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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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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分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黄冈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周兵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胡鹏高
项 目 负 责 人:王小龙
填 表 人:黄婉玲
建设单位: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黄冈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5327484142 电话:0713-8386678
传真: 传真:
邮编:438000 邮编:438000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青砖湖路12号6幢1单元
目录
表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5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5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
表五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26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31
表七 验收监测工况及结果 32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37
表九 项目其他事项说明 39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41
附件:
附件1、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2、项目总量批复
附件3、项目环评批复变更说明
附件4、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5、工况记录表
附件6、项目排污许可证
附件7、建设单位确认书
附件8、散花工业园管委会关于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的说明
附件9、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
附件10、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
附件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1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附图4、浠水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5、项目用地红线图
附图6、项目周边环境图
附图7、项目监测点位图
表一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分期) | |||||||||||||||||||||||||||||||||||||||||||||||||||||||||||||||||||||||||
建设单位名称 | 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建设地点 |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 |||||||||||||||||||||||||||||||||||||||||||||||||||||||||||||||||||||||||
主要产品名称 | 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保温管材、保温型材)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75万m3/a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45万m3/a | |||||||||||||||||||||||||||||||||||||||||||||||||||||||||||||||||||||||||
建设项目环评 时间 |
2021年5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6月 | |||||||||||||||||||||||||||||||||||||||||||||||||||||||||||||||||||||||
调试时间 | 2023年11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3年11月6日、7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湖北振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设计 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31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500 | 比例 | 1.61% | |||||||||||||||||||||||||||||||||||||||||||||||||||||||||||||||||||||
实际总概算 | 30000 | 环保投资 | 380 | 比例 | 1.27% | |||||||||||||||||||||||||||||||||||||||||||||||||||||||||||||||||||||
验收监测依据 |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 8、《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1994.12.2)。 9、《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29号);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2021.1.1)。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4、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2020年12月13日); 5、《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 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7、《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1、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 2、《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振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月); 3、《关于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函[2021]35号,2021年6月7日); 4、《关于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2022年2月10日); 四、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1、《省环保厅关于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2014-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鄂环函〔2017)235号); 2、《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SYT检字(2023)110061号); 3、《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20200MA48XNUW7W001U)(2022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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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废水 按照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中的间接排放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1。 表 1-1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本项目密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标准要求和表6中标准要求;密炼、开炼、挤出、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标准要求和表6中标准要求;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二硫化碳及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要求,具体标准值见表1-2。 表 1-2 项目废气排放标准
根据环评文件的要求,项目东、南、西三侧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具体见表1-3。 表 1-3 项目噪声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属于变更项目,变更内容仅涉及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及占地面积等,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本建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批复总量为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93t/a、氨氮0.093t/a,挥发性有机物1.3328t/a。 |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 验收监测工况及结果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表九 项目其他事项说明
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原已批复有“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项目建设14条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生产线,项目于2021年6月7日经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审批通过,批复文号浠环函[2021]35号。后因投资规模、占地面积等变更,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文件,项目名称由“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变更为“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投资规模由51000万元变更为31000万元,占地面积由101285.1m2变更为97297.00m2,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该公司的建设内容变更,本项目不新增排污量,达标排放,整体上未加重不利环境影响。本建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截止2023年10月,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其相关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开展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委托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现场监测工作。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7日对本项目的现场进行了监测。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排污许可申报内容以及对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项目名称和性质及组成 项目名称: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项目投资:实际总投资约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7%。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组成情况见表2-1 表 2-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劳动定员500人,其中管理人员90人。项目实行两班制,12h/班,年工作300天。 4、主要设备 本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设备清单见表2-2。 表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①项目给、排水 ①给水 本项目用水水源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供水水压大于0.4Mpa。自来水通过DN200进水干管及DN50~100给水支管引至各车间及消防栓等。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办公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冷却用水及绿化用水。 ②排水 厂区内排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设有雨水、污水管网。雨水系统按照地面污染程度,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初期雨水经应急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后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园区内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供电 电源由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总变配电所供应,由10kV架空电缆线引入厂区高压配电房,由总变电站降压后输送到各用电部门。厂内配电室设250kVA变压器一台,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④循环水冷却系统 本项目共设置5套循环冷却水系统,由机械抽风冷却塔、工艺循环水泵、旁滤装置、水质稳定装置及循环水管道等组成。冷却水经过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损耗为蒸发损失。 6、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3。 表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项目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食堂用水、绿化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为生活废水。 办公生活用水 项目劳动定员500人,项目厂区内提供住宿,住宿约150人,年工作300d,则项目办公生活用水量为40m3/d,12000m3/a。办公生活废水产生量为32m3/d,9600m3/a。 食堂用水 项目厂区内提供食堂,就餐人数500人,食堂供应三餐,项目食堂用水量为37.5m3/d,11250m3/a。食堂废水产生量为30m3/d,9000m3/a。 绿化用水 本项目绿化率为9.7%,即绿化面积为9825m2,每年100天浇水,项目绿化用水量为9.825m3/d,982.5m3/a。绿化用水经蒸发和进入土壤全部损耗。 循环冷却水 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约20m3/h,补充水量约48m3/d,14400m3/a。循环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项目水平衡情况见图2-1。 ![]() 图2-1 项目水平衡示意图(单位:m3/a) 7、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 图2-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①配料:根据所生产的橡塑保温材料量,按照比例配置各种原辅材料的添加量。本项目为了减少配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粉状物料由供应商按照配比进行包装,物料进场后采用投料设备直接投入密炼设备,无需拆包及混配,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项目配料及投料粉尘的产生量。该过程会产生设备运行噪声。 ②高温密炼:密炼机主要用于橡胶的塑炼和混炼。密炼机是一种设有一对特定形状并相对回转的转子、在可调温度和压力的密闭状态下间隙性地对聚合物材料进行塑炼和混炼的机械,主要由密炼室、转子、转子密封装置、加料压料装置、卸料装置、传动装置及机座等部分组成。密炼机工作原理:密炼机工作时,两转子相对回转,将来自加料口的物料夹住带入辊缝受到转子的挤压和剪切,穿过辊缝后碰到下顶拴尖棱被分成两部分,分别沿前后室壁与转子之间缝隙再回到辊隙上方。在绕转子流动的一周中,物料处受到剪切和摩擦作用,使胶料的温度急剧上升,之间粘度降低,增加了橡胶在配合剂表面的湿润性,使橡胶与配合剂表面充分接触,此过程温度约100~130℃。配合剂团块随胶料一起通过转子与转子间隙、转子与上、下顶拴、密炼室内壁的间隙,受到剪切而破碎,被拉伸变形的橡胶包围,稳定在破碎状态。同时,转子上的凸棱使胶料沿转子的轴向运动,起到搅拌混合作用,使配合剂在胶料中混合均匀。配合剂如此反复剪切破碎,胶料反复产生变形和恢复变形,转子凸棱的不断搅拌,使配合剂在胶料中分散均匀,并达到一定的分散度。由于密炼机混炼时胶料受到的剪切作用比开炼机大得多,炼胶温度高,温度约100~130℃,使得密炼机炼胶的效率大大高于开炼机。 密炼机外侧设置夹套循环水冷却系统,定期补充冷却水,密炼时间一般控制在6分钟左右,由于不断搅拌,并伴随着温度升高,密炼过程会有有机废气G2产生;密炼机运行时会有噪声N2产生。 ③开炼:密炼卸料后由人工收集投入开炼机加工,开炼机主要工作部件是两异向向内旋转的中空辊筒或钻孔辊筒,装置在操作者一面的称作前辊,可通过手动或电动作水平前后移动,借以调节辊距,适应操作要求;后辊则是固定的,不能作前后移动。两辊筒大小一般相同,各以不同速度相对回转,生胶或胶料随着辊筒的转动被卷入两辊间隙,受强烈剪切作用而达到塑炼或混炼的目的。 开炼的时间一般控制在2~3分钟,开炼温度约为30℃,开炼过程中设置循环水夹套冷却,由于胶料在开炼过程中受机械压力使温度升高,会产生有机废气G3和噪声N3。 ④高温胶库存:开炼机加工完成的橡胶由人工运至库房暂存,主要起降温中转的作用。 ⑤低温密炼:从库房中提取冷却后的半成品投入捏炼机中进行第二阶段密炼,此次密炼为常温条件下进行,称为低温密炼,经低温密炼后,再进行开炼及后续加工。此过程会产生噪声N4。 ⑥开炼:第二阶段开炼,工艺流程同第一阶段开炼。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G4和噪声N5。 ⑦挤出:挤出的作用是将开炼后的橡胶投入挤出机内进行片状压延加工,并自动切割成条状。具体工作原理是通过筒和螺杆间的挤压作用,使橡胶摩擦升温至约40℃软化并初步成型。挤出机为半密封式,此过程中设置循环水夹套冷却。在挤出过程中,胶料在机械压力作用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5和挤出机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N6。 ⑧交联、发泡 把挤出成片的橡胶送至发泡线内加热加压交联、发泡(温度150-160℃)。交联是指半成品或胶料变成交联胶的过程,树脂交联过程,是树脂加工的主要工艺之一。交联时树脂通过化学结构改变而获得性能上的显著改进。交联是在一定的温度、压力、时间下使树脂分子产生交联,由线型结构转变成为网状结构,从而提高树脂的耐热性及强度等,交联后树脂基本失去流动性而成为弹性体。发泡原理是在选定的胶料中加入发泡剂(偶氮二甲酰胺),在发泡温度下发泡剂分解释放出气体,使塑性状态的橡胶转变为弹性状态的气孔均匀致密的橡塑制品,从而获得完善的物理机械性能和化学性质,成为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在交联、发泡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石蜡油烟G6、有机废气G7、二硫化碳G8、臭气浓度G9及设备噪声N7。 ⑨裁切 为得到客户要求的尺寸,采用裁切机对橡胶半成品进行裁剪,裁剪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8。 ⑩贴铝箔/玻璃纤维布 根据客户要求,部分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需要覆铝箔或玻璃纤维布,铝箔及玻璃纤维布自带不干胶,采用覆合机加工过程为常温状态,基本无废气产生,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9。 ⑾检验、入库 橡塑半成品经裁切或贴铝箔加工后进入检验工序,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不合格品进行破碎加工,重新回用到密炼工序。此过程会产生设备噪声N10。 8、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8.1、项目变动内容 原环评要求:2#成品车间建设规模,1F,占地面积10320m2,位于密炼车间北侧,设5条密炼→开炼→挤出→发泡生产线。 变动情况:2#成品车间基建完成,生产设备等暂未安装。 8.2、变更后的环境影响分析 2#成品车间设备暂未安装,不涉及生产,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期已经结束,期间未收到投诉信访和举报。 二、营运期 1、主要污染源 表3-1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①密炼车间废气 密炼车间废气包括炼胶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密炼车间炼胶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成品生产车间废气 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包括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石蜡油烟、二硫化碳及臭气浓度。 成品生产车间有机废气、二硫化碳经、臭气浓度和石蜡油烟经高压静电冷疑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1#成品生产车间排气筒编号为DA002。 ③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提供500人就餐,每日提供三餐。本项目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4。油烟风机风量为10000m3/h,油烟经处理后,能够满足标准要求2mg/m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主要是办公人员日常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40m3/d,12000m3/a,排放的废水量为32m3/d,9600m3/a。 食堂用水:项目厂区内提供食堂,就餐人数500人,项目食堂用水量为37.5m3/d,11250m3/a。食堂废水产生量为30m3/d,9000m3/a。 绿化用水:本项目绿化面积为9825m2,项目绿化用水量为9.825m3/d,982.5m3/a。绿化用水经蒸发和进入土壤全部损耗。 循环冷却水: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约20m3/h,补充水量约48m3/d,14400m3/a。循环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与生活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表3-2 项目排水信息一览表 单位:t/a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车间内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设置吸声装置,再经过厂房、围墙隔声以及绿化等措施降噪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以及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一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食堂垃圾产生量约为90t/a,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主要为主要为编织袋,产生量约90t/a,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1.978t/a,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3.7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产生量约9.12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机油产生量约为2t/a,其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900-214-08;废油/水混合物产生量约0.6t/a,废物类别为HW09,废物代码为900-007-09。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经收集后放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表3-3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一览表
验收阶段,项目工程总投资为30000万,环保投资为380万元,占实际工程总投资的 1.27%,具体情况如表3-3所示。 表 3-3 验收阶段环保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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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环保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环函[2021]35号),《关于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意见,我局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批复: 一、该项目位散花工业园,主要建设密炼车间、1#成品生产车间、2#成品生产车间、深加工车间、破碎回收间、1#仓库、2#仓库、原料仓库、储罐区、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及配套设施等。密炼车间设4条高温密炼→开炼生产线,2个成品生产车间各设5条密炼→开炼→挤出→发泡生产线,建成投入运营后预计年产75万m3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该项目占地面积101285.1m,总投资51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选择施工期间车辆运输路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物料搅拌水和施工场地地面洒水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是密炼车间废气、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和食堂油烟。密炼车间废气包括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炼胶粉尘(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开炼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成品生产车间废气包括开炼和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石蜡油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及臭气。密炼车间各产污节点废气均须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高温密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与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个成品生产车间内各产污节点废气均须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交联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高压静电冷凝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与开炼、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本项目食堂油烟须安装一台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排放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限值要求。 (6)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7)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发泡线、裁切机、铝箔贴合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震,搞好厂区绿化等措施,设备噪声经衰减后,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8)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办公生活拉圾、厨余垃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办公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暂存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9)该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建设。 (10)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0.93t/a、氨氮:0.093t/a、挥发性有机物:1.3328t/a。 四、你单位在生产前一个月必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47.94.79.251/#/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专此致函。 2021年6月7日 2022年2月10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项目名称由“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变更为“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投资规模由51000万元变更为31000万元,占地面积由101285.1㎡变更为97297.00㎡,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 2022年2月10日 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表4-1 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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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 监测分析方法及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生产工况稳定;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采用全程序空白、平行样、有证标准样品等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本次实验室分析质控数据均合格; 4)、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声校准器对测量前后声级计进行校准,仪器示值偏差小于0.5dB(A); 5)、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6)、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3、质控措施及信息 表5-2 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表5-4废水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5-5有组织废气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5-6无组织废气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5-7废水明码质控样测试结果一览表
表5-9废水现场平行、实验室平行测定结果一览表
3.4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表5-12废水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表5-15气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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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的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结合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产排污情况于2023年11月6日、7日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监测,具体验收监测内容如下: (1)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本次验收监测废水监测点位布设在厂区生活污水出口,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本次验收废气监测内容包含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的各有组织废气排放口、车间外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位、厂界周边的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2。 表6-2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项目在厂界四周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具体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见表6-3。 表 6-3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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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6日、7日开展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实际建设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建设完成。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环保设备运行状况正常,设计每天生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约2500m3,验收监测期间实际工况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表7-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1)项目的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 生活污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pH 无量纲)
(2)项目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3。 表7-3项目车间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表7-5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3
(3)项目的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6。 表7-6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5、总量核算 根据监测数据、废水排放量和生产状况来计算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1)废气 根据监测数据计算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如下表所示: 表7-7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 单位:t/a
根据项目生产状况可知,本项目年排水量为18600m3/a,厂区生活废水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执行一级a标准,即COD50mg/L、NH3-N5mg/L,计算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为: COD=18600m3*50mg/L=0.93t/a,NH3-N=18600m3*5mg/L=0.093t/a (3)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属于变更项目,实际变更内容仅涉及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及占地面积等,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因此,项目总量控制没有变动。项目批复总量为生活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93t/a、氨氮0.093t/a。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1.3328t/a。 表7-8 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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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开展了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变更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实际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建设完成,该项目各环保设备运行状况正常,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在设计、施工和投入试运行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基本达到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提出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日均值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密炼车间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1#成品车间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1#成品车间有组织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监测值为0.480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的相关标准中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外的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值为0.7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的相关标准中4.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二硫化碳的最大监测值为0.03Lmg/m3,臭气浓度监测值为10L,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L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三侧厂界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北厂界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编织袋,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水混合物经收集后放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实地调查,本项目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200m内无长期居住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距离1#成品生产车间268m。 建议: (1)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档案的管理。 (2)加强对各种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稳定运行,使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环保管理,做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工作; (4)加强厂区的绿化工作。 (5)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好环境监测计划 |
1、建设项目执行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1)项目于2021年5月由湖北振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于2021年6月7日获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对该项目的批复《关于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函[2021]35号)。 (2)2022年2月10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项目名称由“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变更为“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投资规模由51000万元变更为31000万元,占地面积由101285.1m2变更为97297.00m2,其生产产品、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保持不变。 (3)根据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出具《关于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制造项目环评批复变更的说明》,本建设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成片生产车间的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3、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25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报,为重点管理类,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20200MA48XNUW7W001U。 4、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十分重视环境管理工作,配备有环保工作人员,责任制明确,实施环境保护与各类设备的统一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较为完善,但环保技术培训还有待加强。 5、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项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下一步将继续健全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6、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7、固体废物的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 项目投入运行时,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得到了合理规范处置。 8、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本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较好,该建设项目有关手续完善;环境管理机制较全,环保规章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该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未造成二次污染,未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报告表批复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有关环境管理要求。 9、监测计划 (1)废气监测计划 表9-1运营期废气监测计划
表9-2项目废水监测计划一览表
表9-3项目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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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湖北伯乐尔橡塑高分子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9-421125-29-03-018164 | 建设地点 | 湖北省浠水县散花工业园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橡胶制品业291-其他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 经度/纬度 | N30°14′45.764″ E115°6′45.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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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75万m3/a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橡塑保温绝热隔音材料45万m3/a | 环评单位 | 湖北振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审批文号 | 浠环函[2021]35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1年6月 | 竣工日期 | 2023年10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22年3月25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420200MA48XNUW7W001U | ||||||||||||||||
验收单位 | 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88%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1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比例 | 1.61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80 | 比例 | 1.27 | ||||||||||||||||
废水治理(万元) | 17 | 废气治理(万元) | 270 | 噪声治理(万元) | 38 | 固废治理(万元) | 2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它(万元) | 30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7200 小时 | |||||||||||||||||
运营单位 | 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验收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17日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1.186 | 1.186 | 1.186 | ||||||||||||||||||
化学需氧量 | 0.93 | 0.93 | 0.93 | ||||||||||||||||||
氨氮 | 0.093 | 0.093 | 0.093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 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粉尘 | 0.42 | 0.42 | 0.42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0.85 | 0.85 | 0.85 |
/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31—- —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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