | 标准限值 | 评价对象 | |
参数名称 | 浓度限值 | ||||
环境空气 |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 |
二级 | 二氧化硫(SO2) | 1 小时平均 0.50mg/m3 | 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 |
二氧化氮(NO2) | 1 小时平均 0.12mg/m3 | ||||
PM10 | 日平均 0.15mg/m3 | ||||
地表水环境 |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Ⅲ类 | pH | 6~9 | 评价区域内水库 |
COD | ≤20mg/L | ||||
BOD5 | ≤4mg/L | ||||
氨氮 | ≤1.0mg/L | ||||
SS | —— | ||||
总磷 | ≤0.2mg/L | ||||
声环境 | GB3096-2008《声 环境质量标准》 |
2 类 | LAeq | 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 区域声环境 |
1.6.2 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6297-96)二级标准;
- 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
表 1.6-2 验收调查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要素分类 | 标准名称 | 适用类别 | 标准限值 | |
名称 | 浓度限值 | |||
大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 |
表 2(无组织排放 限值) |
颗粒物 | 1.0mg/m3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2 类标准 | 等效连续 A 声级 |
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01) |
第Ⅰ类 | 一般固废 | ——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 18597-2001) |
—— | 危险废物 | —— |
1.7 验收调查重点
本次调查的重点是工程建设及运营造成的生态影响、声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以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情况,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调查排土场下游村庄搬迁情况。1.7.1 生态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将主要调查工程建设完成后及运营过程对产生的水土流失、土地利用方式改变、景观破坏、地质灾害等生态环境问题所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和水土流失治理措施进行有效性评估。根据现场考察,确定主要生态环境调查对象主要为施工占地的复土、绿化情况;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治理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施工区有无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及移栽保护的记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果环保措施未落实,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措施的补救措施和建议。1.7.2 大气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调查采矿作业区、工业场地、排土场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和矿区周围敏感点环境空气的达标情况。如果环保措施未落实,提出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的补救措施和建议。
1.7.3 声环境影响
声环境影响主要调查项目施工场界及运输车辆噪声达标情况,有无扰民现象发生,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噪声达标以及声环境敏感点质量情况。确定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是否需要采取补救措施。
1.7.4 固体废物影响
排土场废土石是否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得到合理处置,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沉砂池污泥以及机修废油、废油桶对周围环境是否造成影响以及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1.7.5 水环境影响
水环境影响主要调查施工废水周围是否设置疏截排水沟渠系统+临时疏排水泵机组+施工场地汇水沉淀池,经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是否用于抑尘及绿化用水;生活废水是否提托现有工程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农肥,不外排;露天采场中部及工业场地布置截(排)水沟,采场是否设置三级沉淀池,疏导雨水进入沉淀池。1.7.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验收现场调查核实,确定本工程验收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环境保保护目标见表1.7-1。表 1.7-1 评价区域主要环境敏感和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 目 |
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离(m) | 具体保护内容 | 执 行 标 准 |
1 | 郭家冲居 民点 |
东南 | 410 | 约200人 | GB3095-1996 二级标准 GB3096-2008 2 类区标准 |
2 | 樟树下 | 南 | 980 | 约150人 | |
3 | 郭冲水库 | 南 | 140 | 工业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标准 |
4 | 郭冲新农村 | 西南 | 870 | 约300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 |
5 | 昌胡李 | 东南 | 1130 | 约60人 | |
6 | 陈家 | 西南 | 930 | 约90人 | |
7 | 袁家冢 | 西南 | 860 | 约60人 | |
8 | 张家 | 东 | 850 | 约120人 | |
9 | 李家 | 东 | 960 | 约100人 |
1.8 验收调查标准与环评报告书执行标准对比情况
1.8.1 环评与验收调查执行标准情况调查
本次验收的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比见表 1.8-1。
表 1.8-1 环评和实际建设情况对比
对比项目 | 环评文件 | 本次验收 | 对比分析 | ||
执行环境标准 | 声环境 | 运营期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 |
相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 | 相符 | |||
施工期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相符 | ||
大气环境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
相符 | ||
水环境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 |
相符 | |
污水排放 | —— | —— | 废水不外排 | ||
保护目标 | 大气、噪声环境保护目标 | 8处 | 8处 | 相符 | |
水环境 | 1处 | 1处 | 相符 |
1.9 验收调查程序
验收调查工作分为资料收集准备阶段、初步调查、编制验收方案阶段、现场调查和报告编写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图 1.9-1。
图 1.9-1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程序
2 工程调查
2.1 项目地理位置
郭冲矿区位于武穴市田镇境内,行政区属武穴市田镇管辖。地理位置东经115°28′49″—115°29′18″、北纬29°53′03″—29°53′29″,面积约0.311494km2。距长江武穴港约7km,矿山简易公路与“蕲(州)—武(穴)”主干公路相连。地理位置见附图 1。
2.2 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生产规模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产品90万吨/年,矿区面积0.311494km2,矿山服务年限11.6年,矿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2.1 产品方案
表 2.2-1 本项目产品方案产品名称 | 矿石工业类型 | 年产量 | 单位 | 来源 |
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90 | 万吨 | 项目矿区 |
2.2.2 工程占地
本项目位于武穴市田镇郭家冲,项目总占地为 14hm2,含矿区、道路系统、矿山办公场地等。其中,露天采场22.0105hm2,一期矿石加工区5.1389hm2,二期矿石加工区2.4763hm2,生活区0.9300hm2,办公区1.3958hm2,矿区公路1.5874hm2。
项目各部位所占各类土地汇总见表 2.2-2。
表 2.2-2 项目各部位所占各类土地汇总(单位:公顷 hm2)
地类 | 一期矿石加工区 | 二期矿石加工区 | 生活区 | 办公区 | 矿山公路 | 露天采场 | 小计 |
果园 | 2.0044 | 0.0000 | 0.0519 | 0.4570 | 0.0594 | 0.0000 | 2.7527 |
有林地 | 0.1550 | 0.1827 | 0.0000 | 0.0000 | 0.1294 | 0.0000 | 0.4671 |
灌木林地 | 0.0612 | 1.6801 | 0.0284 | 0.0000 | 0.0333 | 0.2094 | 2.0124 |
其他草地 | 0.0000 | 0.0000 | 0.4483 | 0.4770 | 0.4347 | 0.0000 | 1.3600 |
坑塘水面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401 | 0.0000 | 0.0401 |
内陆滩涂 | 0.6735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493 | 0.0000 | 0.7228 |
设施农用地 | 0.0604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300 | 0.0000 | 0.0904 |
裸地 | 0.0496 | 0.0000 | 0.0000 | 0.0000 | 0.5555 | 7.4898 | 8.0949 |
村庄 | 0.0000 | 0.6135 | 0.4014 | 0.4618 | 0.2557 | 4.5785 | 6.3109 |
采矿用地 | 2.1348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9.7328 | 11.8676 |
破坏类型 | 压占 | 压占 | 压占 | 压占 | 压占 | 挖损 | / |
破坏程度 | 轻度 | 轻度 | 轻度 | 轻度 | 轻度 | 重度 | / |
小计 | 5.1389 | 2.4763 | 0.9300 | 1.3958 | 1.5874 | 22.0105 | 33.5389 |
2.2.3 露天开采境界
矿山露天开采的境界平面范围,见表2.2-3。
表 2.2- 3 各矿体设计采场要素表
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3308674.960 | 38643003.123 |
2 | 3308997.624 | 38643487.976 |
3 | 3308652.733 | 38643766.510 |
4 | 3308276.418 | 38643606.892 |
5 | 3308194.828 | 38643542.127 |
露天开采境界拽参数:①地表开采边界最大高程∶+265m(储量边界高度为+260m);
②地表开采边界最低高程∶+153m;
③开采高差∶112m;
④地表境界尺寸∶554m×372m;
⑤采场底盘尺寸∶423m×318m;
2.2.4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2.2.5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2.2-5。表 2.2-5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说明 |
一、露天矿主要技术特征 | ||||
1 | 地表境界平均长度 | m | 554 | |
2 | 地表境界平均宽度 | m | 372 | |
3 | 地表境界面积 | Km2 | 0.311494 | |
4 | 开采深度 | m | 112 | |
5 | 最终边坡度 | ° | 47~51 | 平均50 |
二、矿石储量及质量 | ||||
1 | 矿石储量 | Kt | 17823.9 | |
2 | 设计利用储量 | Kt | 11603.5 | |
3 | 边坡损失 | Kt | 6219.4 | |
三、采矿 | ||||
1 | 设计可采储量 | Kt | 10443.2 | |
2 | 设计规模 | 万t/a | 90 | |
3 | 服务年限 | a | 11.6 | |
4 | 开采工艺 | |||
① | 主要采掘设备 | 台 | 15 | |
② | 主要运输设备 | 台 | 12 | |
③ | 采矿石损率 | % | 10 | |
④ | 建设时间 | 月 | 1 | |
四、工作制度及劳动生产率 | ||||
1 | 矿山工作制度 | |||
年工作天数 | d | 250 | ||
日工作班制 | 班 | 1 | ||
每班工作小时数 | h | 8 | ||
2 | 在职职工总数 | 人 | 60 | |
生产人员 | 人 | 44 | ||
非生产人员 | 人 | 16 | ||
3 | 劳动生产率 | |||
全员平均 | t.人/a | 15000 | ||
直接生产工人 | t.人/a | 20455 | ||
五、 | 总投资 | 万元 | 50000 |
2.3 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主体工程建设、公用工程建设、生活设施等,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实际工程对照、变化情况详见表 2.3-1。表 2.3-1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对比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环评报告 | 实际建设内容 | 符合程度 | |
1 | 主体工程 | 露天采场 | 最低开采标高+153m,最大开采标高+260米,采用露天分台阶开采,采场台阶高度15米,设+258m、+243m、+228m、+213m、+198m、+183m、+168m、+153m共八层平台,在+258m、+243m、+228m、+198m、+183m、+168m中设安全平台,在+213m中设清扫平台,安全平台宽度5m,清扫平台宽度8m,工作台阶坡面角60°,最终边坡角47°~51°。采矿及剥离主要由挖掘机完成,自上而下开采,直至回采形成各回采分层的最终边坡 | 最低开采标高+153m,最大开采标高+260米,采用露天分台阶开采,采场台阶高度15米,采矿及剥离主要由挖掘机完成。自上而下开采,直至回采形成各回采分层的最终边坡 | 符合 |
工业场地 | 位于矿区南侧,主要进行矿石破碎、筛分等加工。在矿区西南部设有两个矿石加工区,现有(一期)矿石加工区为建成生产区,扩建(二期)矿石加工区。变电所设在扩建(二期)矿石加工厂的北部,压风机房设在现有(一期)矿石加工厂的东部。排土场位于矿区的西南部。 | 二期扩建矿石加工区在矿区南侧,变电所设在二期扩建矿石加工厂的北部,压风机房设在一期现有矿石加工厂的东部。排土场位于矿区西南侧 | 符合 | ||
2 | 辅助工程 | 矿山公路 | 在矿区东侧从原有进矿公路引出向北侧修建上山公路1条长约430m的公路到达首采+258m台阶,然后利用这条公路与各设计开采台阶连接,用于各台阶矿石、设备、材料的运输。 | 在矿区东侧从原有进矿公路引出向北侧修建上山公路1条长约430m的公路到达首采+258m台阶,便于各台阶矿石、设备、材料的运输 | 符合 |
排土场 | 采场表土层厚1~3m,平场厚度2m,剥离的表土层方量为47.3万m3,为了满足土地复垦工作的需要,将进行表土预先剥离、存储,矿山关闭后实施回填。为了达到存储表土层的目的,需建一座临时排土场。从本矿的地质地形中可看出,在矿区南西部矿界边缘及外侧+28m-+54m处有 一'U'形采场,该采场已废弃,可将该采场改为临时排土场。将该 'U'形谷填满时容积可达65.3万m2。因此,'U'形采场能满足临时排土场的储土要求。 |
采场表土层平场厚度2m,从本矿的地质地形中可看出,在矿区南西部矿界边缘及外侧+28m-+54m处有 一'U'形采场,该采场已废弃,将该采场作为临时排土场。将该'U'形谷填满时容积可达65.3万m2。 |
基本符合 | ||
废石堆场 | 矿体风化层剥离量为94.6万m3,另外,三叠系下统大冶组第三段第二亚段薄层状灰岩(TId3-2)(即夹石)的体积为140.3万m2,两者合计为234.9万m3。根据矿方与外矿企业签定的协议,外矿企业每月需购本矿废石(含风化层和夹石)10万吨以上,按剥采比计算,本矿每月所产废石量应为5.5万吨左右,因此,本矿所产的剥离物基本可以不存放在本矿周边。但考虑到本矿回采率只有90%矿体中含有少量裂隙土石这种客观因素,而废石采购协中又不包含这部分内容,根据矿山的统计,可将这部分裂隙土石的比例确定为4.6%因此,这些矿体中的裂隙土石仍需放在废石场中。矿山可采储量为388.2万m3,按4.6%算的裂隙土石量为17.9万m2。矿区南西部矿界边缘及外侧+28m-+54m处的'U'形排土场,在存放表土层时,如若填平至+54m标高,尚有18万m3的剩余空间,刚好可堆置17.9万m3的裂隙土石,因此,矿山可不新建废石场,可将废石场和排土场共用,但需将两者分开堆放。 | U形排土场 1 个,容量约为65.3万 m3,于堆放剥离表层土;排土场和废石堆场共用 | 符合 | ||
产品堆场 | 分别位于现有(一期)矿石加工区东侧、扩建(二期)矿石加工区南侧 | 一期工程产品堆场位于一期现有矿石加工区东侧、二期产品堆场位于二期扩建矿石加工区南侧 | 符合 | ||
3 | 公用工程 | 供电系统 | 本矿已从当地变电站的10KV主供电源引线至矿区界外西南侧的变电所,采矿场内的低压用电设备的电源,引自变配电房的配电变压器。矿山已有3200KVA变压器各一台,可满足生产需求。 | 本矿供电来自当地供电管网,矿区设置变电所;矿山已有3200KVA变压器各一台,满足生产需求。 | 符合 |
给水系统 | 在矿区西北部山顶+266.36m标高处建造1座200m3的金属水箱作高位水 池,作为生产用水,水源补给取自北西部水塘∶生活用水取自当地供水管网 | 矿区西北部建1座200m3的金属水箱作高位水池生产用水,水源补给取自北西部水塘∶生活用水供自当地供水管网 | 基本符合 | ||
排水系统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采场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排水系统 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矿区及运输道路洒水 | 生活污水不外排,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排水系统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矿区及道路洒水抑尘 | 符合 | ||
4 | 环保工程 | 废气处理系统 | ①爆破粉尘∶洒水抑尘;②粗碎粉尘∶喷淋降尘+封闭厂房;③中碎、筛分粉尘∶封闭厂房+雾化抑尘+布袋除尘器;④排土场粉尘∶洒水抑尘;⑤产品堆场粉尘∶喷淋降尘+防风棚;⑥运输扬尘∶矿区道路定期洒水;外运道路洒水车洒水降尘;⑦装卸粉尘∶洒水抑尘。 | 爆破粉尘采取洒水抑尘;粗碎粉尘采用喷淋降尘,封闭厂房;中碎、筛分粉尘采取封闭厂房+雾化抑尘,布袋除尘器处理;排土场粉尘通过洒水抑尘;产品堆场粉尘采取喷淋降尘+防风棚处理;运输扬尘采取矿区道路定期洒水措施;外运道路洒水车洒水降尘;装卸粉尘通过洒水抑尘处理。 | 符合 |
废水处理系统 | 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拖运用作农肥;采场初期雨水并经周边排水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洒水 |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拖运用作农肥;采场初期雨水经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洒水 | 符合 | ||
噪声处理系统 | 选择消声减振、合理布局、加强运行管理 |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定时对设备进行检修 | 符合 | ||
固废处理系统 | ①矿山开采表土剥离产生的废石弃土和矿体开采产生的废石拟先送至排土场分开堆存,废土石回填复垦,边开采边回填,废土用作矿山后期复垦的培植土;沉淀池中泥沙定期清掏,用于矿山的植被恢复与土地复垦的培植土。②生活垃圾采用分类收集,依托现有垃圾收集箱,定期由专用车清运至附近垃圾堆放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③机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专用储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 | 一、项目开采产生的废土石运至排土场分开堆存,废土石回填复垦,边开采边回填,废土用作矿山复垦的培植土;沉淀池中污泥定期清掏,用于矿山的植被恢复与土地复垦的培植土。二、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三、机修废油暂未设置标准危废暂存间,已向环保部门登记,还未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基本符合 |
2.4 工程运行情况
项目已设置有沉淀池、排水沟、喷淋设施、除尘器、挡土墙等环保设施,项目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生产能力的负荷达到100%,满足验收生产负荷达 75%以上的要求。2.5 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
环评报告书概算工程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费用共计649.85万元,占总投资的5%。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000万元,环境保护现已投资1553万元,后期拟追加环保投资4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详见表 2.8-1。
表 2.8-1 环保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
时段 | 类别 | 防治对象 | 环境保护措施 | 环评概算投资 | 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环保投资 |
施工期 | 废气 | 施工扬尘 | 临时除尘洒水系统+施工作业面临时防护+建议材料棚+物料布覆盖 | 2.5 | 临时除尘洒水系统+施工作业面临时防护+建议材料棚+物料布覆盖 | 20 |
废水 | 施工废水 | 施工场地周围疏截排水沟渠系统+临时疏排水泵机组+施工场地汇水沉淀池 | 2.5 | 疏截排水沟渠系统+临时疏排水泵机组+施工场地汇水沉淀池 | 3 | |
生活废水 | 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 | / | 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 | / | ||
噪声 | 施工场地噪声 | 高噪声设备围挡隔声+合理安排运行时段 | 3 | 设置围挡+合理安排运行时段 | 2 | |
固体废物 | 施工场地固体废物 | ①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②废石用于堆于排土场,用于矿山闭矿后土地复垦 | 2 | 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废石用于堆于排土场,用于矿山闭矿后土地复垦 | 2 |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定期由专用车清运至附近垃圾堆放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分类收集,定期由专用车清运至附近垃圾堆放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
生态 | 临时占地 | 尽量依托现有工业场地,临时占地清渣复垦 | 4 | 尽量依托现有工业场地,临时占地清渣复垦 | 4 | |
开采期 |
废气 |
钻孔凿岩粉尘 | 深孔作业+洒水抑尘 | 2 | 深孔作业+洒水抑尘 | 20 |
爆破粉尘、NO2 | 加强洒水+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 | 2 | 加强洒水+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 | 5 | ||
装卸及堆场粉尘 | ①在矿石和废石装卸点设喷雾洒水装置; ②产品堆场设防风棚及喷淋设施 |
12 | 在矿石和废石装卸点设喷雾洒水装置; 产品堆场设防风棚及喷淋设施 |
20 | ||
破碎筛分粉尘 | ①粗碎车间∶喷淋降尘+封闭厂房; ②中碎、筛分车间∶封闭厂房+雾化抑尘+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15m。 |
100 | 粗碎车间∶喷淋降尘+封闭厂房; 中碎、筛分车间∶封闭厂房+雾化抑尘+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15m |
400 | ||
运输扬尘 | ①运矿车辆限速;②矿区道路定期洒水,上山道路安装喷淋设施; 减轻扬尘影响 3.0 新主 ③外运道路洒水车洒水降尘 |
3 | 运矿车辆限速;矿区道路定期洒水,上山道路安装喷淋设施; 外运道路洒水车洒水降尘 | 5 | ||
采场及工业长期初期雨水 | ①露天采场中部及工业场地布置2条截(排)水沟。排水沟1、排水沟2沿工业场地前缘布设,排水沟1与外围的排水系统连通,排水沟2与矿区内的一个小水塘连通;排水沟3布置在露天采场的中间,排水沟3沟尾与自然排水沟等平滑顺接。 不外排 新增部分。②在采场设置三级沉淀池,疏导雨水进入沉淀池,采场区建设1000m3的沉淀池。工业场地依托原有三级沉淀池 (900m2)。 ③项目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引排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日常作业用水以 及道路洒水抑尘等生产用水,不外排。 |
10 | 修建排水沟和沉淀池 | 20 | ||
生活污水 | 经现有工程办公区、生活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农肥 | / | 由当地环卫部门相清理 | 1 | ||
噪声 | 采场工作面噪声 | 选用高效低噪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设消声器、隔音罩、减震垫等设施。严禁夜间开采。 | 20 | 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设消声器、隔音罩、减震垫等设施。严禁夜间开采 | 30 | |
破碎场地噪声 | 选用高效低噪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设消声器、隔音罩、减震垫等设施。建立半封闭式厂房,同时厂界四周植树绿化。严禁夜间运行。 | 选用低噪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设消声器、隔音罩、减震垫等设施。封闭厂房,合理布局,同时厂界四周植树绿化。严禁夜间运行。 | ||||
固体废物 | 开采面弃土废石 | 堆存于排土场,废石用于矿山复垦回填,废土用于矿山复垦的培植土 | 15 | 堆存于排土场,废石用于矿山复垦回填,废土用于矿山复垦的培植土 | 20 | |
沉砂池污泥 | 沉淀池中泥沙定期清掏,用于矿山的植 被恢复与土地复垦的培植土 | 定期清掏,用于矿山的植 被恢复与土地复垦的培植土 | ||||
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定期由专用车清运至附近垃圾堆放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
机修废油、废油桶 |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1 | ||
生态 | 植被破坏等 | 边开采边恢复,对矿区采取合理的复绿 措施,建立复垦表土库,对废土堆场采 取围护、洒水等措施,表土复垦,复绿 | 50 | 矿山恢复治理混凝土植被喷播及绿化植树 | 1000 |
3 环境影响报告书回顾
3.1 环境质量现状
3.1.1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矿区附近的郭冲水库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值要求。
3.1.2 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各现状监测点 NO2、SO2、TSP 小时值和日平均值浓度均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区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1.3 声环境
项目区域各噪声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3.1.4 生态环境
矿区主要土壤类型是黄棕壤,土壤呈中性,肥力偏低。土壤中有氨、磷、钾、硼等多种元素,有机质含量较高。黄棕壤因其质地粘重,水分物理性质不良,如容重大,孔隙度低,旱季保水供水能力差,是农林业利用的主要障碍因素。矿区土壤层主要分布于水沟、水渠、水塘外围及低洼处,厚度约0.3~3.0。项目的建设将会破坏本地区原有土壤的类型,使得原有林地变成工矿用地,对本地区的土地使用造成不可逆的影响,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
根据武穴市林业网的资料知,武穴市森林植被依其起源可分为森林自然植被和森林人工植被两大部分。植被树种可划分森林植被、灌木植被、藤本植被、草本植被。森林植被包括针叶林、阔叶林、竹林、针阔混交林,其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柏木、杉木、栎类、化香、湿地松、楠竹和多种经济林树种。灌木林植被包括山胡椒、盐肤木、黄荆条、继木、野枣、胡枝子、胡椒类、杜鹃、木通、火棘、铜钱树和立地条件差的地方生长的刺柏、栎类、栗相、野竹。藤本植被主要有葛藤。草本植被主要有白茅草、巴茅草、蒿类、霸根草等。
全市活立木总蓄积 114 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 108.3 万立方米,占总蓄积95%;疏林蓄积 0.4 立方米,占总蓄积 0.3%;四旁树、散生木蓄积 5.3 立方米, 占总蓄积 4.6%。
全市森林覆盖率 22.9%。全市森林水平分布呈西北多、东南少的状态,其中森林资源丰富的乡镇有余川、梅川、大金、四望及四股坪林场,林业用地合计为326341 亩,占全市林地总面积 72.3%,蓄积 784953 立方米,占全市活立木总蓄积 83.4%。
矿区所在的田镇植被树种可划分为森林植被、灌木植被、藤本植被、草本植被。森林植被包括针叶林、阔叶林、竹林、真阔混交林,其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柏木、杉木、栎木、化香、湿地松、楠木和多种经济林树种。灌木林植被包括山胡椒、盐肤木、黄荆条、继木、野枣、胡枝子、胡椒类、杜鹃、木通、火棘、铜钱树和立地条件差的地方生长的刺柏、栎类、栗相、野竹。藤本植被主要有葛藤。草本植被主要有白茅草、巴茅草、蒿类、霸根草、马尾草等。
项目占地范围及周围地表植被较发育,植被覆盖率约为45%。树种以松树、杉树等为主,零星分布有薪碳林木;草种主要有白茅、狗牙根及红三叶等:农作物类型主要为小麦、油菜、花生、芝麻等;区内没有需要重点保护的古树、大树及珍稀动植物。
根据武穴市林业局《关于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申请矿区是否有珍稀野生动植物等情况的复函》∶"经调查该区域不在我市实施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范围内、不涉及风景区的林木、无古树名木、未发现有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
3.2 环境敏感目标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确定的环境敏感目标见表 3.2-1。表 3.2-1 评价区域主要环境敏感和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 目 |
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离(m) | 具体保护内容 | 执 行 标 准 |
1 | 郭家冲居 民点 |
东南 | 410 | 约200人 | GB3095-1996 二级标准 GB3096-2008 2 类区标准 |
2 | 樟树下 | 南 | 980 | 约150人 | |
3 | 郭冲水库 | 南 | 140 | 工业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标准 |
4 | 郭冲新农村 | 西南 | 870 | 约300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 |
5 | 昌胡李 | 东南 | 1130 | 约60人 | |
6 | 陈家 | 西南 | 930 | 约90人 | |
7 | 袁家冢 | 西南 | 860 | 约60人 | |
8 | 张家 | 东 | 850 | 约120人 | |
9 | 李家 | 东 | 960 | 约100人 |
3.3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3.3.1 水环境
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为1处郭冲水库,为灌溉水域,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各监测断面满足Ⅲ类水质要求。
由于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用水量60m3/d,排放量约为48m3/d。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SS、氨氮、COD,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可见项目的生产对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3.3.2 环境空气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结果知,该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钻孔、破碎、运输、堆场、装卸工段及无组织排放的含尘尾气以及爆破过程中产生的NOx,但爆破炸药用量少,因此NOx产量小,且采矿作业面周边空旷易扩散,在此不做预测。因此,确定环境空气污染预测因子为TSP。
由预测结果可知,钻孔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04586mg/m3,占标率约为0.05%,爆破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03874mg/m3,占标率约为0.04%,工业场地无组织粉尘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8779mg/m3,占标率约为9.75%,排土场无组织粉尘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3775mg/m3,占标率约为0.42%,中碎车间有组织排放粉尘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1351mg/m3,占标率约为0.15%,筛分车间有组织排放粉尘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1351mg/m3,占标率约为0.15%。可见,项目各面源及点源污染物在正常排放时,预测最大地面浓度均低于标准浓度值,经与现状监测日平均值叠加后所得预测值亦均低于标准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分析预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安全操作和管理,尤其是对生产工序环保设施的检修与维护,尽量避免非正常排放发生,将对厂界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降低到最低水平。只要建设项目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就能保障项目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项目各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最大地面落地浓度均未超过评价的标准值, 由此说明,项目在开采的过程中粉尘的排放对矿区周围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3.3.3 声环境
预测结果可知,当开采作业白天在采场场界进行时,厂界外噪声不会高于60dB(A),且距离矿山最近的居民点有410m,经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其产生影响。故本评价认为场区内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小。
交通运输噪声源主要是外运载重汽车,本工程石料运输道路两侧附近有郭冲村、盘塘村等共约五十户居民分布,距运输道路最近距离约15m,因而石料运输对沿线声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预测5结果,项目运输道路两侧10m处昼间预测值可达标,项目距离运输道路最近的居民点为15m,均在10m 以外。项目在道路两边进行绿化,以减少噪声影响,同时项目应将石料运输安排在昼间进行,尽量避免车辆在夜间及居民休息时间(夏季12∶00~14∶00)运输,同时车辆通过居民点时禁止鸣笛,并缓速慢行,及时修补破损路面,从而减小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居 用建民的影响。
3.3.4 固体废物
本项目矿石开采产生的废弃土石量约65.7万ta,在矿区南西部矿界边缘及外侧+28m-+54m处设置排土场,该排土场利用已废弃的采场,废土石可回填废弃采场,边开采边回填,剥离的表土用于矿山的植被恢复与土地复垦的培植土。
生活垃圾以有机垃圾为主,随意抛弃易产生腐烂,发酵即污染水体环境,同时由于发酵而蚊蝇滋生,并产生臭废气污染环境。本项目生活垃圾量较小,经分类收集后定期由专用车清运至附近垃圾堆放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置。
项目矿山采矿区和加工区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应设固定危险废物专用储存间,专用储存间地面与裙脚必须要用坚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造,防渗层为2mm人工防渗层(防渗系数应达到10'cm/s),防扬散、流失和排入水体。危险废物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时间、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经过统一收集后再出相关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在实施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将固体废物堆存对当地环境产生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符合我国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政策要求和技术规定,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3.3.5 生态环境影响
矿山开采过程中引起的生态破坏,主要包括下述三个过程∶
过程一,露天开采活动对土地和植被的直接破坏。
过程二,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废弃物(如废弃土石等)需要大面积的堆置场地,从而导致对土地的占用和对堆置场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
过程三,矿山废弃物中的有害成分,通过径流和大气飘尘,会破坏周围的土地、水域和大气,其污染影响面将远远超过废弃物堆置场的地域和空间。
矿山开采过程中对地表形态的破坏,主要发生在露天开采的剥离工程和排土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环节。开挖、剥离,将造成地表形态的改变。开采期产生的大量废土堆置,对排土场地形的影响较大。
区域植被的破坏使环境中绿地的数量相对减少,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工地表面裸露,降低工程区域的植被覆盖率,使植被的组成、结构和分布格局有所改变。矿区内没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也不涉及成片天然林,因此不存在工程对珍稀植物和天然林保护区的影响。采矿生产和矿石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将采矿生产活动控制在设计的占地范围之内,对植物的影响不大。矿山开采结束后,临时占地如矿山基础设施,矿石临时堆场等均会恢复植被,排土场将会进行复垦,植被覆盖率会逐渐恢复甚至提高,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3.4 污染防治措施
3.4.1 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采期生产用水主要是降尘、抑尘及钻机、设备冷却用水,均以蒸发的形式损失,不外排。项目生活用水排水量仅为48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于厂区绿化及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在工业场地设置化粪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工艺过程简单,运行管理方便,占地面积小,尤其适合排水设施不完善、厂区较偏远的环境。
在采场设置三级沉淀池,疏导雨水进入沉淀池,采场区建设1000m3的沉淀池。工业场地依托原有三级沉淀池(900m3)。项目沉淀池均采用三级沉淀,每级沉淀后上层清水流入下级继续沉淀。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矿区除尘洒水,不仅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而且有利于沉淀池排水,保证沉淀池的排泄畅通,确保沉淀池有充足的容积容纳初期雨水的汇入。
项目采场及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引排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日常作业用水以及道路洒水抑尘等生产用水,不外排。
3.4.2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矿石开采过程中的各产尘点采用湿式作业,各产尘点设置可移动的塑料软管洒水装置。此措施在矿山开采行业已得到广泛应用,因此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2)排土场及堆料场粉尘采取适时洒水措施,提高堆体表面含水率,降低起尘量,同时堆料场设置防风棚,降低堆料场起尘量。
(3)场内矿石运输过程的扬尘主要采取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道路洒水抑尘、上山道路安装喷淋设施等措施后,也能有效减少扬尘产生量。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4)矿石装载过程中,采用水枪冲洗,挖掘软而易起尘的矿岩时,则采用洒水器。
(5)矿区专用道路,路面型式可采用砂石路面或硬化路面,沿路应配备雾化喷淋装置或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根据气温和蒸发情况确定洒水频次,必须使路面处于湿润状态。
(6)对破碎场地产生的粉尘采取如下除尘措施∶a.将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皮带运输机采用密闭设置形式(例如采用单体钢板箱体),其次应在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下料场处设置洒水喷头进行喷淋降尘,同时,输送带出料口设置水喷淋装置,使物料保持一定的湿度b.中碎、筛分设备上布置管路和风机,当石料进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捕集效率可达98%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进行处理,经净化后引至 15m高排气简排放。
本项目经上述降尘措施处理后,破碎、筛分粉尘排放量为2.0t/a,该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200m处)为0.08779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其治理措施可行。
(7)爆破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NO2,采场爆破后利用移动洒水车对爆破工作面进行洒水抑尘,对粉尘的去除率可达70??项目采矿工作面周边空旷,爆破过程中采用微孔爆破,严格控制炸药用量,不需额外采取粉尘和NO2防治措施。
(8)通过喷洒水雾防止露天堆场起尘,必要时建设堆场挡风抑尘网对堆场进行遮挡,减少堆场起尘。干燥大风天气需做好堆场的覆盖工作。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按照规范进行弃土作业,可有效抑制堆场扬尘产生。
表 3.4-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污染物 | 处理措施 | 处理效果 | |
钻孔凿岩 | 粉尘 | 深孔作业+洒水抑尘 | 降低产尘量,无组织粉尘满足1.0mg/m3 | |
爆破 | 粉尘 | 洒水抑尘 | ||
NO2 | 自然稀释扩散 | |||
破碎、筛分 | 粗碎 | 粉尘 | 喷淋降尘+封闭厂房 | |
中碎 | 粉尘 | 封闭厂房+雾化抑尘+布袋除尘器 | ||
筛分 | 粉尘 | |||
物料装卸 | 粉尘 | 洒水抑尘 | ||
堆场风蚀 | 排土场 | 粉尘 | 洒水抑尘 | |
产品堆料场 | 粉尘 | 防风棚+喷淋降尘 | ||
运输 | 粉尘 | 矿区道路洒水抑尘、上山道路安 装喷淋设施;外运道路洒水车洒水降尘 |
||
作业机械 | SO2 | 自然稀释扩散 | ||
NOX | ||||
CO |
3.4.3 噪声影响防治措施
①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订购时应提出相应也布 的噪声控制指标。②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措施,在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或弹簧减振器,降低振动噪声。
开采工作面噪声治理措施:
①对挖掘机、装载机、潜孔钻车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橡胶减震垫或弹簧减震器,可将噪声级减少约10dB(A)。
②爆破噪声属于瞬时噪声,对该类噪声,拟采取控制一次炸药量,可减缓爆破噪声影响。
③严格执行白天1班制工作制度,严禁夜间开采。
④对空压机等稳态噪声,根据声源特点,拟采空压机进气口设消声器、基座安装减震垫、设置单独的空压器房的措施,可将噪声减少15dB(A)左右。
⑤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合理布局工业场地,加强厂区绿化,利用隔离绿化带控制噪声传播,使厂界噪声符合规定的标准限值。
⑥利用地形、厂房、声源方向性及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等因素阻隔或降低噪声强度,利用综合治理的方法来控制或降低噪声污染。
爆破噪声及振动防治措施:
①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避免一次爆破药量过大;
②选择合理的微差起爆时间,保证岩石适度松动而无夹制作用;
③搞好爆区表面覆盖防护,严禁使用裸露药包爆破;
④露天爆破时应加强炮孔的堵塞,避免冲天炮。
⑤采用微差爆破技术,控制药量,并合理选择毫秒间隔时间;
⑥确定合理的起爆方向和起爆顺序;
⑦在深孔爆破中,应尽量减少超钻,过量超钻会增加爆破振动的强度;
⑧利用高爆源和有利地形条件(沟、槽等)来减震。
3.4.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矿山开采表土剥离产生的废石弃土和矿体开采产生的废石拟先送至排土场分开堆存,废土石回填复垦,边开采边回填,废土用作矿山后期复垦的培植土;沉淀池中泥沙定期清掏,用于矿山的植被恢复与土地复垦的培植土。该措施可行。生活垃圾采用分类收集,定期由专用车清运至附近垃圾堆放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矿山采矿区和加工区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置应设固定危险废物专用储存间,防止扬散、流失和排入水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3.4.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措施,以土壤、植被保护、恢复及水土流失防治为主,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①建设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结合工程施工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基建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②完善施工的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2)土壤侵蚀防治对策
①合理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不得将废弃土石任意裸露弃置,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以及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
②尽量做到减少土方开挖工程量、力求做到挖填方平衡,并注意随挖随填、及时填压夯实,将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③对地面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破坏区,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3)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加强管理,遵循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及植被破坏的面积。
②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临时用地,竣工后要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要平整、翻耕、疏松机械碾压后的土地,进行播草植树。
③场站及生产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在周围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于生存的树种,以美化环境,并防风减尘。
④对于施工过程中破坏的乔木、灌木,要制定补偿措施,损失多少必须补偿多少,原地补充或异地补充。
⑤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起来;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建设。
(4)动物保护措施
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周围植被滥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境,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
3.4.6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为:(1)爆破风险:爆破物品的风险,爆破振动效应,爆破冲击波,爆破飞石,爆发有毒气体等;(2)地质灾害风险:采矿区山体坍塌,滑坡,洪水及暴雨等事故性排放。
3.4.6.1 爆破事故防范措施
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按300m设计的安全距离圈定矿山爆破安全警戒线。在矿山开采的爆破工作中做好如下爆破风险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程,在矿区的各行人道口设立爆破信号及有关爆破注意事项的告示牌。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爆破作业。
(3)制定定时爆破制度,选择合理的爆破时间,严格控制爆破装药量和爆破方向;爆破危险区内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如设置坚固可靠的避炮棚等),并设置爆破警报器,向矿区附近居民告知爆破信号标记及有关避炮安全知识。
(4)高度重视爆破飞石的危害。爆破飞石主要在二次爆破过程中发生,根据有关资料,采用中深孔毫秒微差爆破技术,岩石可以一次性击碎,二次爆破的几率很低;且本工程爆破后产生的大块岩石在无法装运的情况下用机械的方法进行破碎,不采用二次浅孔爆破和裸露爆破,故爆破飞石事故比一般的浅孔爆破有大幅度地降低。
(5)爆破作业前,开采凿岩等其它作业必须停止,采场内有关设备应及时撤离,非爆破人员必须撤离至警戒线之外,警戒线内重要设备加设安全拦板;爆破过后,必须由爆破作业人员确认引爆完毕,方可解除警戒,剩余爆破器材必须当天清理退库。当发生哑炮、起爆不响等事故时,由专门的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6)爆破工作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如存在边坡滑落危险、爆破参数或施工不符合要求、无有效防护措施、危险区边界未警戒、大雾天及雷雨天等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7)做好爆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同时加强对矿区内基础设施的防护等。
3.4.6.2 爆破器材的事故防治措施
(1)本工程炸药为直接配送,不集中设炸药库(只设一小型炸药临时存放处),炸药临时存放处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建造。当爆破器材暂时存放在存储室时,要求有专人看守,无关人员不得随意靠近,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以便事故排放时采取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加强管理,加强对管理人员消费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炸药暂时的安全存放。(2)爆破器材应实行凭证运输,装卸爆破器材应尽量选择在白天进行,有专人在场监督,并应该有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装卸地点,严禁烟火,严禁带发火物品,应由明显的信号;白天悬挂红旗和警标,夜间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雷雨天气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3)要有严格的爆破作业安全措施及安全检查措施。
3.4.6.3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完善管理措施。根据采石场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矿区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评价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成因、发育情况与分布特点,准确圈出地质灾害易发区与危险区,提出防治与保护的措施和方法,提供给有关部门设计与施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机构,重视防灾资金的投入。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及时提供防灾信息。坚持矿业开发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管理的方针。(2)滑坡防治措施∶根据各地段边坡地质构造,岩层结果及其稳定性和滑坡的特点,分别采取削坡减载、设挡土墙、封闭破面、砌体护坡、打抗滑桩、植被等方法进行滑坡防治。
(3)山体塌方防治措施∶采取缓坡减载、砌体加固和避免超高剥采方法。矿坑外山坡崩塌主要采取建防排水沟、砌挡土坝、种树植被等方法。完善矿区内的截排水系统,防止雨季地面片流、洪流,采取边开采、边绿化治理。
3.4.6.4 事故性排放的防治措施
针对矿山开采期间的事故排放典型特点,主要的防范措施为合理设计利用开采平台坡度自然集水,矿区边界设置截水沟、导流渠等设施收集引导采场区雨水进入沉淀池进行处理,同时开采设计单位需根据当地暴雨强度,合理设计沉淀池的保证足够的处理容量。3.4.6.5 汛期溃坝防治措施
(1)在排土场上方修筑截水沟。在排土场土方的山坡上选择适宜的位置修建截水沟并定期进行修缮,以便雨水和地表水集中排至排土场外围的低洼处。在周边排水沟出口处设沉淀池,经处理后再排至矿区水塘。为了避免排土场过多积水,设计在排石场的西北侧原+44m~+113m的上山公路内侧修建排水沟。(2)排土平台的反坡作业。把排土场的排渣平台修成2%—3%右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上修筑排水沟拦截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且应保持排土场平台的平整,以便使平台汇水自然流向排土场坡跟处通过排水沟将水引导出界外。
(3)打排水钻孔和修筑疏干涵洞。当排土场中的岩石物料中含有孔隙水和排土场基底内存在承压水时,在适当部位打排水钻孔将水排出或开挖涵洞进行疏干。修建护墙挡坡用坚硬的岩石砌筑在可能发生潜在滑动面的位置上。干砌重力块石坝,其渗透性好,施工简单,造价便宜,在排土场形成后,可成为预先埋置的抗滑挡墙。重力坝除具有预防滑坡的作用外,对泥石流也具有一定拦截作用,并且它还为水的排泄和排土场内部的疏干提供了条件。当然这种护墙挡坡只有针对潜在的特定滑动面、并对其进行周密设计和稳定性验算后,才能实施。没有可靠的稳定性验算,修建排土场重力坝是绝对禁止的,因为垮坝事故的危害更大。排土场应当有足够的长度,边坡可控制在1∶1.75,浆砌石拦渣墙设计顶宽0.5m,墙背设计坡比为1∶0.3,每隔10米设置一道宽2cm的伸缩缝,并用沥青或木条填塞。
(4)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应在排土之前采取措施将水疏出。排土场底层应排弃大块岩石,以便形成渗流通道。
(5)汛期前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①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②疏浚排土场内外截洪沟;详细检查排洪系统的安全情况∶③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④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6)汛期应对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泥石流和垮坝事故;
(7)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3.5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2017年8月,黄冈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一、该项目位于武穴市田镇办事处郭冲村,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649.85万元,扩建后,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31494km,开采标高为+260m-+153m,生产规模为年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品330千立方米(9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11.6年。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先剥离表土,表土暂存于排土场,再采用凿岩钻孔一装药一爆破的方法对岩体进行松动爆破,其主体工程包括露天采场、工业场地、产品堆场、运矿道路、排土场、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及环保工程等。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环评报告书的结论与建议、专家评审组意见、武穴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该项目符合武穴市矿产资源规划及武穴市石材矿山整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同意《报告书》的评价内容和评价结论,《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计对性较强,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可作为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期间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完成项目“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执行,并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评估等要求认真落实《报告书》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提出的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矿山建设须合理规划工程施工场地及道路范围,控制地面工程剥离面积,减少对土地占用和地表扰动,统筹矿区资源开发的规模和时序,认真落实渣体斜坡的覆土植被措施及渣场服务期满后的土绿化工作。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点制定和落实矿山开采后的生态恢复方案,做好开采结束后的生态复工作,落实矿区道路、开采区、弃土及废石场等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保护矿区动植物、土地等自然资源,矿区生态环境质量逐渐恢复至开发前的水平。
(三)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钻孔粉尘、爆破烟气、爆破粉尘,破碎及筛分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运输扬尘等,采矿区对主要污染工序采取湿法生产,在矿石装卸、堆场等作业点喷雾洒水加湿,抑制粉尘产生,降低粉尘产生量和排放量.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矿层大面积裸露,定期对采场和路面洒水,运矿车辆限速,加盖篷布,通过村庄的路段在车辆通过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减少运输过程的扬尘,进一步削减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确保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练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及有组织排放标准。矿石加工区破碎及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四)做好项目水污染控制工作,矿区应在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土场上游设置防洪沟,周围设置截排水沟,禁止该项目生产废水以任何形式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重复利用”的原则,切实提高净废水的循环利用率。堆场淋溶水经场区截排水沟收集至沉砂池处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区除尘及运输道路洒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办公区及生活区旱厕收集,收集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维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等来实现,此外,可以在空压机基础设置避震橡胶垫,在水泵出口安装柔性接头,风机进口和出口处安装消声器等减少噪声的产生,利用自然地形合理布置以降低噪声,采用消声、隔音和减震措施,以降低噪声污染源强,减少声能的向外传播。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采用微差爆破技术,控制药量,减少爆破噪声和振动。结合矿区终采区生态恢复和绿化,种植一些吸尘、消声能力强的树种,组成多层次的降噪屏障,以达到消耗声能,削减噪声的目的,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矿区边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矿区剥离的表土在临时堆场中临时堆存,定期外运进行综合利用,机修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土石的堆放,要先在临时堆场外侧建设拦渣坝及截排水沟设施,后堆放废土石,布置植物措施护坡,避免临时堆场遇暴雨产生泥石流。
(七)加强环境风险控制。为保证矿区、堆场的稳定,防治水土流失、泥石流等灾害,防止矿区切割废水、初期雨水溢流造成郭冲水库不良影响的发生,要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加强演练。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警示牌,加强各项设施的日产管理、维护和巡查工作,规避环境风的发生。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一)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三)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武穴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加强现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核实检查本项目批建的符合性,环保“三同时”等内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4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4.1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中要求落实情况调查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见表 4.1-1。表 4.1-1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重点批复意见 | 落实情况 | |||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1 | 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完成项目“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 | 已落实 | 建设防风棚,将石粉堆场进行封闭防尘,并进行洒水抑尘 |
2 |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执行,并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评估等要求认真落实《报告书》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提出的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项目区自然环境特点制定和落实矿山开采后的生态恢复方案,做好开采结束后的生态复工作,落实矿区道路、开采区、弃土及废石场等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保护矿区动植物、土地等自然资源,矿区生态环境质量逐渐恢复至开发前的水平。 | 已落实 | ①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结合工程施工占地、植被破坏情况,严格落实相应水土保护措施②项目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职能,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③项目排土场利用已废弃的采场,废土石及时回填废弃采场,边开采边回填,剥离的表土用于矿山的植被恢复与土地复垦的培植土。④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基本做到挖填方平衡,并及时填压夯实。⑤项目在施工破坏区,及时平整了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 | |
3 | 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练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及有组织排放标准。矿石加工区破碎及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 已落实 | 矿山开采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钻孔粉尘、爆破烟气、爆破粉尘,破碎及筛分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运输扬尘等,采矿区对主要污染工序采取湿法生产,在矿石装卸、堆场等作业点喷雾洒水加湿,抑制粉尘产生,降低粉尘排放量.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矿层大面积裸露,定期对采场和路面洒水,运矿车辆限速,加盖篷布,通过村庄的路段在车辆通过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减少运输过程的扬尘,进一步削减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 | |
4 | 做好项目水污染控制工作,矿区应在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土场上游设置防洪沟,周围设置截排水沟,禁止该项目生产废水以任何形式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重复利用”的原则,切实提高净废水的循环利用率。堆场淋溶水经场区截排水沟收集至沉砂池处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区除尘及运输道路洒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办公区及生活区旱厕收集,收集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 已落实 | 项目开采期生产用水主要是降尘、抑尘及钻机、设备冷却用水,均以蒸发的形式损失,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沤肥,用于厂区绿化及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在采场设置三级沉淀池,疏导雨水进入沉淀池,采场区建设1000m3的沉淀池。工业场地依托原有三级沉淀池(900m3)。项目沉淀池均采用三级沉淀,每级沉淀后上层清水流入下级继续沉淀。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矿区除尘洒水,不仅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而且有利于沉淀池排水,保证沉淀池的排泄畅通,确保沉淀池有充足的容积容纳初期雨水的汇入。项目采场及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引排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日常作业用水以及道路洒水抑尘等生产用水,不外排。 | |
5 |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维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等来实现,此外,可以在空压机基础设置避震橡胶垫,在水泵出口安装柔性接头,风机进口和出口处安装消声器等减少噪声的产生,利用自然地形合理布置以降低噪声,采用消声、隔音和减震措施,以降低噪声污染源强,减少声能的向外传播。结合矿区终采区生态恢复和绿化,种植一些吸尘、消声能力强的树种,组成多层次的降噪屏障,以达到消耗声能,削减噪声的目的,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矿区边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已落实 | 项目噪声防治措施落实: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设备安装时,在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或弹簧减振器。③爆破噪声控制一次炸药量,减缓爆破噪声影响。④严格执行白天1班制工作制度,夜间不开采。⑤对部分高噪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⑥利用现有地形,合理布局工业场地,加强厂区绿化,利用隔离绿化带控制噪声传播。⑦利用地形、厂房、声源方向性及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等因素阻隔或降低噪声强度,利用综合治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污染。 | |
6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矿区剥离的表土在临时堆场中临时堆存,定期外运进行综合利用。机修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土石的堆放,要先在临时堆场外侧建设拦渣坝及截排水沟设施,后堆放废土石,布置植物措施护坡,避免临时堆场遇暴雨产生泥石流。 | 部分落实 | 矿区剥离的表土在临时堆场中临时堆存,用作矿山复垦的培植土;机修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已在环保部门登记,还未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土石临时堆场已设置部分截排水沟,并进行了复绿措施,保护水土。 | |
7 | 加强环境风险控制。为保证矿区、堆场的稳定,防治水土流失、泥石流等灾害,防止矿区切割废水、初期雨水溢流造成郭冲水库不良影响的发生,要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演练。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警示牌,加强各项设施的日产管理、维护和巡查工作,规避环境风的发生。 | 已落实 | 项目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演练。在矿山相应位置设置警示牌,加强各项设施的日产管理、维护和巡查工作。 | |
8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 已落实 | 按照“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 各项环保设施 |
|
9 |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已落实 | 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 作 |
4.2 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在各阶段落实情况调查
表 4.2-1 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
各阶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生产阶段 | 项目 | 污染源 | 环评报告书要求的措施 | 实际落实情况 | 未落实或调整的环保措施 |
施工期 | 环境空 气 |
施工扬尘 | 临时除尘洒水系统+施工作业面临时防护+建议防护棚+物料布覆盖 | 基本落实,无居民大气环境污染投诉 | —— |
地表水 | 施工废水 | 施工场地周围疏截排水沟渠系统+临时疏排水泵机组+施工场地汇水沉淀池 | 基本落实,无居民水环境污染投诉 | —— | |
生活废水 | 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 | 已落实,无居民水环境污染投诉 | |||
噪声 | 施工场地噪声 | 高噪声设备围挡隔声+合理安排运行时段 | 基本落实,无居民噪声污染投诉 | —— | |
固体废 物 |
施工场地固体废物 | ①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②废石用于堆于排土场,用于矿山闭矿后土地复垦 | 基本落实,无居民固体废物污染投诉 | —— |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定期由专用车清运至附近垃圾堆放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基本落实,无居民水环境污染投诉 | |||
试运行期 | 地表水 | 采场及工业场地初期雨水 | ①露天采场中部及工业场地布置2条截(排)水沟。排水沟1、排水沟2沿工业场地前缘布设,排水沟1与外围的排水系统连通,排水沟2与矿区内的一个小水塘连通;排水沟3布置在露天采场的中间,排水沟3沟尾与自然排水沟等平滑顺接。②在采场设置三级沉淀池,疏导雨水进入沉淀池,采场区建设1000m3的沉淀 池。工业场地依托原有三级沉淀池 (900m2)。 ③项目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引排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日常作业用水以及道路洒水抑尘等生产用水,不外排。 |
部分落实,排土场、采矿区、加工区等设置了部分截排水沟;在采场设置了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进入沉淀池沉淀 | 排土场、采矿区、加工区等的截排水沟建设不完全,初期雨水未完全收集 |
生活污水 | 经现有工程办公区、生活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农肥 | 已落实 | —— | ||
环境空气 | 钻孔凿岩粉尘 | 深孔作业,洒水抑尘 | 已落实 | —— | |
爆破粉尘、NO2 | ①加强洒水;②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 | 已落实 | —— | ||
装卸及堆场粉尘 | ①在矿石和废石装卸点设喷雾洒水装置;②产品堆场设防风棚及喷淋设施 | 已落实 | —— | ||
破碎筛分粉尘 | ①粗碎车间:喷淋降尘+封闭厂房;②中碎、筛分车间:封闭厂房+雾化抑尘+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15m; | 已落实 | —— | ||
作业机械尾气 | 自然稀释扩散 | 已落实 | —— | ||
噪声 | 采场工作面噪声 | 选用高效低噪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设消声器、隔音罩、减震垫等设施。严禁夜间开采。 | 已落实 | —— | |
破碎场地噪声 | 选用高效低噪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设消声器、隔音罩、减震垫等设施。建立半封闭式厂房,同时厂界四周植树绿化。严禁夜间运行 | 已落实 | —— | ||
固体废物 | 开采面废弃土石 | 堆存于排土场,废石用于矿山复垦回填,废土用于矿山复垦的培植土 | 已落实 | —— | |
沉砂池污泥 | 沉淀池中泥沙定期清掏,用于矿山的植被恢复与土地复垦的培植土 | 已落实 | —— | ||
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定期由专用车辆运至附近垃圾堆放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 | ||
机修废油、废油桶 | 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 | ||
生态 | 植被破坏等 | 边开采边恢复,对矿区采取合理的复绿措施,建立复垦表土库,对废土堆场采取围护、洒水等措施,表土复垦,复绿 | 目前大部分落实,余下部分计划2020年12月底完成 | —— | |
矿区环境风险 | ①加强堆场管理,注意排土场挡土墙进行定期观察;②加强爆炸器材管理,控制爆破频次和一次爆破炸药量,严格按矿山炸药使用规程操作;③预防边坡失稳∶④完善风险管理,建立并完善矿山应急管理系统。 | 采矿作业平台设置 合理,挡土墙高度、强度符合要求,定期检查观察排土场挡土墙的稳固;每次爆破严格控制爆率频率及炸药量;已制定矿山应急管理系统;矿山边坡定期检查和稳固 |
—— |
②运输道路:进场道路两侧尚未全部栽种行道树;
③由于项目目前处于运行期,生态恢复措施已完成部分,余下部分计划在2020年12月底落实。
5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5.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1.1 地形地貌影响调查与分析
矿山开采过程中对地表形态的破坏,主要发生在露天开采的剥离工程和排土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环节。开挖、剥离,将造成地表形态的改变。开采期产生的大量废土堆置,对排土场地形的影响较大。5.1.2 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1)工程占地对陆生植物的影响项目开采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采场、道路、堆场和生产设施、生活附属设施建设,占地面积内所有植被将被完全破坏,工程占地面积 92.2516公顷。
区域植被的破坏使环境中绿地的数量相对减少,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工地表面裸露,降低工程区域的植被覆盖率,使植被的组成、结构和分布格局有所改变。矿区内没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也不涉及成片天然林,因此不存在工程对珍稀植物和天然林保护区的影响。
(2)污染物排放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采矿作业和矿石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在风力作用下会扩散到矿区周围的植物表面,影响植物的生长发育和生物产量,但因周围是山地丘陵起伏不平的地形,常年风速不大,影响范围有限。经对采矿区生态现状类比调查表明,采矿工程运行期间周围植被生长良好,没有扩大附近植被破坏面积,也没有对工程周围的植被产生影响。采矿生产和矿石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将采矿生产活动控制在设计的占地范围之内,对植物的影响不大。
(3)地下水下降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矿山开采面高于地下水水位,表层土含水将通过渗透作用对地下水进行补给,造成表土含水量下降,区域植被生态可用水量减少。矿山开采结束后,临时占地如矿山基础设施、矿石临时堆场等均会恢复植被,排土场将会进行复垦,植被覆盖率会逐渐恢复甚至提高,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5.1.3 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1)工程占地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工程占地区域所有的植被将被完全破坏,区域内陆生动物将失去赖以生存的环境,而被迫迁往其他类似生境。项目占地将会彻底改变评价区域部分地块的用地类型,对部分陆生动物(主要是那些不适应人居环境的动物)的影响是永久性的,项目区域周围类似生境较多,对陆生动物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物种灭亡和生物链完整性的破坏。
(2)污染物排放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开采过程中爆破噪声和振动、工作人员活动、机械设备噪声以及矿石运输车辆噪声将对周边临近区域的陆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取食、活动通道、繁衍迁移规律等造成影响。由于现有的较大种群陆生动物均为广布种,加之项目区域附近有大量的类似生境,对区域动物的多样性不会造成影响。
矿山开采活动结束后,植被会逐渐恢复,陆生动物生存环境会恢复至原始状态,因此项目建设对区域陆生动物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5.1.4 对自然生态体系生产力的影响
对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影响主要是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引起的。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植被面积发生变化,减少林地和荒地的生产能力,导致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发生改变,对本区域生态完整性具有一定影响。但采矿结束后通过生态修复可以恢复到以前水平的92%。5.1.5 自然生态体系稳定和景观完整性的影响
态体系的稳定状况包括两个特征,即恢复和阻抗。恢复稳定性与高亚稳定元素(如植被)的数量和生产能力较为密切,阻抗稳定性与景观异质性关系密切。工程建成后,各种土地类型发生变化,林地面积减少,建筑面积增加,采矿区域不断增加,逐渐改变原有地貌,自然条件下原有地貌和植被较难恢复,需要建设方实施生态修复措施,以恢复地表植被。
随着开采的进行,山体的开挖、废土石的堆存,将会造成一定的景观性影响,但矿区属于一般农村地区,无风景点,周边居民少,且矿区服务期满后采取复垦绿化措施,对景观性影响较小,对村民来讲是可以接受的。
5.2 对土壤的影响分析
开采期对土壤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占地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以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淋滤入渗对周围土壤、农作物的影响。矿区建成后配套建设的工业场地和生活场地也会占用部分山地,改变原有土地利用方式,改变土壤环境。另外,矿石开挖、堆积、运输造成的粉尘污染,矿区洒水、生活污水及堆场淋溶水都会进入土壤环境。矿区洒水降尘的污染物主要含SS,主要以蒸发的形式损失,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通过上述措施矿区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土壤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土壤能够同化和代谢外界环境进入土壤的物质。
5.2.1 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1)对景观格局的影响分析矿山开采导致矿区景观结构与功能的整体改变,对景观的影响主要是地形的改变,生态系统改变所造成原有景观的破坏,新自然景观格局的形成。采矿活动清除地表植被、新建人工生产设施和和生活设施、挖毁原地貌以及废弃物堆置等,改变了采矿区的地形、地貌,降低了矿区原有自然景观美学价值。尤其在矿区服务期满后,采矿区形成的相对低洼的矿坑,排土场形成的人工山,由于新的生态系统难以形成,景象荒凉,视觉效果较差。因此要加强矿区内的复垦,降低其对景观的负面影响。
本项目在工程中充分考虑了绿化措施,在矿山进出道路的两边,矿山采场地等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生态补偿建设,根据矿山采集后的不同地形特征,采用不同的恢复生态栽培方法,美化矿山采空后的景观。另外,矿区处于较封闭的山区,距东侧省道约1580m,不处于重要公路、铁路的可视范围内。
(2)景观完整性分析
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前期施工活动引发的环境问题,如采矿场开挖、地面配套工程建设的基础开挖、道路交通建设、加工区生产及配套设施建设等;运行期环境问题主要是采场对地表植被造成永久性破坏,对矿区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工程设计在服务期满后进行表面覆土,植被可得到自然恢复或人工恢复,保持生态环境平衡。
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不仅表现在群落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还表现在版块之间的连通性。而本项目位于山区,生态系统的连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生态系统由于地处山区,开发较少,自身的连通性较好。在系统中,各种植物之间间距不大,没有出现较大的裂痕,有利于物种间的接触和优势互补,不会出现很大的落差,物种间也不会产生较大差异。这对整个生态系统向良性发展是有利的。
②在开采、修路、开荒之后,由于不断的砍伐树木,开挖土方,破坏土壤,生态系统间的联系被剪断,连通性开始变差,生态系统一旦被破坏,就很难依靠别的生态系统的补给很快的恢复,只能依靠自我修复能力进行修复。例如,在连通性较好时,生态系统间的动植物可以很快的渗透和联系起来;但是在连通性变差时,动植物间的联系变得困难起来,相互间很难做到优势互补,生物多样性的发展受到了限制。
在这样的连通性下,生态环境形势较为严重,生物的发展变得困难起来。只有在开采的时候注意同步的防治措施,才能使得连通性得到较好的改善,生态环境才能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本项目开发建设较为集中,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于生态系统完整性的不利影响。同时由于本地生态系统中各个群落团块状分布,版块镶嵌结构明显;而项目地处山区,土地开发相对较少,交通亦为不便,因此各版块间连通性较好。而本项目所开发利用区植被状况较差,植被覆盖率相对较低,因此,在开发过程中采取生态保护措施后,对项目所在地生态系统连通性影响较小。
5.3 农业生产的影响
矿区开发影响农业生产的途径有两条∶一是污染物经水和土壤进入农作物,使农作物产生富集现象,如生活污水的排放就是经过水—土壤一农作物这一途径最终进入农作物的。第二条是通过大气污染农作物,如NO2和二次扬尘对农作物的危害。灰尘飘落在农作物叶片上,可以阻碍作物的光合作用,降低产量。本工程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驱肥后,用作农肥,不会对农作物造成不良影响,试验和研究已经表明,土壤一植物系统可以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对作物生长及食物链不会产生危害。
5.3.1 矿区建设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的显著影响是工程用地、交通用地的增加和林地面积的减少,项目建成后相应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使评价区的土地利用结构明显改变,由原来的林业区变为工矿区,矿区占地面积0.92km2,矿山开采结束后,及时采用土地复垦措施可恢复人工植被,所以该项目占用土地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5.4 矿区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影响
核实区地质灾害区划分为"桐柏山一大别山泥石流较易发区"内,经调查,矿区未见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无其它环境污染问题、无地质遗迹、古文物及自然风景保护对象,无军事、电信等设施,矿区周围1500m内无国道、省道等交通要道,自然环境较好。按照《湖北省主要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布图》测区属"桐柏山一大别山泥石流较易发区",近年来区内未见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现状条件下,矿区矿体分布地段居住人口较少,现状下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暂未见发生。
当矿区投入开采后,矿体及围岩地表强风化层约1~2米,其间小断层及揉皱构造发育,因此应按规定的开采边坡保留,一般边坡角应小于55度较为合适。若开采不当,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开采后的废石应进入专用堆积场,并做好挡土墙设施,以防暴雨冲击形成泥石流地质灾害。
5.5 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建议
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措施,以土壤、植被保护、恢复及水土流失防治为主,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①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结合工程施工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基建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②完善施工的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2)土壤侵蚀防治对策
①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合理处置,不将废弃土石任意裸露弃置,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以及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
②尽量做到减少土方开挖工程量、力求做到挖填方平衡,并注意随挖随填、及时填压夯实,将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③对地面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破坏区,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3)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加强管理,遵循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及植被破坏的面积。
②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临时用地,竣工后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要平整、翻耕、疏松机械碾压后的土地,进行播草植树。
③场站及生产设施建设完成后,在周围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于生存的树种,以美化环境,并防风减尘。
④对于施工过程中破坏的乔木、灌木,要制定补偿措施,损失多少必须补偿多少,原地补充或异地补充。
⑤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起来;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建设。
(4)动物保护措施
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周围植被滥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境,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
(5)生态复绿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大冶天地矿产勘查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省武穴市田镇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针对矿山运行期间及服务期满后,对露天采场区、工业场地、排土场等处的覆土造林、植被恢复事项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划。
建议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所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到“边开采,边恢复”;严格履行谁损毁,谁复垦的责任,按部署安排,履行复垦义务;合理控制圈定矿体,估算资源储量,便于合理设计,有偿使用和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应根据新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或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方案中土地复垦部分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要相协调施工,以期能取得最大的恢复治理效果。
6 水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水环境保护调查对象为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水污染源、对水环境的影响及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本报告在了解矿区水环境状况的基础上,调查分析矿山开采施工期及运行期对矿区水环境的影响及对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的效果进行分析。6.1 水环境概况
项目雨水冲刷堆场废石,会产生淋溶水,项目矿石主要化学成分为 CaO、MgO、SO;、 SiO2、FexO;等,所含组分无有毒物质。因此,淋溶水不含毒物质,其主要污染物SS浓度约为2000mg/L,经三级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水中 SS浓度约为300mg/L,可满足矿区除尘洒水水质要求。郭冲水库位于矿区南侧,淋溶水不排入水体,正常情况下不会对郭冲水库产生不利影响。
6.2 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6.2.1 施工期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量较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之后用于肥田。
6.2.2 运营期的主要水环境保护措施
- 的主要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采场设置三级沉淀池,疏导雨水进入沉淀池,采场区建设1000m3的沉淀池。工业场地依托原有三级沉淀池(900m3)。项目沉淀池均采用三级沉淀,每级沉淀后上层清水流入下级继续沉淀。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矿区除尘洒水,不仅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而且有利于沉淀池排水,保证沉淀池的排泄畅通,确保沉淀池有充足的容积容纳初期雨水的汇入。
项目采场及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引排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日常作业用水以及道路洒水抑尘等生产用水,不外排。
② 初期雨水:项目矿区道路一侧修建了部分排水沟,排水沟连接沉淀池。但是,采矿区、加工区等的部分截排水沟建设不完全,初期雨水未完全收集。
6.3 措施有效性分析
根据公众走访调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较好的落实了相关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无水环境污染的环保投诉记录。根据调查,项目为露天采矿,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矿区道路一侧修建了部分排水沟,排水沟连接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降尘及生产用水环节中。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7 大气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7.1 大气环境概况
表 7.1-1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大气环境敏感点情况
项 目 |
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离(m) | 具体保护内容 | 执 行 标 准 |
1 | 郭家冲居 民点 |
东南 | 410 | 约200人 | GB3095-1996 二级标准 GB3096-2008 2 类区标准 |
2 | 樟树下 | 南 | 980 | 约150人 | |
3 | 郭冲水库 | 南 | 140 | 工业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标准 |
4 | 郭冲新农村 | 西南 | 870 | 约300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 |
5 | 昌胡李 | 东南 | 1130 | 约60人 | |
6 | 陈家 | 西南 | 930 | 约90人 | |
7 | 袁家冢 | 西南 | 860 | 约60人 | |
8 | 张家 | 东 | 850 | 约120人 | |
9 | 李家 | 东 | 960 | 约100人 |
7.2 大气污染源调查
根据调查,本工程运行过程中的主要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污染物为钻孔、破碎、运输、堆场、装卸工段及无组织排放的含尘尾气以及爆破过程中产生的NOx。大气污染源情况详见表 7.2-1。表 7.2-1 大气污染源状况汇总表
污染源名称 | 污染物 | 排放量 | 处理措施 | 排放方式 | |
钻孔凿岩 | 粉尘 | 3.5 | 深孔作业+洒水抑尘 | 无组织排放 | |
爆破 | 粉尘 | 2.45 | 洒水抑尘 | ||
NO2 | 1.20 | 自然稀释扩散 | |||
破碎、筛分 | 粗碎 | 粉尘 | 0.68 | 喷淋降尘+封闭厂房 | |
中碎 | 粉尘 | 0.66 | 封闭厂房+雾化抑尘+布袋除尘器 | 有组织排放 | |
筛分 | 粉尘 | 0.66 | |||
物料装卸 | 粉尘 | 0.093 | 洒水抑尘 | 无组织排放 | |
堆场风蚀 | 排土场 | 粉尘 | 2.96 | 洒水抑尘 | |
产品堆料场 | 粉尘 | 0.81 | 防风棚+喷淋降尘 | ||
运输 | 粉尘 | 3.58 | 矿区道路洒水抑尘、上山道路安 装喷淋设施;外运道路洒水车洒水降尘 |
||
作业机械 | SO2 | 1.55 | 自然稀释扩散 | ||
NOX | 1.48 | ||||
CO | 32.4 |
7.3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7.3.1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②剥离和开挖废石表土堆放在施工场地产生的堆场风蚀扬尘:落实洒水抑尘、提高矿石表面含水率等措施后可减少起尘。
③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在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可以有效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7.3.2 运行期的主要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②将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皮带运输机采用密闭设置形式(例如采用单体板箱体),其次应在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下料场处设置洒水喷头进行喷淋降尘,同时,输送带出料口设置水喷淋装置,使物料保持一定的湿度,当进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捕集效率可达98%)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进行处理,经净化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碎石产品堆存于封闭厂房中,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排土场采取喷雾洒水的降尘措施。
④对于道路扬尘定期清理路面,对破碎的路面进行治理和压实;设置车辆冲洗池,上下矿山的车辆过水冲洗;洒水车每日定期移动洒水作业。
表 7.3-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污染物 | 处理措施 | 处理效果 | |
钻孔凿岩 | 粉尘 | 深孔作业+洒水抑尘 | 降低产尘量,无组织粉尘满足1.0mg/m3 | |
爆破 | 粉尘 | 洒水抑尘 | ||
NO2 | 自然稀释扩散 | |||
破碎、筛分 | 粗碎 | 粉尘 | 喷淋降尘+封闭厂房 | |
中碎 | 粉尘 | 封闭厂房+雾化抑尘+布袋除尘器 | ||
筛分 | 粉尘 | |||
物料装卸 | 粉尘 | 洒水抑尘 | ||
堆场风蚀 | 排土场 | 粉尘 | 洒水抑尘 | |
产品堆料场 | 粉尘 | 防风棚+喷淋降尘 | ||
运输 | 粉尘 | 矿区道路洒水抑尘、上山道路安 装喷淋设施;外运道路洒水车洒水降尘 |
||
作业机械 | SO2 | 自然稀释扩散 | ||
NOX | ||||
CO |
②物料堆场实际采取的环境空气措施有:产品堆场及排土场喷雾洒水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采用洒水车洒水;矿石运输车辆覆盖织物进行遮盖。
③破碎加工区产生的破碎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
本工程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破碎加工区现场照片见附图 9。
7.4 环境空气质量调查与分析
为了了解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本工程运行对厂界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需要调查矿山运行后的无组织排放及大气环境质量现状。7.4.1 监测布点
本工程主要污染源包括采矿作业区、排土场及工业场地。由于项目采矿作业区、排土场及工业场地比较集中,本次验收将对大气环境污染严重的采矿作业区、排土场及工业场地作为一个污染源整体进行污染源监测,大气无组织污染源和大气环境监测点位布设见表 7.4-1 及附图 4。表 7.4-1 污染源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一览表
监测类型 | 监测目标 | 编号 | 监测点位 |
大气无组织污染源 |
排土场、采矿作业区及工业场地 |
1# | 上风向参照点 |
2# | 下风向参照点 | ||
3# | 下风向参照点 |
7.4.2 监测项目及方法
7.4.3 监测时间与频率
污染源无组织排放:2020年8月20~21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 3 次。7.4.4 监测结果
表 7.4-4 大气无组织污染源监测结果 单位:mg/m3
采样日期 |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单位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mg/m3 | |||
2020.8.20 | 1#上风向参照点 | 颗粒物 | 0.117 | 0.184 | 0.168 | |
2#下风向参照点 | 0.167 | 0.201 | 0.185 | |||
3#下风向参照点 | 0.151 | 0.536 | 0.218 | |||
2020.8.21 | 1#上风向参照点 | 0.235 | 0.201 | 0.168 | ||
2#下风向参照点 | 0.368 | 0.469 | 0.569 | |||
3#下风向参照点 | 0.385 | 0.218 | 0.184 |
7.4.5 结果分析
验收监测表明:矿山运行后,在采取喷雾加湿、喷淋除尘、脉冲除尘等措施后,采矿作业扬尘、物料堆场扬尘及破碎加工粉尘得到有效的抑制,采矿作业、排土场及工业场地无组织排放最高测定值低于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的要求。因此, 本工程运行所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7.5 措施有效应性及建议
根据对周边居民走访调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落实了相关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无环境空气污染的环保投诉事件记录,但通过公众参与调查,有部分调查者反映施工期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运输扬尘对其有一定的影响。但从整体上看,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扬尘未对矿区环境敏感点环境空气的产生大的不良影响。运营期,本工程在凿岩、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表土剥离、挖掘、铲装过程中,先采取洒水措施,产品堆场及排土场喷雾洒水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 采用洒水车洒水,矿石运输车辆覆盖织物进行遮盖,破碎加工区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破碎粉尘。通过大气污染源监测,采矿作业、排土场、工业场地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最高值均低于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区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根据现场调查及公众参与调查,项目矿区内道路部分路段未进行硬化,运输车辆经过时道路扬尘排放量较大,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不良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将矿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洒水,减少对环境空气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8 声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8.1 声环境概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集中在采矿区开采面、破碎场地、道路。
开采面∶主要声源有挖掘机、潜孔钻车、装载机、空压机等。
破碎场地∶主要声源为鄂破机、给矿机、振动筛等。
道路∶运输车辆。
表 8.1-1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声环境敏感点情况
项 目 |
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离(m) | 具体保护内容 | 执 行 标 准 |
1 | 郭家冲居 民点 |
东南 | 410 | 约200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2 | 樟树下 | 南 | 980 | 约150人 | |
3 | 郭冲新农村 | 西南 | 870 | 约300人 | |
4 | 昌胡李 | 东南 | 1130 | 约60人 | |
5 | 陈家 | 西南 | 930 | 约90人 | |
6 | 袁家冢 | 西南 | 860 | 约60人 | |
7 | 张家 | 东 | 850 | 约120人 | |
8 | 李家 | 东 | 960 | 约100人 |
8.2 主要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8.2.1 施工期的声环境保护措施
②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禁止施工和汽车运输;
③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与养护,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或者隔声处理;
④对受施工干扰的居民和单位应在施工前给予通知,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取得理解,友好协商后作业;
⑤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禁止鸣笛,在黄昏时分应适当降低施工强度,以减少对部分鸟类的惊扰;且原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周围居民集中区。 根据现场走访及公众意见调查可知,施工期间绝大部分居民反映夜间 22: 00 至早晨 6:00 时段内不存在机械施工现象,无噪声扰民的投诉事件,因此, 本工程施工期间对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劳作的影响很小。
8.2.2 运营期的主要声环境保护措施
②爆破噪声属于瞬时噪声,对该类噪声,拟采取控制一次炸药量,可减缓爆破噪声影响。
③严格执行白天1班制工作制度,严禁夜间开采。
④对空压机等稳态噪声,根据声源特点,采取空压机进气口设消声器、基座安装减震垫、设置单独的空压器房的措施,可将噪声减少15dB(A)左右。
⑤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合理布局工业场地,加强厂区绿化,利用隔离绿化带控制噪声传播,使厂界噪声符合规定的标准限值。
⑥利用地形、厂房、声源方向性及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等因素阻隔或降低噪声强度,利用综合治理的方法来控制或降低噪声污染。
爆破噪声:
①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避免一次爆破药量过大;
②选择合理的微差起爆时间,保证岩石适度松动而无夹制作用;
③搞好爆区表面覆盖防护,严禁使用裸露药包爆破;
④露天爆破时应加强炮孔的堵塞,避免冲天炮。
⑤采用微差爆破技术,控制药量,并合理选择毫秒间隔时间;
⑥确定合理的起爆方向和起爆顺序;
⑦在深孔爆破中,尽量减少超钻,过量超钻会增加爆破振动的强度;
⑧利用高爆源和有利地形条件(沟、槽等)来减震。
8.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分析
主要对矿区边界及周边敏感点的环境噪声进行调查。8.3.1 监测布点及监测项目
- A 声级进行监测。
类别 | 测点编号、点位 | 测试项目 | ||
矿区场界噪声 | 1# | 场界东 | 场界外 1m | 昼、夜间等效声级 Leq/dB |
2# | 场界南 | 场界外 1m | ||
3# | 场界西 | 场界外 1m | ||
4# | 场界北 | 场界外 1m |
8.3.2 监测时间及频次
场界噪声监测:2020年8月20~21日进行监测,每天昼夜各监测 2 次。8.3.3 评价标准
敏感点声环境评价标准执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准,场界噪声评价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8.3.4 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详见表 8.3-2。表 8.3-2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点位名称 |
2020年 8月20日 | 2020年8月21 日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1# | 59 | 47 | 58 | 46 |
2# | 65 | 44 | 65 | 45 |
3# | 59 | 43 | 58 | 44 |
4# | 54 | 44 | 55 | 44 |
(GB12348-2008) 中的 2 类标准 |
60 | 50 | 60 | 50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8.3.6 结果分析
从表 8.3-2 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矿区场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8.4 措施有效性分析与建议
根据现场走访及公众意见调查可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要求,施工期间也无噪声扰民的投诉事件,施工噪声对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劳作基本无影响,故建设施工期间采取的噪声措施有效。运营期,根据武穴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本项目场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间所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有效,矿山运行对区域的声环境无明显影响。但本工程运输道路两侧部分路段暂未种植树木,建议加快道路绿化,形成隔离绿化带,增强降噪效果。
9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9.1 污染源调查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土石、生活圾和废油。- 65.7万吨。
9.2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9.2.1 废土石
9.2.2 生活垃圾和废油
9.3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废油及废油桶未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建议建设单位废油及废油桶堆放于危废暂存间,之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10 社会环境影响调查
10.1 对社会、经济影响调查
武穴市田镇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自1989年由村组集体组织开采起,至今有着30余年露天开采的历史,起初,矿山开采点面多,规模小,自1999年-2015年,矿山已几异经营业主。原业主武穴市田镇郭冲石材厂于2002年8月向武穴市矿管局申请,首次取得了采矿权,采矿证号为4211820230071,有效期自2002年8月—2003年8月,2003年9月采矿权延续。2006年2月,因经营业主的变动、采矿权人名称变更为武穴市郭冲建材工业有限公司,由于企业发展需要,武穴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07年11月和2011年1月两次对矿区矿界范围作了调 整变更,换发了采矿许可证,换发后的采矿证 号为C421182009087120030353。2015年7月,企业更名为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5月25日,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将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变更前法人为何锦伟,变更后法人为钟晓思。2019年12月2日,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灰岩矿建筑用石,为建材业提供大量的原材料,促进当地建材市场的发展。同时为当地村民提供了就业岗位,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11 清洁生产
11.1 生产工艺及装备调查
11.1.1 采矿工艺
根据矿物的嵌布特征,采石加工厂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主要工序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采石工序:主要由装药、爆破、装运组成。为采出大块矿石,且使矿体不产生新的裂隙,剥离爆破时应采用威力比较小的炸药,如改性铵油炸药等进行控制爆破;装卸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装卸扬尘,通过增加矿石表面含水率等因素来减少扬尘量。
加工工序:碎石生产设备放置于封闭、半封闭的加工场内。生产设备噪声与粉尘为加工工序的主要环境影响要素。通过降噪与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碎石生产工序采用水膜除尘器收集粉尘。
从矿石加工工艺分析,本项目工艺简单,资源利用率高。
11.1.2 生产装备情况
本工程采用的采矿设备主要为全风动潜孔钻机(KQD100型)、挖掘机(WY1430)、轮胎式装载机(ZL80)等,加工设备主要为破碎机(1200×1500 颚式破碎机、1400×1500反击式破碎机)等,设备属国内先进水平,既能将污染物削减在源头,又能反映出矿山的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同时, 工程的管件、阀门选用国产、优质产品,严格安装质量,尽量避免“跑、冒、滴、漏”现象。11.1.3 资源、能源利用
①本项目资源回采率为 90%,采矿损失率10%。由于受剥采比的影响,矿山开采会产生较多的废石,项目对其充分加以利用,无法满足工业利用的可用作建筑石料、矿山土地复垦、建筑填方、路基材料等。②本项目能源消耗主要为开采用电。矿区设备均采用节能型设备,从能耗指标看,清洁生产水平属国内先进水平。
③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取自附近水塘。与同类型矿山相比其电耗明显低于国内平均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属国内先进水平。
11.1.4 产品指标
矿山生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因此最终产品为灰岩颗粒石料,不考虑矿石中有用元素的化学品位。主要产品为寸口石、分口石、瓜米石、石屑,产品规格分别为13石子(20~30mm)、12石子(10~20mm)、05石子(05~10mm)及石粉。11.1.5 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所采矿体属露天矿,项目开采过程中主要造成大气污染。11.1.5.1 废气排放
①矿山道路修建、工业场地建设时产生的施工扬尘:加强对施工场地以及输运路段的洒水抑尘。②剥离和开挖废石表土堆放在施工场地产生的堆场风蚀扬尘:落实洒水抑尘、提高矿石表面含水率等措施后可减少起尘。
③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在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可以有效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④在凿岩、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爆破过程中采用微孔爆破,严格控制炸药用;项目使用装卸车对物料进行铲装,铲装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受到风速及物料含水率的控制,因此,要保持物料的含水率,装卸点设喷雾洒水,尤其是大风天气,要有专人对物料进行洒水保湿,可大幅度降低扬尘。
⑤将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皮带运输机采用密闭设置形式(例如采用单体板箱体),其次应在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下料场处设置洒水喷头进行喷淋降尘,同时,输送带出料口设置水喷淋装置,使物料保持一定的湿度,当进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捕集效率可达98%)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进行处理,经净化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⑥碎石产品堆存于封闭厂房中,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排土场采取喷雾洒水的降尘措施。
⑦对于道路扬尘定期清理路面,对破碎的路面进行治理和压实;设置车辆冲洗池,上下矿山的车辆过水冲洗;洒水车每日定期移动洒水作业。
无组织排放粉尘是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通过喷雾加湿、定时洒水、表面覆盖织物进行遮盖、设置挡风网、道路冲洗等措施,大大减少了粉尘排放量。
由竣工验收大气无组织污染源监测结果可知,在采取喷雾加湿等措施后,采矿作业区、排土场、工业场地无组织粉尘得到有效的抑制,无组织排放最高值低于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因此项目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11.1.5.2 固体废物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采矿作业产生的废土石、生活垃圾和废油等。表土剥离产生的废土主要堆放在表土临时堆场,用于后期采空区的复垦绿化。废石堆放在排土场,用于项目服务期满后回填采坑,生态修复,全部综合利用;
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点集中收集后由运输车辆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和废油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11.1.5.3 废水
项目矿山为露天开采,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初期雨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为零。11.1.6 废物回收利用
①矿山开采会产生较多的废石,项目对其充分加以利用,无法满足工业利用的可用作建筑石料、矿山土地复垦、建筑填方、路基材料等。②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再次用于道路、排土场抑尘水,该工程合理地利用了水资源。
11.2 环境管理
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的落实提供保障。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矿工艺成熟,装备先进,资源利用率较高,经过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环境管理较完善,因此,本工程的清洁生产水平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2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调查与分析
12.1 风险因素调查分析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为爆破、爆炸事故风险,环境地质灾害风险,包括水土流失,崩塌,泥石流等;连续雨天,出现雨水事故性排放风险;溃坝风险,排土场挡土墙发生垮塌引发泥石流、滑坡事故。12.1.1 炸药爆破风险
由于本工程采用露天开采,炸药和起爆材料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易发生意外爆炸伤人事故。12.1.2 环境地质灾害风险
- 滑坡风险
12.2 风险事故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12.2.1 爆破事故环境风险措施调查
- 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②由于管理不严或操作失误,导致雷管引爆的爆炸事故,爆炸飞溅物对工作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对于本工程来说,主要发生在炸药爆炸使用和暂时存放过程,在放炮起爆不响线时极有可能发生爆炸事故。另外,在爆炸瞬时,装药工和安全员等未撤离至警戒线范围之外,特别是有个别人员麻痹大意,好奇张望而被飞石砸中,此类危险事故一般都将置人于死亡。另外,本工程在矿区范围不设集中炸药库(仅设临时存放点),炸药等爆破器材为当日配送、当日使用、当日退还。要求爆破瞬时全体工作人员全部撤离至300m警戒范围之外,一般来说,炸药爆破伤人事故出现的概率不大。
12.2.1.2 爆破事故风险措施
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按300m设计的安全距离圈定矿山爆破安全警戒线。在矿山开采的爆破工作中做好如下爆破风险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程,在矿区的各行人道口设立爆破信号及有关爆破注意事项的告示牌。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爆破作业。
(3)制定定时爆破制度,选择合理的爆破时间,严格控制爆破装药量和爆破方向;爆破危险区内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如设置坚固可靠的避炮棚等),并设置爆破警报器,向矿区附近居民告知爆破信号标记及有关避炮安全知识。
(4)高度重视爆破飞石的危害。爆破飞石主要在二次爆破过程中发生,根据有关资料,采用中深孔毫秒微差爆破技术,岩石可以一次性击碎,二次爆破的几率很低;且本工程爆破后产生的大块岩石在无法装运的情况下用机械的方法进行破碎,不采用二次浅孔爆破和裸露爆破,故爆破飞石事故比一般的浅孔爆破有大幅度地降低。
(5)爆破作业前,开采凿岩等其它作业必须停止,采场内有关设备应及时撤离,非爆破人员必须撤离至警戒线之外,警戒线内重要设备加设安全拦板;爆破过后,必须由爆破作业人员确认引爆完毕,方可解除警戒,剩余爆破器材必须当天清理退库。当发生哑炮、起爆不响等事故时,由专门的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6)爆破工作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如存在边坡滑落危险、爆破参数或施工不符合要求、无有效防护措施、危险区边界未警戒、大雾天及雷雨天等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7)做好爆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同时加强对矿区内基础设施的防护等。
12.2.1.3 爆破器材的事故防治措施
(1)本工程炸药为直接配送,不集中设炸药库(只设一小型炸药临时存放处),炸药临时存放处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建造。当爆破器材暂时存放在存储室时,要求有专人看守,无关人员不得随意靠近,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以便事故排放时采取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加强管理,加强对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炸药暂时的安全存放。(2)爆破器材应实行凭证运输,装卸爆破器材应尽量选择在白天进行,有专人在场监督,并应该有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装卸地点,严禁烟火,严禁带发火物品,应由明显的信号;白天悬挂红旗和警标,夜间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雷雨天气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3)要有严格的爆破作业安全措施及安全检查措施。
12.2.1.4 措施落实情况
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矿山安全规程,日常注意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爆破作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爆破作业;每次爆破之前设立警戒线,非爆破人员均撤离至警戒线之外,直至爆破作业人员确认引爆完毕,才解除警戒线;本项目工程炸药为直接配送,不设炸药库;爆破器材实行凭证运输;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委托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且制定了民用爆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规定了实施措施,成立了紧急救援指挥中心。12.2.2 环境地质灾害风险防治措施
-
- 滑坡危害及风险分析
对于本工程来说,成品矿石存放于指定的矿石堆场,无地质灾害危险。但部分表层弃土暂时置于临时堆场,一旦发生暴雨或台风等天气,如果堆放边坡不稳,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同时泥砂等的大量迁移对附近生态和水环境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12.2.2.2 地质灾害风险防治措施
- 崩塌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a)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应在排土之前采取措施将水疏出。排土场底层应排弃大块岩石,以便形成渗流通道。
b)汛期前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①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②疏浚排土场内外截洪沟;详细检查排洪系统的安全情况∶③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④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c)、汛期应对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泥石流和垮坝事故;
d)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①在排土场上方修筑截水沟。在排土场土方的山坡上选择适宜的位置修建截水沟并定期进行修缮,以便雨水和地表水集中排至排土场外围的低洼处。在周边排水沟出口处设沉淀池,经处理后再排至矿区水塘。为了避免排土场过多积水,设计在排石场的西北侧原+44m~+113m的上山公路内侧修建排水沟。②排土平台的反坡作业。把排土场的排渣平台修成2%—3%右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上修筑排水沟拦截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且应保持排土场平台的平整,以便使平台汇水自然流向排土场坡跟处通过排水沟将水引导出界外。③打排水钻孔和修筑疏干涵洞。当排土场中的岩石物料中含有孔隙水和排土场基底内存在承压水时,在适当部位打排水钻孔将水排出或开挖涵洞进行疏干。修建护墙挡坡用坚硬的岩石砌筑在可能发生潜在滑动面的位置上。干砌重力块石坝,其渗透性好,施工简单,造价便宜,在排土场形成后,可成为预先埋置的抗滑挡墙。
12.2.2.3 措施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已按开发利用方案要求确定了合理的开采平台宽度、最终安全台阶宽度、清扫平台宽度、开采的边坡坡度等。(2)矿体周围设置了排水沟,排土场设置了挡土墙,排土场上部及两侧未设置排水沟。
(3)制定了环境地质灾害风险应急预案。
12.3 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为了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处置,保护厂区及周边环境、居住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已制定了爆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地质灾害风险应急预案。12.4 环境风险以及措施及应急预案有效性分析
通过本次对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运行期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况的调查,结合本工程以及当地地形、地质的特点进行分析,矿山运行时,主要存在炸药爆炸爆破事故以及可能引发的环境地质灾害风险问题。据调查结果可知,建设单位对炸药爆炸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十分重视,没有发生过炸药爆炸风险事故。建设单位自2017年开矿以来,矿区未发生过重大地质灾害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继续加强对爆破风险及地质灾害风险的重视,做好环境风险预防工作,将环境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13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
13.1 环境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调查
郭冲矿区二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一级:矿安全环保处
人员组成:
安全环保处长:魏华周;
安全环保监察主管:李展强; 安全环保专员:皇甫陈浩;
安全环保内务:郭人恺。
职责:矿安全环保处是工业三废综合治理的管理部门,负责本矿区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和治理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二级:工业场地安全环保办公室人员组成:
工业场地:李展强;
职责:工业场地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和治理,并负责监督检查。
13.2 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施工期建设单位对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认真贯彻环保法规,执行环评报告书中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内设的环境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负责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配备了专职人员不定期对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文明施工。
工程基建期产生的废石尽可能的进行了利用,减少了排土场堆渣量,使得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影响程度减至最小。施工时尽可能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气的治理和排放,施工期对当地居民不利的环境影响较小。
13.3 环境保护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调查
13.3.1 施工期监测落实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没有提供详细的施工期监测计划及方案要求,湖北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施工期进行了监测。13.3.2 运营期监测计划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内容 | 监测频次 | 备注 |
废气 | 厂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点 | TSP | 每季度一次 | 粉尘排放浓度 |
噪声 | 厂界外1m | 噪声值 | 每季度一次 | 要噪声源[噪声>85dB(A)]设监测点; 并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需要维修、改进和更换设备的减噪设施;固定声源对其减震底座、消声、隔音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
水土流失 | 采场、排土场 | 水土流失面积及流失量 | 每年一次 | 委托当地水保部门监测 |
地质灾害监测 | 采场、排土场 | 地陷、崩塌、泥石流 | 每年一次 | 委托当地地质灾害部门监测 |
13.4 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的落实情况调查
本工程的环保工程设计、规划经过了武穴市环保部门的审查,在施工期间武穴市环保部门来矿区进行现场指导和定期检测。13.5 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上述调查可知,本工程从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期到试运行期间,较好的执行了“三同时”制度。为更好地做好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本次调查提出如下要求:
(1)排土场、产品加工区空地、禁采区、道路两侧等应及时修整并进行绿化;
(2)废油及废油桶设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进一步完善排土场、采矿区、加工区、产品堆放区等截排水沟的建设;
(4)服务期满后采空区、排土场、工业场地等进行土地复垦;
(5)完善各类环境保护设施标志牌的建设;
(6)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提高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7)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加强全厂的环保工作,并按要求落实环保制度的责任制;
(8)企业应进一步强化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14 公众意见调查
14.1 公众参与目的
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的运行对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对当地的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通过公众参与调查,了解项目实施前后公众对项目建成前后环境保护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的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同时, 明确和分析运行期矿区周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改进已有的环保措施提出补救措施建议。14.2 调查内容
公众参与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22:00 至早晨 6:00 时段内,是否有使用机械施工现象;
14.3 调查对象和方法
本次环境影响调查的范围主要为受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施工和运行影响的当地居民。本次评价的公众参与采用了实地走访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与公众
进行交流,向被调查对象详细介绍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应执行的环保措施,以及运行期对公众产生的利弊影响,由被调查人自愿填写《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意见调查表》,最后通过整理、汇总进行分析。
公众意见调查表内容见表 14.3-1。
表 14.3-1 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意见调查表
14.4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统计
14.4.1 公众参与调查情况分析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 50 份,实际回收 50 份,回收率为 100%。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及统计分析见表 14.4-1。14.4.2 调查统计结果
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见表 14.4-1。表 14.4-1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情况
序号 | 主要调查内容 | 意见 | 人数(人) | 比例(%) | |
1 | 您对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态度 | 支持 | 48 | 96 | |
反对 | 0 | 0 | |||
无所谓 | 2 | 4 | |||
2 | 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 有利 | 45 | 90 | |
不利 | 0 | 0 | |||
无影响 | 5 | 10 | |||
3 | 本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主要是什么 | 生态环境 | 6 | 12 | |
大气环境 | 33 | 66 | |||
交通运输 | 5 | 10 | |||
水环境 | 4 | 8 | |||
固废 | 2 | 4 | |||
4 | 您认为本工程基建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什么 | 无影响 | 14 | 28 | |
水土流失 | 2 | 4 | |||
施工扬尘 | 8 | 16 | |||
地质环境 | 25 | 50 | |||
弃渣 | 1 | 2 | |||
5 | 您对基建期和试运行期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 | 很满意 | 35 | 70 | |
基本满意 | 15 | 30 | |||
不满意 | 0 | 0 | |||
6 | 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对您生活影响 | 无影响 | 23 | 46 | |
有影响可接受 | 21 | 42 | |||
影响较大(噪声、扬尘) | 6 | 12 | |||
7 | 您认为本工程在运行期急需采取的补救措施 | 无 | 36 | 72 | |
扬尘污染防治 | 9 | 18 | |||
噪声污染防治 | 2 | 4 | |||
排土场水土保持措施 | 2 | 4 | |||
生态保护措施 | 1 | 2 | |||
8 | 有无环保投诉 | 有 | 0 | 0 | |
无 | 50 | 100 | |||
9 | 施工期对您有影响的环境问题是 | 夜间噪声 | 0 | 0 | |
施工粉尘 | 15 | 30 | |||
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0 | 0 | |||
出行不便 | 1 | 2 | |||
固废污染(废建筑碎块、渣土) | 3 | 6 | |||
占地移民安置补偿没按时、足额发放 | 0 | 0 | |||
其它 | 31 | 62 | |||
10 | 夜间 22:00 至早晨 6 00 时段内,是否有使用机械施工现象 | 常有 | 0 | 0 | |
偶尔有 | 0 | 0 | |||
没有 | 50 | 100 | |||
11 | 您对该工程施工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了解 | 了 解 |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 | 1 | 2 |
运输道路经常洒水 | 5 | 10 | |||
夜间停止高噪声施工作业 | 4 | 8 | |||
施工废水经格栅沉淀处理 | 7 | 14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 0 | 0 | |||
施工废石妥善处置 | 2 | 4 | |||
不了解 | 31 | 62 | |||
12 | 其它意见或建议 | 无 |
14.5 公众参与意见结果分析
(1)对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态度及对项目所采取措施的满意程度96%的被调查者支持项目竣工环保验收,7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采取的措施很满意,30%认为基本满意。
(2)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对生活的影响
9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有利,42%的人认为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对生活有影响但可接受,46%的人认为交通运输对生活无影响。
(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66%的被调查者认为工程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12%的人认为是生态影响,8%的人认为是水环境,10%的人认为是交通运输,4%的人认为是固废。
(4)工程基建期对生态环境影响
50%的人认为是地质环境,16%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施工扬尘,4%的人认为是水土流失,2%的人认为是弃渣,28%的人认为无影响。
(5)本工程在运行期急需采取的补救措施
72%的被调查者认为不需要采取补救措施,18%的人认为运营期需采取的补救措施是扬尘污染防治,4%的人认为是排土场水土保持措施,4%的人认为是噪声污染防治,2%的人认为是生态保护措施。
(6)有无环保投诉
被调查者均未对本项目进行环保投诉。
(7)施工期有影响的环境问题
30%的人认为是施工粉尘,6%认为是固废污染,2%认为是出行不便,62% 认为是其它,通过了解,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的增多,运输扬尘对被调查者影响较大。
(8)夜间 22:00 至早晨 6:00 时段内,是否有使用机械施工现象
100%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夜间 22:00 至早晨 6:00 时段内没有使用机械施工现象。
(9)对该工程施工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了解
62%的被调查者不了解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38%的被调查者了解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了解的被调查者中 14%认为施工废水经格栅沉淀处理,10%认为运输道路经常洒水,8%认为夜间停止高噪声施工作业,4%认为施工废石妥善处置,2%认为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
14.6 公众参与结论与建议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调查对象支持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多数人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对项目采取的措施基本满意。多数调查对象比较重视生态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粉尘治理措施,重点关注运输扬尘对运输公路沿线居民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查,认真考虑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切实解决好与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上述问题。
15 调查结论
通过对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状况调查,对有关技术文件、报告的分析,对工程环保执行情况、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重点调查与监测,以及对矿区大气、水和噪声污染监测结果的分析与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提出如下调查结论和建议。15.1 工程概况
郭冲矿区位于武穴市田镇境内,行政区属武穴市田镇管辖。地理位置东经115°28′49″—115°29′18″、北纬29°53′03″—29°53′29″,面积约0.311494km2。距长江武穴港约7km,矿山简易公路与“蕲(州)—武(穴)”主干公路相连。项目生产规模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块矿产品90万吨/年,矿区面积0.311494km2,矿山服务年限11.6年,矿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000万元,环境保护现已投资1553万元,后期拟追加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工程2016年开始矿山勘探,2017年8月取得了黄冈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15.2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该工程在设计阶段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和工程设计中提出的大部分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15.3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对矿山开发建设进行管理,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对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及土石方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等进行有效控制。对矿山基建产生的废石尽可能的进行了利用,使得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影响程度减至最小。施工期对未收到环保投诉,周边群众对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满意。15.4 生态影响调查
15.4.1 生态环境影响
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措施,以土壤、植被保护、恢复及水土流失防治为主,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①建设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结合工程施工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基建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②完善施工的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2)土壤侵蚀防治对策
①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要合理处置,不得将废弃土石任意裸露弃置,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以及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
②尽量做到减少土方开挖工程量、力求做到挖填方平衡,并注意随挖随填、及时填压夯实,将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③对地面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破坏区,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3)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遵循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及植被破坏的面积。
②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临时用地,竣工后要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要平整、翻耕、疏松机械碾压后的土地,进行播草植树。
③场站及生产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在周围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于生存的树种,以美化环境,并防风减尘。
④对于施工过程中破坏的乔木、灌木,要制定补偿措施,损失多少必须补偿多少,原地补充或异地补充。
⑤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起来;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建设。
(4)动物保护措施
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周围植被滥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境,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
(5)生态复绿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大冶天地矿产勘查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省武穴市田镇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针对矿山运行期间及服务期满后,对露天采场区、工业场地、排土场等处的覆土造林、植被恢复事项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划。
建议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所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到“边开采,边恢复”;严格履行谁损毁,谁复垦的责任,按部署安排,履行复垦义务;合理控制圈定矿体,估算资源储量,便于合理设计,有偿使用和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应根据新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或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方案中土地复垦部分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要相协调施工,以期能取得最大的恢复治理效果。
15.5 水环境影响调查
(1)根据公众走访调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较好的落实了相关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无水环境污染的环保投诉记录。(2)根据调查,项目为露天采矿,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矿区道路一侧修建了部分排水沟,排水沟连接沉淀池, 初期雨水经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降尘及生产用水环节中。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15.6 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 响。
- 封闭厂房+喷淋降尘+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破碎粉尘。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采矿作业、排土场、工业场地、皮带运输机和转运站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最高值均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区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15.7 声环境影响调查
据现场走访及公众意见调查可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要求,施工期间也无噪声扰民的投诉事件,施工噪声对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劳作基本无影响,故建设施工期间采取的噪声措施有效。项目运营期,根据湖北星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监测结果,本项目场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敏感点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间所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有效,矿山运行对区域的声环境无明显影响。但本工程运输道路两侧部分路段暂未栽种植道树,建议加快道路绿化,形成隔离绿化带,增强降噪效果。
15.8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实际建设中,表土剥离产生的废土主要堆放在临时堆场,用于后期采空区的复垦绿化。废石堆放在排土场,用于项目服务期满后回填采坑,生态修复。废油及废油桶未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建议建设单位的废油及废油桶堆放于专门的危废暂存间,之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15.9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调查
通过本次对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运行期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况的调查,结合本工程以及当地地形、地质的特点进行分析,矿山运行时,主要存在炸药发生爆炸爆破事故以及可能引发的地质风险问题。据调查结果可知,建设单位对炸药爆炸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十分重视,没有发生过炸药爆炸风险事故。建设单位自2017年开矿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地质灾害风险事故,为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建设单位制定了地质灾害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将地质灾害环境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15.10 社会环境影响调查
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灰岩矿建筑用石,为建材业提供大量的原材料,促进当地建材市场的发展。同时为当地村民提供了就业岗位,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15.11 环境管理
施工期建设单位对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认真贯彻环保法规,执行环评报告书中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基建期产生的废石尽可能的进行了利用,减少了排土场堆渣量,使得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影响程度减至最小。施工时尽可能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气的治理和排放,施工期对当地居民不利的环境影响较小。在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运行阶段,湖北长利矿业有限公司按照制度认真执行,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程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应预案等规章制度;矿山开采采用湿式凿岩;破碎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除尘器收集;购置洒水车两台,对物料堆场、运输道路、工业场地等进行洒水降尘;修建了排水沟及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加强汽车运输的管理,运输车辆覆盖织物,严禁超载和高音鸣笛。此外,生态恢复已经纳入了矿区生产规划。
15.12 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调查对象支持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多数人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对项目采取的措施基本满意。多数调查对象比较重视生态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粉尘治理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查,认真考虑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切实解决好与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上述问题。
15.13 存在问题及建议
针对武穴市郭冲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郭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目前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需进一步落实验收调查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项目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须进一步落实的措施归纳详见表 15.13-1。表 15.13-1 矿山目前还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须进一步落实的措施一览表
15.14 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初期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各级环境保护主管机关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多数得到落实,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废气、废水和噪声治理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得到落实;该项目基本符合矿山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建设单位针对各项还没有落实的措施需制定详细的方案,建设单位应尽快严格落实好以下各项措施:
(1)厂区及产品运输的道路硬化,防治道路扬尘;
(2)废油及废油桶设危废暂存间及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排土场、采矿区、加工区等的截排水沟建设完全;
(4)设置各类环境保护设施的标志牌;
(5)现有矿区生态保护及绿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如进场道路两侧栽种行道树,现有采空区土地复垦、绿化防护,表土临时堆场植物绿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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