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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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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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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建设单位: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P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P
运输产品名称
设计运输能力
实际运输能力
主要产品:加工石材
设计生产能力:年产9000平方米加工石材
实际生产能力:年产9000平方米加工石材
环评时间 2020 12 
现场监测时间 2021 4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黄冈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5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  比例 2%

实际总投资

5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10 

比例

2%
验收监测依据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办环评函[2018]9 号);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
  4. 《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鄂环[1996]41
5.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黄冈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12);
6.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0.12)。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1废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执行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进行农田灌溉
2废气排放标准: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限值要求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
3噪声排放标准:厂界环境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排放执行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修改中Ⅰ类场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2013 年修改单。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的工艺特征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本评价确定此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因子为颗粒物。
本项目各污染源在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相应环保标准要求。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不外排。故本项目不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总量建议指标为颗粒物 0.048t/a







表二 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浠水县兰溪镇方铺村五
建设单位: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
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总投资 500 万元在浠水县兰溪镇方铺村五建设石材加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000m2。年产加工石材9000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公司于 2021 4 月委托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及噪声进行了监测,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及厂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项目工程内容及组成见下表1
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总建筑面积为 550 m2建设 1栋生产车间,包括加工区和生产区,面积约80m2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办公室面积约为20 m2,位于在车间内部 与环评一致
门卫室 门卫室面积1,面积约20 m2 与环评一致
储运工程 原料 用于堆放花岗岩石材原,占地面积约为40 m2 与环评一致
成品 用于堆放加工成品,占地面积 60 m2 与环评一致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项目生产和生活用水采用厂区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接入 与环评一致
排水系统 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原则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经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厂区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用 与环评一致
供电系统 市政电网供电,经市政电网 10kV 电缆线路引入厂区配电房,经配电房后分别引入生产区和生活区 与环评一致
消防设施 厂区设置有室外消防栓,厂房内配备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系统 生活废水 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田农用 与环评一致
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采取多级沉淀工艺处理,排入多级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与环评一致
雨水收集 厂区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经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与环评一致
废气处理系统 工艺粉尘 切割、打磨等作业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淋、加强通风降尘、车间密闭、场地硬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与环评一致
运输粉尘 场内道路、原料、成品等部分采取水泥硬化地面,定时对路面洒水降尘 与环评一致
固废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与环评一致
生产废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产废边角料、废锯条和沉淀池、雨水池沉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5m2),定期外售处理 与环评一致
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m2)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与环评一致
噪声处理系统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厂房封闭隔音、距离衰减及绿化隔音 与环评一致
2、主要原辅材料
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储存方式 最大储存量 来源
花岗岩矿石 t 1300 原料堆放 50 外购
立方米 11418 / / 生活用水来自工业园给水管网,生产用水为雨
水及自来水
 
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所需设备清单详见3
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设备位置
1 水帘式吸尘器 1 手磨加工区
2 磨边机(ZDQ99-B 2 生产加工区(机磨)
3 切割机(ZDQ300 2 生产加工区(机磨)

三、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浠水县兰溪镇方铺村五组,项目生产区场地位于310县道旁,项目北侧为池塘、农田;东侧为菜地,西侧、南侧为林地。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设计
本项目水源来自租赁公司供水管网。
项目用水主要为加工生产用水、场地洒水降尘用水、生活用水和地面清洁用水。项目用水量为11418m3/a其中新鲜用水量为1647.4m3/a雨水量为732.2m3/a回用量为9038.4m3/a
排水设计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产生量为60m3/a生产废水产生量为9038.4m3/a项目切割、打磨等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用
3)供冷及供暖
项目不设置中央空调,办公室安装分体式空调进行供暖制冷。
项目年给排水情况见下表,项目年水平衡图见下图
 
 
 
1  本项目年水平衡图m³/a
6、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浠水县兰溪镇方铺村五组,项目生产区场地位于310县道旁,交通运输方便,外环境有利于本项目的进行。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等环境敏感区。办公生活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项目采取湿法作业,在厂区安装水帘式吸尘器等除尘设施。因此,项目区域配套比较齐全,废水、废气可得到有效处理。另外,项目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在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
经从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场地条件、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环境可行性等方面综合分析后评价认为,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 生产制度与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5人,每年生产 300 天,实行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公司不提供食宿。

 















表三 主要工程分析
运营期工程分析
1.生产工艺流程









  3-2 石材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主要工艺简述:
(1)选料、进料
根据定单的要求选择适合规格尺寸的花岗岩石材,将外购来的花岗岩石材用装载机搬运至加工,以便于后续进一步加工处理
(2)切割石材
根据生产要求用切割机将不同规格的石材锯割成一定厚度的具有块状、条状和异形状等不同规格形状的半成品石材板,进入下一步工序。切割设备自带水冲设施,切割产生的石材粉尘大部分随水流进厂区内沉淀池,因此切割工序外排的粉尘量较少,此过程主要产生机械运转粉尘、噪声、废边角料、生产废水(石浆废水)。
(3)手工打磨、机械磨边、抛光
切割后的花岗石难免有裂缝、孔洞等瑕疵,而且在切割过程也难免会有一些磕碰,出现一些小缺陷,所以在切割后需要人工打磨使石材材料显得平整;机械磨边、抛光是将人工打磨好的石材板进一步加工,使其厚度、平整度、光泽度达到要求,把花岗岩的颜色纹理完全展示出来。该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和废边角料,产生大量石浆废水,噪声也较大。
(4)检验包装、防护
对经完整工序加工的产品进行检验,合格的成品包装入成品区存放,不合格品返回磨光或切割打磨工序,直到符合订单要求,该工序废品率相对较低。
项目切割、打磨均采用湿式作业法,边作业边喷水,大部分产生的粉尘进入到喷水中,通过厂区内的沟渠进入设置的沉淀池中,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足部分定期补充。
 

表四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流程

一、主要污染源、环保措施和排放去向
  1.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加工粉尘生产车间地面硬化,四周设置喷淋降尘装置。
  1. 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场地初期雨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场地洒水降尘用水、湿法加工生产用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项目切割、打磨等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循环利用。
  1. 噪声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噪声,主要为切割机、磨边机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通过合理的平面布置,将主要噪声源布置在远离周围敏感点的位置。
  1. 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锯条、沉淀池和雨水池产生的沉渣、废机油及润滑油、废含油抹布等。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
无组织
生产加工
粉尘 生产车间地面硬化,四周设置喷淋降尘装置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
60m3/a
COD 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
BOD5
SS
NH3-N
固体
废物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处理  满足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修改)中类场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
加工产生的废
外售处理
沉淀池沉渣 压滤后外售处理
雨水池沉渣 压滤后外售处理
废锯条 外售处理
危险废物 废机油及润滑油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及 2013 年修改单
废含油抹布 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磨光机等设备,噪声值在 70~100dBA)之间。
 
4-1  主要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二、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 污染物 环境保护措施 投资万元
废气 湿法作业生产粉尘 切割、打磨等采用湿法作业,粉尘采用喷淋、加强通风降尘、车间密闭、场地硬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6
废水 生活污水 厂区化粪池加盖挡板,由附近村居民定期清理用作农家肥。 1.0
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1.4
雨水 1 雨水池,位于厂西南角,容积为40m3542m用于收集厂区内初期雨水并沉淀分离。雨水收集池,平时应排空抽至循环沉淀池循环使用),下雨时收集。 1
固体废物 加工产生的废边角 生产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5m2),定期外售 1.5
沉淀池及雨水池沉渣 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压榨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废包装材料及废锯片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5m2),定期外售
废机油及润滑油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m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含油抹布 交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生活垃圾
噪声 设备噪声 封闭厂房,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绿化隔音 2.3
生态 绿化 厂界四侧绿化 0.2
环境管理 -- 定期检查厂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及管理 --
合计 10
 








表五 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踏勘论证的方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为依据,对项目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监测、检查和验收。
(一)废气排放源及其环保设施监测
详见表 5-1
  5-1 废气排放源监测内容
监测
类别
点位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
频次
说明
无组织
排放废气
A1~A4 厂界无组织排放上风向
1 点,下风向 2
颗粒物 3/×2 监测点位示
意图见附图 4
 

) 厂界噪声监测
详见表 5-2
    5-2 噪声监测内容
点位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说明
S1S4 依据声源分布特点,在厂区厂界外
1 米处布设 4 个测点
LeqA 昼间、夜间各监测
1 次,监测 2 
监测点位示
意图见附图 4
 

) 验收监测的质控措施
1监测分析方法
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 5-3
  5-3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序号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 方法检出限
1 废气 颗粒物 重量法 GB/T16157-1996 0.001mg/m3
2 噪声噪声 厂界噪声 声级计法 GB12348-2008 --
 
 
2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本次验收监测实施全程序质量保证措施。
  1. 监督生产工况,保证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有关要求;
  2. 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3. 现场采样和测试前,采样仪器应用标准流量计进行流量校准,并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4. 全部监测分析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分析人员均持有上岗合格证
  5. 每批样品分析严格按照质控要求采取平行双样和质控样品等措施进行;
  6. 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本验收监测期间(2021424-25号)浠水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的工况进行监督,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具体生产负荷见附件3。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噪声。
日期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工况
2021424 30立方米加工石材 28立方米加工石材 93%
2021425 30立方米加工石材 25 立方米加工石材 83%
 
1.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mg/m3
1 2 3 最大值 标准限值
2021/04/24 厂界上风向○1# 颗粒物 0.033 0.067 0.033 0.067 1.0
厂界下风向○2# 0.167 0.100 0.167 0.167
厂界下风向○3# 0.133 0.117 0.250 0.250
2021/04/25 厂界上风向○1# 0.100 0.117 0.133 0.133
厂界下风向○2# 0.250 0.233 0.250 0.250
厂界下风向○3# 0.267 0.217 0.233 0.267

颗粒物监测结果表明:
2021424-25日颗粒物监测结果表明,三个监测点位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6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要求。
2.噪声
2.1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外1m处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4
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昼间一次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2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检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日期 点位编号 监测结果(dB(A))
昼间 限值 夜间 限值
2021/04/24 ▲1# 56.2 60 46.1 50
▲2# 55.8 46.2
▲3# 57.1 46.2
▲4# 56.2 46.4
2021/04/25 ▲1# 56.0 60 44.9 50
▲2# 57.0 44.9
▲3# 57.3 46.9
▲4# 56.0 45.9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
2021424-25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四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厂界东、西、南、北侧的昼间:55.8-57.3dBA),夜间:44.9-46.9dBA),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标准限值要


表七 环保检查结果
1、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7-1 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主要环评批复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
情况
结论
1 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来自切割、表面加工等工序无组织粉尘。项目厂区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喷淋、加强通风降尘、车间密闭、场地硬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地面硬化,生产工艺采取喷水湿式作业,将所有加工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车间除进出通道外均密封,四周设置喷淋降尘装置,采取上述措施后 95%粉尘随喷淋水进入水处理设施,5%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滞留在空气中
 
已落实 验收监测期间,粉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 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磨光机、叉车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须采用低噪声设备、强噪声源安装消声器、减震器等降噪措施,使其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磨光机等设备,噪声值在 70~100dBA之间。 已落实 验收监测期间,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 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而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农用,均不外排 本项目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用。对厂区内地面雨水进行收集, 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已落实 本项目污水经过预处理后,水质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可以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4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锯片、沉淀池和雨水池产生的石泥、废机油及润滑油、废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由垃圾收桶集中收集,与废含油抹布一起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废锯片暂存于一般国废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机油及润滑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生活垃圾由垃圾收桶集中收集,与废含油抹布一起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废锯片暂存于一般国废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机油及润滑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已落实 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
5 该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因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要求建设。 已按要求设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并分开处理。 已落实 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2、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环保设施齐全,项目厂区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喷淋、加强通风降尘、车间密闭、场地硬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而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农用,均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垃圾收桶集中收集,与废含油抹布一起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废锯片暂存于一般国废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机油及润滑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主要高噪设备已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项目不仅制定与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规章制度,还安排专人对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能保证项目运行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检查:
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锯片、沉淀池和雨水池产生的石泥、废机油及润滑油、废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由垃圾收桶集中收集,与废含油抹布一起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废锯片暂存于一般国废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机油及润滑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5、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环境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 填表(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
项目
项目名称 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浠水县兰溪镇方铺村五组
建设单位 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438200 联系电话 15572343456
行业类别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202 投入试运行日期 20208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机制砂8万吨、石子15万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机制砂8万吨、石子15万吨
投资总概算(万元) 5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0 比例 2%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实际总投资(万元) 5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0 比例 2%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浠水双豪石材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批准文号 浠环函[2020]97 批准时间 20201221 环评单位 黄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湖北胜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废水治理(万元)   废气治理(万元)   噪声治理(万元)   固废治理(万元)   绿化及生态(万元)   其它(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工业粉尘     0.048           0.048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水排放量——万标立方米
/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31- —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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