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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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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名称: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浠水县精神病医院

编制单位:黄冈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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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表二工程建设情况 5
表三环境保护设施 14
表四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3
表五验收监测内容 27
表六质控措施 29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31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3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39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1项目一层平面布置图
附图3-2项目二层平面布置图
附图3-3项目三层平面布置图
附图3-4项目四层平面布置图
附图3-5项目五层平面布置图
附图4黄冈市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件
附件1 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2危废协议
附件3排污许可证
附件4监测数据
表一验收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 | |||||
建设地点 | 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东升路22号 | |||||
法人代表 | 陈贵 | 联系方式 | 13409693756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 技改 |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专科医院Q8415 | |||||
主要建设内容 | 一栋5层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以及污水处理站和医疗废物暂存间 | |||||
设计运营能力 | 住院病房44间,新增床位179张 | |||||
实际运营能力 | 住院病房44间,新增床位179张 | |||||
环评时间 | 2022年3月 | 开工日期 | 2022年4月 |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22年9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3年10月8-9日 | |||
监测单位 | 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武汉友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 338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60万元 | 比例 | 4.73% | |
实际总投资 | 338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164万元 | 比例 | 4.85% | |
项目由来 |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于2004年成立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1年4月,浠水县精神病医院委托黄冈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浠水县精神病医院新建精神病住院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6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该项目于2016年8月竣工,并投入运营,并于2019年9月20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2022年2月16日,浠水县精神病医院取得了浠发改审批[2022]32号《县发改局关于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为:2107-421125-04-01-688148,项目总投资为3380万元, 2022年3月,浠水县精神病医院委托武汉友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工作由来 |
2022年3月1日,项目取得了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关于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审(2022)12号); 2023年9月,浠水县精神病医院开始开展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并委托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现场进行采样监测,委托黄冈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
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 |
2023年10月8-9日,公司委托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数据报告。 2023年10月,黄冈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
验收范围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本次验收范围是本期项目阶段建设的主体工程新建一栋5层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以及污水处理站和医疗废物暂存间。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01日修订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01月01日修订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09月01日修订实施;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01月01日修订实施。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发布,根据2017年0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年10月0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05月1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7、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13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1、《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 2、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关于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审(2022)12号)(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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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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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工程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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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地理位置
建设单位:浠水县精神病医院(详见附件2项目营业执照);
建设地点: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东升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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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 | 建筑物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情况 | 验收情况 | |
主体工程 | 综合 楼 |
1楼 | 大厅、挂号收费室、诊室、候诊区、发热诊室、留观室、消防控制室、药房、警务室。 | 新建 | 一致 |
2楼 | 大厅、健教室、脑电波室、心电图室、经颅磁治疗室、团体生物反馈治疗室、心里咨询室、儿童门诊、CT室、CT控制室、血液采集检测中心、B超室、值班室。 | 新建 | 一致 | ||
3楼 | 办公室、护士站、配药室、病房、值班室、重症病房、收储间。 | 新建 | 一致 | ||
4楼 | 办公室、护士站、配药室、病房。 | 新建 | 一致 | ||
5楼 | 病房、护工室、医生值班室、病人活动室、收储间。 | 新建 | 一致 | ||
公辅工程 | 给水 | 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用地外已铺设给水管网,本项目建成后可直接接入室内。 | 依托 | 一致 | |
排水 | 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采用污、废分流制,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就近排至室外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浠水县清泉镇(城南)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一致 | ||
供电 | 由市政电网提供 | 依托 | 一致 | ||
供热、供冷 | 空调设施 | 新建 | 一致 | ||
环保工程 | 废水 | 住院楼东侧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厌氧+好氧+沉淀+消毒的主体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50m³/d。 | 新建 | 一致 |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住院楼西北侧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新建 | 一致 | |
生活垃圾 | 设置分散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新建 | 一致 | ||
一般固废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废弃物间,后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 | 新建 | 一致 |
工作制度:倒班制,日工作24小时,年工作365天。
劳动定员:本项目定员151人,本项目不设食宿。
2.4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情况 表2-2原辅料消耗一览表
表2-3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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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水源及水平衡
给排水
本项目给水由市政管网供给,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医疗用水(住院病房用水、门诊用水)、生活用水(医护人员生活用水、地面清洁用水、食堂用水、洗衣房用水)。
(1)住院病房用水
根据GB50015-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医院住院部用水量为250~400L/床·d,考虑到病人家属人员陪护及人员探视,本评价按250L/床·d计,本项目新增床位179张,则住院病房的病人日用水量为44.75m³/d,年用水量为16333.75m³/a。排水量按用水量85%计,则本项目住院病房废水日排水量为38.0375m³,年排水量约为13883.6875m³。
(2)门诊用水
根据GB50015-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门诊室用水量为10~15L/人·次,本评价按10L/人·人计,本项目日平均接诊人数为100人次,则本项目门诊日用水量为1m³/d,年用水量约为365m³/a。排水量按用水量85%计,则本项目门诊废水日排水量为0.85m³/d,年排水量约为310.25m³/a。
(3)医护人员生活用水
根据GB50015-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医护人员用水量为150~250L/人·次,本评价按150L/人·次计,本院医护人员为151人,则本项目医护人员生活用水日最大用水量为22.65m³/d,年用水量为8267.25m³/a。排水量按用水量85%计,则本项目医护人员生活废水日排水量为19.2525m³/d,年排水量约为7027.1625m³/a。
(4)地面清洁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层楼清洁用水为100L,一共5层楼,每天清洁3次,则本项目清洁用水最大用水量为1.5m³/d,年用水量为547.5m³/a。排水量按用水量80%计,则本项目地面清洁用水日排水量为1.2m³/d,年排水量约为438m³/a。
(5)食堂用水
根据GB50015-2009《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食堂每次用水量为20~25L,本评价按20L/人·次计,食堂年工作365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最大就餐人数约600人次/天,则食堂日最大用水量为12m³/d,年用水量为4380m³/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食堂日排水量为10.2m³/d,年排水量约为3723m³/a。
(6)洗衣房用水
根据GB50015-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洗衣房平均用水定额为40~80L/kg衣物,本
评价按40L/kg衣物计,本项目完成后全院需清洗衣物约300kg/d,则洗衣房日用水量为12m³/d,年用水量为4380m³/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洗衣房日排水量为10.2m³/d,年排水量约为3723m³/a。 综上,本项目废水日排放总量为79.74m³/d,年排放总量为29105.1m³/a。 本项目废水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污、废分流制”,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就近排至室外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浠水县清泉镇(城南)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日排水情况见下表: 表2-4本项目日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 图2-1本项目日用水平衡示意图(单位:m³/d) |


图2-2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2-3污水处理工艺
项目运营期的产污情况一览表见表2-5。
表2-5 项目运营期产污情况一览表
项目 | 产污环节 | 主要污染因子 |
废水 | 医疗废水 | COD、BOD5、SS、NH3-N、粪大肠菌群数等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NH3-N、LAS、动植物油等 | |
废气 | 污水处理站恶臭 | 氨、硫化氢 |
固体废物 | 医疗废物 | 医疗废物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污泥 | |
噪声 | 水泵、污水处理设施、空调外机 | 噪声 |

2.8项目变更分析
表2-6项目与环评报告内容变动分析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环评内容 | 实际情况 | 变更情况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新建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东升路22号 | 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东升路22号 | 一致 |
主体工程 | 1栋5F综合楼 | 1栋5F综合楼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建设面积为8539.42㎡,设计住院病房44间,新增床位179张。 | 建设面积为8539.42㎡,设计住院病房44间,新增床位179张。 | 一致 |
废水治理措施 | 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采用污、废分流制,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就近排至室外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浠水县清泉镇(城南)污水处理厂。 | 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采用污、废分流制,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就近排至室外化粪池内,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浠水县清泉镇(城南)污水处理厂。 | 一致 |
噪声治理措施 | 设备降噪、距离衰减 | 设备降噪、距离衰减 | 一致 |
废气治理措施 | 使用除臭剂减少污水处理站臭气的影响 | 使用除臭剂减少污水处理站臭气的影响 | 一致 |
固废处置措施 | 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先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后再放入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先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后再放入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一致 |

项目的建设性质、建设地址、生产工艺、建设规模、环保措施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
表三环境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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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因子及环保治理设施/措施
- 废水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因子及环保治理设施/措施
3.1.2废气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污水站处理臭气:使用除臭剂。
3.1.3主要噪声源及其控制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加强厂区绿化。
3.1.4固体废物产生及其控制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医疗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随医疗废物一起交由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表3-1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固废属性 | 固废名称 | 固废来源 | 核算方法 | 产生量(t/a) | 排放量(t/a) | 最终去向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职工、病人及家属日常生活 | 产污系数法 | 36.5 | 0 | 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食堂垃圾 | 食堂垃圾 | 产污系数法 | 65.7 | 0 | ||
危险废物 | 污泥 | 污水处理站 | 类比法 | 0.68 | 0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医疗废物 | 病房、门诊等日常诊疗 | 产污系数法 | 34.6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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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管理
- 环境管理制度
- 环保管理
2、项目厂区内设置了灭火器、消防栓等火灾处理设施设备,可使员工能够及时处置隐患;
3、在厂区设置标识牌、管理制度牌、提示牌,对员工经警示及安全环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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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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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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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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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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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 项目环境监测计划
时段 | 类型 | 监测位置 | 监测因子 | 频次 |
运营期 | 废气 | 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氨、硫化氢 | 每季度一次 |
废水 | 全院废水总排口 | 流量 | 自动监测 | |
pH | 12小时 | |||
COD、SS | 每周 | |||
粪大肠菌群数 | 每月 | |||
BOD5、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余氯等 | 每季度 | |||
噪声 | 医院厂界四周 | 等效连续A声级 | 每季度一次 |
3.2.6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 项目环保投资约160万元,总投资33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73%。实际环保投资164万元,总投资3380万元。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和竣工验收清单见下表。 表3-3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3.2.7“三同时”落实情况 表3-4 项目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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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5 项目环评批复意见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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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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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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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浠环审(2022)12号
关于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批复:
一、该项目位于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东升路22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5层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以及污水处理站和医疗废物暂存间,设计住院病房44间,新增床位179张。项目总投资3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施工、材料运输施工阶段等工序产生的施工扬尘、燃油废气等。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在施工场地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十方开控采用湿法作业,裸露地表及土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苫布覆盖措施:场内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对驶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保洁。冲洗干净的车辆方可驶出施工现场,禁止车辆带泥上路: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当采用密闭运输并限制车速,禁止从高空抛掷、扬撒;在干燥天气时应对施工道路、建筑材料定点堆存采取不定期洒水降尘、喷雾等抑
尘措施。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3)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塑料薄膜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须采取地埋式设计,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加强周边绿化,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相关排放标准后无组织排放。 (6)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就近排至室外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须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浠水县清泉镇(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7)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空调、机器等设备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噪声经衰减后须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8)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垃圾、污泥和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食堂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泥定期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黄冈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9)该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建设和管理。 四、你单位在生产前一个月必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
表五验收监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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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监测内容
表5-1验收监测内容
类别 | 点位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水 | ★1# | 废水排放口 | PH、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 | 3次×2天 |
无组织废气 | ○1# | 厂界上风向 | 硫化氢、氨气 | 3次×2天 |
○2# | 厂界下风向 | |||
○3# | ||||
厂界噪声 | ▲1# | 厂界东侧外1m处 | 等效连续A声级 | 昼夜1次×2天 |
▲2# | 厂界南侧外1m处 | |||
▲3# | 厂界西侧外1m处 | |||
▲4# | 厂界北侧外1m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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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 | 10月9日 |
图5-1项目监测点位图
表六质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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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表6-1 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类别 | 监测 项目 |
分析方法及依据 | 分析仪器及型号 | 检出限/灵敏度 |
废水 | PH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1147-2020 |
PH计 PHS-3E | 0.01PH (无量纲)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 生化培养箱RC-SPX-250B | 0.5mg/L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50ml滴定管 | 4mg/L |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1 | 0.025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 7494-87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1 | 0.05 mg/L | |
动植物油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8 | 红外分光测油仪RC-SQ100 | 0.06mg/L | |
粪大肠菌群* |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HJ 347.2-2018 | 生化培养箱 SPX-250/XCT-215 电热恒温培养箱DHP-420S/XCT-210 |
20MPN/L | |
无组织废气 | 硫化氢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年3.1.11.2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1 | 0.002mg/m3 (采样30L) |
氨气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1 | 0.01mg/m3 (采样45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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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 | 0.1dB(A) (灵敏度) |

-
- 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污
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采用全程序空白、平行样、有证标准样品等
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本次实验室分析质控数据均合格;
- 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声校
(5)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6)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表6-2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校准日期 | 校准示值 | 使用前校准示值 | 使用后校准示值 | 校准前后示值偏差 | 最大标准示值偏差 | 示值偏差允许范围 | 评价 |
2023/10/08 | 94.0 | 93.7 | 93.8 | 0.1 | -0.3 | ±0.5 | 合格 |
2023/10/09 | 94.0 | 93.7 | 93.8 | 0.1 | -0.3 | ±0.5 | 合格 |
表6-3废水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6-4无组织废气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6-5废水明码质控样测试结果一览表
|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 验收监测结果
- 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
- 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mg/L)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最大值 | 限值 | |||
2023/10/08 | 废水排放口★1# | PH(无量纲) | 7.7 | 7.6 | 7.2 | 7.7 | 6-9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6.4 | 15.6 | 15.6 | 16.4 | 100 | ||
化学需氧量 | 47 | 42 | 45 | 47 | 250 | ||
氨氮 | 13.7 | 13.6 | 12.9 | 13.7 | /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4 | 0.64 | 0.58 | 0.64 | 10 | ||
动植物油 | 0.89 | 0.93 | 0.89 | 0.93 | 20 | ||
粪大肠菌群*(MPN/L) | 3.9×103 | 4.7×103 | 3.3×103 | 4.7×103 | 5000 | ||
2023/10/09 | 废水排放口★1# | PH(无量纲) | 7.5 | 7.4 | 7.1 | 7.5 | 6-9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4.8 | 16.4 | 15.2 | 16.4 | 100 | ||
化学需氧量 | 42 | 45 | 43 | 45 | 250 | ||
氨氮 | 12.8 | 12.5 | 12.1 | 12.8 | /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6 | 0.66 | 0.63 | 0.66 | 10 | ||
动植物油 | 0.90 | 0.96 | 0.92 | 0.96 | 20 | ||
粪大肠菌群*(MPN/L) | 3.9×103 | 4.6×103 | 4.0×103 | 4.6×103 | 5000 |
表7-1监测结果表明,2023年10月8-9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的浓度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中预处理标准。
-
-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mg/m³)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最大值 | 限值 | |||
2023/10/08 | 厂界上风向○1# | 氨 | 0.02 | 0.02 | 0.01 | 0.02 | 1.0 |
厂界下风向○2# | 0.03 | 0.05 | 0.05 | 0.05 | |||
厂界下风向○3# | 0.05 | 0.06 | 0.06 | 0.06 | |||
厂界上风向○1# | 硫化氢 | 0.003 | 0.003 | 0.004 | 0.004 | 0.03 | |
厂界下风向○2# | 0.006 | 0.008 | 0.007 | 0.008 | |||
厂界下风向○3# | 0.009 | 0.009 | 0.007 | 0.009 | |||
2023/10/09 | 厂界上风向○1# | 氨 | 0.02 | 0.02 | 0.03 | 0.03 | 1.0 |
厂界下风向○2# | 0.04 | 0.04 | 0.05 | 0.05 | |||
厂界下风向○3# | 0.05 | 0.07 | 0.06 | 0.07 | |||
厂界上风向○1# | 硫化氢 | 0.003 | 0.004 | 0.004 | 0.004 | 0.03 | |
厂界下风向○2# | 0.007 | 0.009 | 0.008 | 0.009 | |||
厂界下风向○3# | 0.005 | 0.007 | 0.006 | 0.007 |
表7-3无组织排放废气气象参数统计表
监测日期 | 天气状况 | 测量时间 | 气象参数 | ||||
大气压(kPa) | 环境温度(℃) | 相对湿度(%) | 风向 | 风速(m/s) | |||
2023/10/08 | 阴 | 10:00 | 101.3 | 20 | 61 | 西北风 | 1.6 |
12:00 | 101.2 | 21 | 62 | 西北风 | 1.8 | ||
14:00 | 101.2 | 23 | 63 | 西北风 | 2.0 | ||
2023/10/09 | 阴 | 10:10 | 101.3 | 21 | 60 | 东南风 | 1.8 |
12:10 | 101.2 | 23 | 61 | 东南风 | 2.0 | ||
14:10 | 101.3 | 25 | 63 | 东南风 | 2.1 |
表7-2至表7-3监测结果表明,2023年10月8-9日,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上风向参照点与下风向监控点中的氨、硫化氢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值要求。

7.4噪声监测结果
表7-4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日期 | 点位编号 | 监测结果(dB(A)) | |||
昼间 | 标准限值 | 夜间 | 标准限值 | ||
2023/10/08 | ▲1# | 52 | 60 | 43 | 50 |
▲2# | 51 | 42 | |||
▲3# | 51 | 41 | |||
▲4# | 52 | 40 | |||
2023/10/09 | ▲1# | 53 | 60 | 42 | 50 |
▲2# | 54 | 43 | |||
▲3# | 53 | 40 | |||
▲4# | 54 | 43 |
表7-7监测结果表明,2023年10月8-9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m处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表7-8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
项目 | 排放浓度(mg/L) | 废水排放量(t/a) | 本期排放量(t/a) | 环评建议总量(t/a) | 达标评价 |
化学需氧量 | 50 | 29105.1 |
1.455 | 环评无总量控制要求 | / |
氨氮 | 5 | 0.146 | / |
2、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废水排放量(m³/a)/1000000。

由表7-7计算结果可知,项目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为1.455t/a,氨氮排放总量为0.146t/a。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 验收结论及建议
- 环保设施调试结果
- 废水:
- 环保设施调试结果
-
-
- 废气:
-
-
-
- 噪声:
-
-
-
- 固体废物:
-
-
-
- 总量指标:
-

综上所述,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投入试运行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境质量指标满足相关要求,基本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项目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各项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档案,包括应急措施、环保设备及运行记录及其他环境统计资料。
3、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
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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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浠水县精神病医院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门诊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107-421125-04-01-688148 | 建设地点 | 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东升路22号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专科医院Q8415 | 建设性质 | R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东经 115°16′36.192″,北纬30°27′5.844″ | ||||||||||||||
设计运营能力 | 设置床位数148张,门诊接待病人量约为70人次/天 | 实际生产能力 | 设置床位数148张,门诊接待病人量约为70人次/天 | 环评单位 | 武汉友朋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审批文号 | 浠环审(2022)12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2年4月 | 竣工日期 | 2022年9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正常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38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60 | 所占比例(%) | 4.73 | ||||||||||||||
实际总投资 | 3380 | 实际环保投资(万 | 164 | 所占比例(%) | 4.85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 | 噪声治理(万元) | /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8760 | ||||||||||||||
运营单位 |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24211254209058504 | 验收时间 | 2023年11月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VOCs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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