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环评和竣工验收公示信息网

联系方式
- 作者:
- 来源:
- 日期: 2020-08-22
- 浏览次数: 732次
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影响验收报告
竣工环境影响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 ||||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主要产品:挖机斗齿 设计生产能力:年产机械配件10万件 实际生产能力:年产机械配件10万件 |
||||
环评时间 | 2020年8月 | ||||
现场检测时间 | 2020年7月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 |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 黄冈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 10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30万 | 比例 | 3% |
实际总投资 | 10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30万 | 比例 | 3% |
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 4、《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鄂环[1996]41号); 5、《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黄冈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8); 6、《团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现状环境评估报告备案意见的函》(团环函[2019]4号,2020.8.21)。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1、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相关限值标准; 2、废水排放于农田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 3、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 |
||||
总量控制指标 | 根据本项目特点,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本项目废水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田农用,因此,污水无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制模工序中产生有机废气及颗粒物,因此,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和颗粒物。 因此,本项目需要确认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颗粒物,则项目VOCs排放量为0.0016t/a,颗粒物排放量为0.0053t/a |
表二 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黄冈市团风县回龙山镇沙畈村 建设单位: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在黄冈市团风县回龙山镇沙畈村建设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300m2,主要进行机械配件生产,达到年产10万件的产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0年7月委托湖北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及噪声进行了监测,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及厂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3300m2,1栋1F的办公楼、1栋1F的生产车间(分区包括制模车间、精加工车间、铸造车间、原料区)、1栋1F的员工宿舍以及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项目组成见表2-1。 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主要进行机械配件生产,达到年产10万件的产能。 3、项目原辅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2 表2-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3。 表2-3主要生产设备
二、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回龙山镇沙畈村。项目南侧距离京九铁路约16米(满足《铁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项目厂区东北侧约30m处为团风县康隆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西侧靠近农田、菜地,北临居民点(三户,已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东侧临近黄冈市赛龙医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情况见附图2。 三、公用工程 1、供电 本项目厂区供电由市政集中提供,供电可以得到保障。年用电量约300万kw·h。 2、给排水 (1)给水 本项目供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接入。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年用水量为660m3。 (2)排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废水年产生量约为561m3。 全厂给排水水平衡见表2-5。 表2-5项目年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单位:m3/a
![]() 图2-1项目水平衡图
3、供暖及制冷办公室利用空调供暖和制冷。 四、生产制度与劳动定员 厂区劳动定员20人,生产实行两班制(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30天。 |
表三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一、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本项目的主要工艺流程为制模、原料熔化、浇铸、破模清砂、回火、抛丸打磨、成品入库。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如图3-1。 ![]() 图3-1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工艺流程简述:(1)制模 首先将优质覆膜砂按一定比例配比均匀混合,利用压缩空气通过射芯机将型砂均匀地射入砂箱预紧实,然后再施加压力进行压实。覆膜砂成型后,形成一个完整的铸型,此工序会产生噪声和有机废气。 (2)电弧炉加热 利用电弧炉熔化生铁、锰铁等原料及辅料,熔化过程不涉及成分的调整。熔化好的铁水装入铁水包后用行车送到造型工段去浇铸。此工段的排污节点有电弧炉在熔炼时产生的熔化废气。 (3)浇铸 浇铸成型又称(静态)铸塑,将已准备好的浇铸原料注入模具中使其固化,获得与模具型腔相似的制品;铸件冷却后翻箱,用行吊将铸件运送至清理区。此工段的排污节点有浇铸过程产生的浇铸废气。 (4)破模清砂 铸件进入清理工段后,集中冷却,冷却后进行清理。铸件在冷却后需要进行破模清砂,将金属铸件从砂模中取出。覆膜砂砂模铸件采用手工敲打方式,将覆膜砂敲打出来。 (5)回火 将金属铸件加热到一定温度并保持一段时间,随即浸入冷水中快速冷却,以提高铸件的硬度和强度,将淬火后的铸件在高于室温而低于710℃的某一适当温度进行长时间的保温,再进行冷却,以提高铸件的韧性。 (6)抛丸打磨 铸件配件根据规格型号等要求经抛丸机进一步加工,并经过人工打磨进行修整,该工序会产生噪声、粉尘和边角料; (7)成品入库 合格的铸件标记包装检查合格后入库,等待发运。 |
表四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流程
一、主要污染源、环保措施和排放去向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制模废气、抛丸粉尘、人工打磨粉尘和熔化烟尘。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行车、钻床、除尘系统等机械动力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80~95dB(A)之间。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主要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见表4-1。 表4-1主要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项目环保投资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的3%,环保设施见表4-2所示。 表4-2环保设施一览表
|
表五 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踏勘论证的方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为依据,对项目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监测、检查和验收。 一、废气排放源及其环保设施监测 详见表5-1。 表5-1废气排放源检测内容
二、厂界噪声监测 详见表5-2。 表5-2 噪声监测内容
三、验收监测的质控措施 1、检测分析方法 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3。 表5-3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等规定,本次验收监测实施全程序质量保证措施。 (1)监督生产工况,保证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有关要求; (2)参加检测的技术人员,均持有上岗证书。 (3)检测仪器设备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现场检测及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分析等过程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技术规范进行 (5)现场采样及检测仪器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多功能声级计使用前后进行校准,校准结果符合要求 (6)现场携带全程序空白样、采集平行样,实验室分析采取空白样、明码平行样、质控样品的测定等措施对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7)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厂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2020年7月28日~29日),对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的工况进行监督,生产线生产负荷为80%.、85%,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具体生产负荷见表6-1。 表6-1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二、厂区废气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处设置监测点位1#,抛丸粉尘处理装置排气筒处设置监测点位2#,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4。 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6-2。 表6-2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烟气参数如表6-3、6-4。 表6-3烟气参数
2020年7月28日~29日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24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6.4kg/h,;排气筒高低12m,最高排放速率用外推法计算Q=Qc(h/hc)2)。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厂界周围上风向布设1个参照点,在其厂界下风向10米内布设3个监控点; 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3次; 监测因子:颗粒物;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见表6-5 表6-5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3
表6-6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期间气象参数统计表
2020年7月28日~29日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表明,三个监测点颗粒物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点:1.0mg/m3,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最高浓度点:4.0mg/m3) 三、噪声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外1m处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4。 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昼间一次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6-7。 表6-7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2020年7月1日~7月2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4~59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38~42dB(A),项目四周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七 环保检查结果
一、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见表7-1。 表7-1 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二、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环保设施齐全 本项目制模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筒1#排放;抛丸工序中产生的粉尘与熔化工序中产生的烟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2m高排气筒2#排放。 员工办公生活废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用。 为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机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隔声、密闭等治理措施;对生产设备定期维护与检修,降低因设备损耗而产生的噪声,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如人工打磨粉尘、废边角料、炉渣和布袋收尘由其他公司回收利用,废气覆膜砂外售给其他部门利用;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如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项目不仅制定与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规章制度,还安排专人对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项目运行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检查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如人工打磨粉尘、废边角料、炉渣和布袋收尘由其他公司回收利用,废气覆膜砂外售给其他部门利用;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如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分开设置,定期清运。 五、卫生防护距离核查 评估报告说明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房向外100米的区域,该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食品企业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经调查,项目四周100米范围内均无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食品企业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并未建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得到落实。 六、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七、绿化措施及恢复情况 在生产、办公等区域周围开辟了草坪,绿化带上种树,通过绿化达到净化、美化环境的效果。 |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环境管理要求
一、验收监测结论 1、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该公司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主要排放废水为一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用,污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要求。 4、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4~59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38~42dB(A),项目四周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边角料、炉渣、布袋收尘、人工打磨粉尘、废弃覆膜砂、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如废边角料、炉渣、布袋收尘和人工打磨粉尘由其他公司回收利用;废气覆膜砂外售给其他部门利用;危险废物如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6、本项目于在原料车间东南侧原料区靠近走道位置设置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0m2 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做好防雨、防风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设。 综上所述,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环保设施齐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建设要求。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针对项目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需进一步落实验收调查报告中提出的环境补救措施,项目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须进一步落实验收调查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详见表8-1。 表8-1项目目前还存在的环境问题及须进一步落实的措施一览表
三、结论 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和监测结果,《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在运营过程中能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经过配套的环保措施处理后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继续运行。 四、日常环境管理要求 1、现场的日常环境管理 ①设专人进行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并记录设施运行情况; 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设备保养,维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定期清理循环池内沉渣,严禁生产废水外排; ③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处置。 2、日常环境监测 根据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的性质与特点,环境监测的重点目标确定为项目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噪声、项目区化粪池出水水质。 对于废水、噪声的监测,本项目主要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环境监测计划见下表8-2。 表8-2日常监测方案一览表
|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周边关系图
3、项目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
4、项目平面布置图
5、项目雨污管网图
6、环保设施图
附件
1、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2、验收监测报告
3、工况调查表
4、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
5、建设单位承诺函
附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筑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黄冈市团风县回龙山镇沙畈村 | |||||||||||||||||||
建设单位 | 团风县四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邮政编码 | 438800 | 联系电话 | 17771301101 | ||||||||||||||||||
行业类别 | 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7年9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7年11月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10万件机械配件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10万件机械配件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 | 比例 | 3%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0 | 比例 | 3%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环评审批部门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 | 批准文号 | 团环函[2020]4号 | 批准时间 | 2020年8月21日 | 环评单位 | 黄冈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2 | 废气治理(万元) | 23 | 噪声治理(万元) | 2 | 固废治理(万元) | 2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1 | 其它(万元) | 30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640小时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 (8) |
全厂实际排放 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 (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粉尘 | 0.0053 | 0.0053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 物 |
挥发性有机物 | 0.0016 | 0.0016 | ||||||||||||||||||||
本站部分图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问题请通知我们处理!
网站建设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