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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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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日期: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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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项目名称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

设单位:浠水县策湖养殖场











编制单位黄冈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11
 








项目总体情况 1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3
验收标准 5
工程概况 7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批意见 14
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16
环境影响调查 19
验收监测及结果 20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23
调查结论与建议 24
 
项目总体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
法人代 周单华 夏主任
通信地址 浠水县散花镇涂尔墩
联系电 13476736368 / 438200
建设地点 浠水县散花镇涂尔墩
目性质 改扩建技改 业类别 A0412内陆养殖
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湖北驰骋环保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单位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
环境影响评价
批部门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浠环函[2021]90号 2022525
环境保护设施
查监测单位
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万元)

700
中:环境保
护投资()

70

境保

10%
际总投资
(万元)

700
中:环境保
护投资()

70

10%
设计生产能力 / 开工日期 /
实际生产能 / 竣工日期 /
 
项目建设过程简(项目立项~试运行)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浠水县散花镇涂尔墩建设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该项目已于202256日取得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9-421125-04-01-466431)。项目建设内容为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位于湖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和策湖黄颡鱼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养殖范围:东至蕲春县朗山村(115°14′20″E,30°15′59″N),西至浠水县散花镇禹山村、黄石市江北农场(115°8′4″E,30°16′16″N),南至浠水县策湖养殖场场部、山洲坪村、茅山闸村、四壕村、黄石江北农场(115°10′3″E,30°14′16″N),北至浠水县策湖村、金塘村、蒿墩村、三壕村、天井湖村、福主庙村,养殖水域共计700公顷(10500亩)。
本项目为生态渔业养殖,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每年年尾12月至下年1月份,人工一次性投放鱼苗。投放鱼种主要为胖头鱼和白鲢鱼,投放比例为4:1,拟投放数量为12万尾,具体每年投放数量根据每年策湖水质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不超过地表水类水体鱼产力15kg/亩。投放鱼苗后主要做巡湖管理工作,包括:湖面外来侵入浮游植物的清理、漂浮垃圾清理、动物及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捕捞期需向有关部门申请后,方可进行渔业捕捞。
20219月由湖北驰骋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910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关于批复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2021]90号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219月开工建设,20223月投入使用本项目总投资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万元,占总投资10%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70,占总投资的10%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版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7)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394-2007);
(10)《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驰骋环保有限公司20219);
(11)《关于批复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环函[2021]90号)。
验收项目为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要求,验收调查的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主要包括:
项目所在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
 
因子 根据项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调查因子下:
1)生态环境:调查项目养殖区、进场道路占地的土地类型、面积及临时占地的植被及恢复情况;防止水土流失的相关措施及其效果。
2)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3)空气环境:柴油发动机废气氨气和硫化氢。
态环 本项目主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1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敏感目标 规模 方位 与水域最近距离 环境要素 保护要求
策湖管理处 100280 西南侧 5m 噪声大气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四壕村居民点 150330 东南侧 15m
天井湖村居民点 80250 东北侧 10m
庙儿咀居民点 70200 东北侧 30m
夏老村居民点 50140 东北侧 21m
三壕村居民点 100250 东南侧 8m
芦竹咀村居民点 50120 西北侧 32m
鄢家塆居民点 2060 西北侧 37m
策湖村居民点 120330 西北侧 8m
大司马塆居民点 50130 西北侧 41m
吴咀头居民点 70210 西北侧 63m
江北农场 150330 西南侧 73m
策湖 湖泊 / /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
查重点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次调查的重点如下:
调查该项目设计资料、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实际建设内容、方案设计变更情况、噪声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环境监测因子达标情况,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等。确定验收调查重点为:
  1.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为淡水鱼的生态养殖,采用“人放天养”模式,本项目办公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项目不存在施工期。
2)运营期生态影响调查
水环境影响调查: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声环境影响调查:重点调查养殖区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受本期工程噪声的影响程度,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固废环境影响调查:调查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垃圾、湖面垃圾、动物尸体等。
 

验收标
 
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策湖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3声环境:项目四侧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
2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明细表
环境要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标准值
单位 数值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PM1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 70
NO2 1小时 200
24小时平均 80
年平均 40
SO2 1小时 500
24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 60
PM2.5 24小时平均 75
年平均 35
O3 1小时 200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CO mg/m3 1小时 10
24小时平均 4
地表水
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pH mg/L 69
COD 20
BOD5 4
氨氮 1
TP ≤0.2
高锰酸盐指数 6
溶解氧 ≧5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等效A声级 dB(A) 昼间 55
夜间 45
染物排放标 废气: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标准。
水:项目运营期人员办公生活在评价区域外办公楼、宿舍楼进行,无废水产生。
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详见下表

3项目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细表
要素分类 标准名称 适用类别 标准限值 评价对象
参数名称 限值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柴油发动机废气
SO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4mg/m3
NOX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12mg/m3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 等效连续声
LeqdB(A)
昼间55dB(A)
夜间45dB(A)
厂界噪声
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工程概况
 
目名称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  
工程建设内容 (1)地理位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位于湖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和策湖黄颡鱼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养殖范围:东至蕲春县朗山村(115°14′20″E,30°15′59″N),西至浠水县散花镇禹山村、黄石市江北农场(115°8′4″E,30°16′16″N),南至浠水县策湖养殖场场部、山洲坪村、茅山闸村、四壕村、黄石江北农场(115°10′3″E,30°14′16″N),北至浠水县策湖村、金塘村、蒿墩村、三壕村、天井湖村、福主庙村,养殖水域共计700公顷(10500亩)。
(2)环评审批手续
20219月由湖北驰骋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910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浠环函[2021]90进行了批复。
(3)建设过程及环保投资情况
20219月开工建设,20223月建设完工;本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4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
 
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生态渔业养殖,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每年年尾12月至下年1月份,人工一次性投放鱼苗。投放鱼种主要为胖头鱼和白鲢鱼,投放比例为4:1,拟投放数量为12万尾,具体每年投放数量根据每年策湖水质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不超过地表水类水体鱼产力15kg/亩。投放鱼苗后主要做巡湖管理工作,包括:湖面外来侵入浮游植物的清理、漂浮垃圾清理、动物及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捕捞期需向有关部门申请后,方可进行渔业捕捞。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见表4
4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工程类别 建设内容 环评建设规模 实际建设规模
主体工程 渔业生态养殖 养殖水域面积约10500亩,养殖范围为策湖上湖。 养殖水域面积约10500亩,养殖范围为策湖上湖。
辅助工程 巡湖船 位于项目养殖水域,共10条,主要用于巡湖和湖面垃圾打捞。 位于项目养殖水域,55,主要用于巡湖和湖面垃圾打捞。木船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木船不新增尾气排放。
公用工程 供电 船舶发动机供电 船舶发动机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采用高品质柴油,减少污染物排放;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采用废气量排放较小的更环保的机动船 采用高品质柴油,减少污染物排放;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采用废气量排放较小的更环保的机动船
噪声处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替换高噪声设备,并对其加装减震、隔声等设施,加强维护保养,减少设备异常发声。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巡湖,防止人为噪声;应强化船舶管理制度,在湖区内尽量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替换高噪声设备,并对其加装减震、隔声等设施,加强维护保养,减少设备异常发声。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巡湖,防止人为噪声;应强化船舶管理制度,在湖区内尽量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固废处理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打捞上来的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和树枝等,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可就地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动物尸体采用深埋法处理。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打捞上来的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和树枝等,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可就地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动物尸体采用深埋法处理。

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表5
5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投放
1 胖头鱼 胖头鱼:白鲢鱼投放比例为4:1,投放鱼产力不超过15kg/亩
2 白鲢鱼
项目所需设备清单详见表6
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条) 备注
1 机动打捞船 / 3 湖面清理、捕捞
2 机动巡湖船 8kw 2 巡湖
3 木船 / 50 巡湖
 
 
工程变动情况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部分省市《建设项目(生态影响类)重大变动清单》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项目实际建设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明细
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10%。详见表10
9环保投资一览表
阶段 类别 名称 治理措施 预期效果 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期 废气 柴油发动机尾气(CO、SO2NOX 采用高品质柴油,减少污染物排放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采用废气量排放较小的更环保的机动船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10
噪声 设备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替换高噪声设备,并对其加装减震、隔声等设施,加强维护保养,减少设备异常发声。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巡湖,防止人为噪声;应强化船舶管理制度,在湖区内尽量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标准 5
固体
废物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不排放 50
湖面垃圾 打捞上来的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和树枝等,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可就地作为岸边植物肥料。其他打捞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动物尸体 采用深埋法处理,不外排。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人员日常培训、跟踪监测 / 5
合计 / / 70
 
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淡水鱼的生态养殖,采用“人放天养”模式,本项目办公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不存在施工期。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主要为机动船柴油发动机废气污染,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采用高品质柴油,减少污染物排放;
2)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采用废气量排放较小的更环保的机动船;
通过以上措施柴油发动机废气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机动船,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替换高噪声设备,并对其加装减震、隔声等设施,加强维护保养,减少设备异常发声。
2)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巡湖,防止人为噪声;应强化船舶管理制度,在湖区内尽量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通过上述相应减振、隔声、降噪、加强管理等措施,可以确保项目水域边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因此,通过落实以上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垃圾、湖面垃圾、动物尸体等。
生活垃圾:项目运行期间,巡湖人员产生的垃圾,在船上设置垃圾桶收集后,运往岸上交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
湖面垃圾:打捞上来的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和树枝等,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可就地作为岸边植物肥料,其余打捞的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动物尸体:项目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养殖水域会产生死鱼和其它动物尸体漂浮在水面,需要及时清理,以防病原滋生。打捞上岸的动物尸体采用深埋法处理。
深埋法处置要求:
1)选址要求: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2)技术工艺:深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深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消毒。覆盖距地表20~30cm,厚度不少于1~1.2m的覆土。
3)操作注意事项:深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深埋后,在深埋处设置警示标识。深埋后,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深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深埋后,立即用氯制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深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
5、生态保护措施
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运营期主要监测生态环境的变化,水生植物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项目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巡湖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详细内容见《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6、风险防范措施
运营期巡湖船、打捞船等柴油发动机柴油和机油有概率发生油品泄漏事件。本评价提出船舶油污防渗防漏措施,并提出油污泄漏应急处理措施。
油污防漏防渗措施:定期对巡湖船、打捞船进行维修保养,发现破裂损坏现象及时维修,禁止船舶“带病”出航。
油污泄漏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溢油事故时的最初反应
船员一经发现本船发生溢油事故,应立即报告船长或船上其他负责人,并根据船长或其他负责人发出的部署命令,按规定的职责迅速到达自己的岗位。船上负责人的最初反应要求a)船长或船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发出溢油报警信号。b)确定溢油源和原因,并立即启动相应措施。
2)发生溢油时的具体应急措施
管路泄漏:在装油或卸油时连通管系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立即停止泵油,并关闭管系上的连通阀或加固盲板;b)发出应急报警信号:c)将事故情况通知策湖湿地公园管理单位。
船体发生泄漏:船体泄漏事故主要分为油舱渗漏和尾轴泄漏。船舶在停泊作业期间,如发现本船的水面有油,但查不出原因,则应怀疑是船体泄漏。
船体如怀疑发生油舱渗漏,应采取以下措施:
a)停止正在进行燃油的作业;
b)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启动溢油应急措施;
c)查明漏油源,并将事故情况通知策湖湿地公园管理单位;
d)当泄漏发生在水线以上时,应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
e)当泄漏发生在水线以下船侧时,首先立即关闭该舱所有开口包括透气阀;
f)当泄漏发生在船底时,应立即关闭所有开口(包括透气阀),迅速将该油驳至其他舱,此时注意船体应力、稳性及吃水;
3)溢油应急程序及措施:
船舶因碰撞、搁浅、火灾/爆炸、严重横倾发生溢油时的应急反应程序:
a)船长应立即向全体船员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及应急反应部署命令,全体船员迅速到达自己的岗位;
b)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c)启动相关应急措施;
d)及时布设围油栏或其他等效器材(:可漂浮的缆、竹杆等),防止溢油扩散,并尽可能利用吸油材料等将油回收;
e)使用消油剂或凝聚剂,必须取得到策湖管理部门的许可。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批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电磁、固体废物等)
目属于养殖项目,符合国家和湖北省产业政策,符黄冈浠水县散花镇总体规划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的“三废”及噪声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本项目的实施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环境要素的影响可接受。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次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定地点实施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是可行的。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2022525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环函[2021]90号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我局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批复:
一、该项目位于浠水县策湖,总投资700万元,位于湖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和策湖黄颓鱼乌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养殖范围:东至蕲春县朗山村(115°14'20”E,30°15'59”N),西至浠水县散花镇禹山村、黄石市江北农场(115°8'4"E,30°16'16"N),南至浠水县策湖养殖场场部、山洲坪村、茅山闸村、四壕村、黄石江北农场(115°10'3”E,30°14'16”N),北至浠水县策湖村、金塘村、蒿墩村、三壕村、天井湖村、福主庙村,养殖水域共计700公顷(10500亩)。项目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每年年尾12月至下年1月份,人工一次性投放鱼苗。投放鱼种主要为胖头鱼和白链鱼,具体每年投放数量根据每年策湖水质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不超过地表水III类水体鱼产力15kg/亩。投放鱼苗后主要做巡湖管理工作,包括:湖面外来侵入浮游植物的清理、漂浮垃圾清理、动物及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渔业捕捞须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捕捞。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要求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位于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和策湖黄颖鱼乌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重要生态敏感区),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后方可进行建设。
(2)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须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并采用更环保、排放较少的机动船,并使用高品质柴油,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对其加装减震、隔声,加强维护保养,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四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要求。
4)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湖面垃圾、死鱼及动物尸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湖面植物类垃圾打捞后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打捞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死鱼及动物尸体须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中深埋法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47.94.79.251/#/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运营期 废气 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须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并采用更环保、排放较少的机动船,并使用高品质柴油,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已落实  
  噪声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对其加装减震、隔声,加强维护保养,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四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要求。 已落实  
  固废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湖面垃圾、死鱼及动物尸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湖面植物类垃圾打捞后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打捞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死鱼及动物尸体须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中深埋法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已落实  
 
 
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自立项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执行“三同时”政策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执行情况见表11
11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1 该项目位于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和策湖黄颖鱼乌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重要生态敏感区),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后方可进行建设。 已落实,项目经审批后建设。
2 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须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并采用更环保、排放较少的机动船,并使用高品质柴油,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已落实,项目废气主要是机动船柴油燃烧废气,企业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并采用更环保、排放较少的机动船,使用高品质柴油,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对其加装减震、隔声,加强维护保养,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四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要求。 已落实,该项目噪声主要是机动船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隔声,项目四侧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要求。
4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湖面垃圾、死鱼及动物尸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湖面植物类垃圾打捞后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打捞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死鱼及动物尸体须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中深埋法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湖面垃圾、死鱼及动物尸体。湖面植物类垃圾打捞后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打捞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死鱼及动物尸体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中深埋法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 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调查 本项目为淡水鱼的生态养殖,采用“人放天养”模式,本项目办公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不存在施工期
运营期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调查 项目运营期主要生态影响是柴油发动机废气、船只开动产生的噪声、以及生活和养殖固废等。
柴油发动机废气通过采用高品质柴油,减少污染物排放;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船,采用废气量排放较小的更环保的机动船;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船只、隔声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打捞上来的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和树枝等,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可就地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鱼类尸体采用深埋法处理。
项目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极小。本项目在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放养胖头鱼和白鲢鱼具有改善水质作用,有利于项目水域生态平衡。
 
验收监测及结果
 
验收监测内容 1、质量保证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5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2、监测内容
13监测内容一览表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无组织废气 1# 厂界上风向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3×2
2# 厂界下风向
3#
厂界噪声 ▲1# 厂界1m 等效连续A声级 昼夜1×2
▲2# 厂界1m
▲3# 厂界西1m
▲4# 厂界1m

3、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14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一览表
类别 监测
项目
分析方法及依据 分析仪器及 检出限/灵敏度
无组织废气 二氧化硫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及其修改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1 0.007mg/m³(采样体积30L
氮氧化物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及其修改单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1801 0.005mg/m³(采样体积24L
厂界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AWA5688 0.1dB(A)   
(灵敏度)
4、监测质控一览表
15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校准日期 校准示值 使用前校准示值 使用后校准示值 校准前后示值偏差 最大标准示值偏差 示值偏差允许范围 评价
2023/10/10 94.0 93.7 93.8 0.1 -0.3 ±0.5 合格
2023/10/11 94.0 93.7 93.8 0.1 -0.3 ±0.5 合格

16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全程序空白测试结果 检出限 评价
2023/10/10 氮氧化物 ND 0.005mg/m³ 合格
二氧化硫 ND 0.007mg/m³ 合格
2023/10/11 氮氧化物 ND 0.005mg/m³ 合格
二氧化硫 ND 0.007mg/m³ 合格
备注:“ND”表示低于检出限。
17明码质控样测试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质控编号 质控样值及不确定度(mg/L) 测定值(mg/L) 评价
2023/10/10 氮氧化物 B22050197 0.314±0.016 0.306 合格
二氧化硫 B22020158 0.454±0.035 0.473 合格
2023/10/11 氮氧化物 B22050197 0.314±0.016 0.306 合格
二氧化硫 B22020158 0.454±0.035 0.473 合格

18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一览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曲线中间点校核测定范围(%) 曲线中间点校核允许范围(%) 评价
2023/10/10 氮氧化物 5.2 ≤10 合格
二氧化硫 7.4 ≤10 合格
2023/10/11 氮氧化物 5.2 ≤10 合格
二氧化硫 7.4 ≤10 合格










5、监测结果
19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mg/m³
1 2 3 最大值 限值
2023/10/10 厂界上风向1# 氮氧化物 0.013 0.009 0.016 0.016 0.12
厂界下风向2# 0.019 0.021 0.025 0.025
厂界下风向3# 0.027 0.022 0.020 0.027
厂界上风向1# 二氧化硫 0.014 0.017 0.017 0.017 0.40
厂界下风向2# 0.024 0.027 0.030 0.030
厂界下风向3# 0.023 0.024 0.028 0.028
2023/10/11 厂界上风向1# 氮氧化物 0.009 0.010 0.016 0.016 0.12
厂界下风向2# 0.020 0.021 0.025 0.025
厂界下风向3# 0.019 0.027 0.020 0.027
厂界上风向1# 二氧化硫 0.014 0.019 0.018 0.019 0.40
厂界下风向2# 0.032 0.035 0.029 0.035
厂界下风向3# 0.024 0.030 0.033 0.033

20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点位编号 监测结果(dB(A))
昼间 标准限值 夜间 标准限值
2023/10/10 ▲1# 51 60 40 50
▲2# 49 42
▲3# 50 41
▲4# 48 39
2023/10/11 ▲1# 49 60 42 50
▲2# 50 39
▲3# 48 41
▲4# 51 39
备注:评价标准由委托方提供,限值来自《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标准限值要求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分施工期和运行期)
1、施工期
本项目为淡水鱼的生态养殖,采用“人放天养”模式,本项目办公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不存在施工期。
2、运营期
本工程的日常环境管理由浠水县策湖养殖场进行,公司设环保专职管理专员,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监督检查,环境管理机构健全。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当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把事故伤害降到最低点,维护项目场区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项目正式运营后,将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见表17。
21项目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控制指标
噪声 厂界四周东西南北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季度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境管理状况分析与建议
为了保护好环境,项目建成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必须有人专管环保工作,特别注意对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的监督管理,保证达标排放和环保要求。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的相关环保要求,业主应全面负责营业场所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以下几项具体工作应特别注意抓好。
1)加强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层的环保意识要加强,应将经营与环境保护结合在一起来综合考虑。
2)为加强管理,做好清扫工作。
3)环保负责人员应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
4)设置环境机构,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协调与当地环保部门的工作,环保管理人员1名。
 
10调查结论与建议
 
一、调查结论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位于湖北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和策湖黄颓鱼乌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养殖范围:东至蕲春县朗山村(115°14'20”E,30°15'59”N),西至浠水县散花镇禹山村、黄石市江北农场(115°8'4"E,30°16'16"N),南至浠水县策湖养殖场场部、山洲坪村、茅山闸村、四壕村、黄石江北农场(115°10'3”E,30°14'16”N),北至浠水县策湖村、金塘村、蒿墩村、三壕村、天井湖村、福主庙村,养殖水域共计700公顷(10500亩)。
2、环保审批及建设过程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自立项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执行“三同时”政策,现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0219月由湖北驰骋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910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批复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2021]90号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3、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淡水鱼的生态养殖,采用“人放天养”模式,本项目办公及配套设施已经建成,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在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用“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放养胖头鱼和白鲢鱼具有改善水质作用,有利于项目水域生态平衡
4、声环境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养殖区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I类标准要求。
5、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
6、固废产生、处理与综合利用情况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打捞上来的外来入侵水生物种和树枝等,堆放至岸边晒干,腐化后可就地作为岸边植物肥料。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动物尸体采用深埋法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遵守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保管理制度等资料齐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未造成明显的影响。
二、要求与建议:
为了进一步做好工程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及建议:
1、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运营期主要监测生态环境的变化,水生植物的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项目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巡湖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
2、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对机动船的维修保养,降低设备噪声。
一、附图
1、项目所在地
2、项目周边环境图
3、项目水系分布图
4、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功能区划图
5、策湖黄颡鱼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6、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7、黄冈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二、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2、营业执照
3、验收监测报告
4、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
5、建设单位承诺函
三、附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浠水县策湖养殖场 填表(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
项目
项目名称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生态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 浠水县散花镇涂尔墩
建设单位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 邮政编码 438200 联系电话 15850321357
行业类别 A0412内陆养殖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219 投入试运行日期 202112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能力 /
投资总概算(万元) 7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70 比例 10%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实际总投资(万元) 7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70 比例 10%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环评审批部门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批准文号 浠环函[2021]90 批准时间 2021910 环评单位 湖北驰骋环保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10 噪声治理(万元) 5 固废治理(万元) 50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5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工业粉尘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水排放量——万标立方米
/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31-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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